北京青春祭(16)

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吧,就已经知道了将来我要走的路,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父母希望我将来要走的路,和为我设计的路。我爸爸兄弟姐妹七个人,其中大姐的三个孩子里,老三也就是我的表哥,是我们这一大家子里面算是最有出息的。他在大学时候考取了华裔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教授设立的奖学金名额,毕业就去了美国,到加州理工学院攻读博士,自那以后走上了科学家的道路,在美国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我大姑这一家子也先后去了美国,共享天伦之乐。相比之下,我的几个叔伯的孩子里面,更多的是平平庸庸过着普通人的一生,也有所谓的不求上进,从小就不好好学习,累得父母唉声叹气却最终无济于事,认了命的堂哥。

我的表哥和我的堂哥这两个极端的个例,因为都太过突出,在八十年代那个国家积弱物质贫乏,普通家庭捉襟见肘的岁月里,被我爸妈自然而然地拿来做对比,希望以此来帮助我树立将来的远大理想。我小学二年级到五年级的班主任也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我父母对我的这些热忱期望,她竟也了如指掌,在我懈怠顽劣不思进取之时,屡屡地提醒我,不要学我堂哥,要学我表哥。从小到大,我爸我妈都希望我能抓紧时间把英语学好,课外除了我感兴趣的那些自然科学专业以外,英语不要落下,要多听多读,于是在那个年代流行的《新概念英语》四册教材,以及电视台里面播放的“走向美国”等等系列英语教学片,占据了我的很多个周末本该和小伙伴们出去玩耍的时间。

小的时候不懂得,长大了以后由日常生活里的许许多多碎片,大人们的只言片语,加上我自己的观察和感受,慢慢懂得了我父母对我的一片苦心,也看明白了我这个小家庭的现状。对于我父母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出身平庸,没有任何社会资源,纵使天资尚可,也挣不脱命运的安排,最终只得屈从于时代的宿命,加上他们自身家庭的历史原因,一辈子可以说过得坎坷至极,而他们两个都是如此。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不会去向父母要买商店橱窗里面的玩具,路过餐馆不会嚷嚷着要进去吃饭,也从来不去百货商场看新的衣服;天热的时候就算再馋,也不会主动要爸妈给我买冰棍;春节的时候就算再想放鞭炮,也只是在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在楼下的小店里看好了最便宜的一百响小鞭的价格,回到家里要等到爸妈心情好的时候才向他们小声提起,一旦我爸从裤兜里掏出皱皱巴巴的零用钱给我,拿了就欢天喜地飞跑着下楼。

我从小就喜欢猫,住在中关村的时候,邻居家是一大家子朝鲜族人,他们养得一大一小两只猫,我极其眼馋。也曾趁我爸妈不在家,而邻居大都出门只剩他家一个老太太在家的时候,猫儿乱窜,于是我抱了那只小的,赶紧回到我家的小屋里,躺下钻进被窝,抱紧小猫,盖上被子也将它盖住,得以享受片刻怀里有猫的温暖。可惜小猫好动,并没有感受到我有多么地喜欢抱它,呆得片刻便挣脱出去,溜出屋门不见。后来我实在想有只属于自己的猫,可以每天陪着我,然后我注意到邻居喂猫其实也不是每天都喂鱼,有时候也喂鱼汤拌的米饭,于是我就和爸妈说,我好喜欢猫,可不可以咱家也养一只?我爸总是说,你看看,养你都快养不起了,还怎么养猫?

那是我还在上小学二三年级时候的事,后来我说得多了,他们终于不知从哪里抱了只小橘白猫回来,我高兴极了,在家里做了红烧鱼之后,我舍不得把吃完鱼肉以后剩下的鱼汤都拌了米饭自己吃掉,而是省了出来,拌了些米粒儿,把鱼骨头掰散,掺在一起,拿小碗装了,喂我的猫吃,然后我就侧趴在地上看它一口一口地吃,看它侧过小脸儿,用后槽牙咬碎大的鱼骨头。可是好景不长,这样的日子没能坚持过一个月,有一天我放学回来发现小猫被送走了,我爸说咱家地方小,养猫也太浪费时间,耽误你学习。

我低下头,心里在流眼泪,知道我这样的家庭,养个猫对我来说已属奢侈,看着我爸妈每天早出晚归辛苦挣命的样子,我还怎么再向他们提要求要这要那呢?他们为了我,已经尽到了最大努力,并且我从小到大他们就把他们自己的家庭里面那些许许多多的不如意和烦恼,都对我刻意屏蔽了,为的就是能给我一个心无旁骛的环境让我刻苦读书,将来我长大以后可以靠着自己的学业,努力走上一条相对光明的道路,而不用重蹈他们的人生。许多时候,我其实已经看懂背后他们不愿意告诉我的种种,我也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对我的期望,知道他们对于自己的人生早已无能为力,但是希望我有朝一日可以通过自己的奋斗,赢来他们命运里从未出现的东西,他们没有实现的愿景便可以在我的身上实现,也就替他们出了一口气。

我从小到大一直自卑,懦弱,谨小慎微,克己,在意别人的目光,但是同时又时常故意表现出满不在乎,用插科打诨逗大家一笑的方式掩盖内心的这些种种,戴着自己一手打造的自认为坚强坚硬的面具,哪怕是一直这样出现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我生怕任何人窥探到我内心深处的卑微和凄凉,宁可大笑着用荒诞赶走自己的悲伤和别人怀疑的目光。自己极度地自卑,认为自己拥有的少之又少,内心里敝帚自珍,但实际上是潜意识里想牢牢守护住自己能够拥有的哪怕是一丁点的自尊。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而我的这十之八九,其根源都是来自于此。在生命行至过半的今日回首而望,宿命几次三番推开了已在视野里的幸福,在向我招手,而我亦无力摆脱,最终被不自主裹挟向前。每次用尽气力,最终却由于自己性格里根深蒂固的这些种种,只能堪堪回眸往事,留下不甘的泪目。

在1995我的大三那年,大学里同年级的同学们已经投入到即将到来的托福和GRE考试准备中去,而我也不例外,每天除了应付学校里本专业的学业功课,其余的所有时间都花在了新东方学校的课外辅导班上。在10月考完了托福,拿到了还不错的成绩之后,又紧接着报考了来年4月的GRE考试。我报名参加的这个GRE的新东方辅导班却不是每周晚上开课,而是每个周末连续两个整天,方便平时没空的大学生和那些已经上班,平时来不及抽出时间赶往海淀区来上课的人们。新东方开课的教室遍布海淀区的各个大学和中学,而这个周末的辅导班上课地点却是在我呆了六年的中学里。

久违了,我的中学!第一堂GRE课是摸底测验,地点就在中学的饭堂里,长长的饭桌,方方正正的板凳,时隔三年却是一眨眼。我仿佛看到中午下课铃不情愿地敲响后,我们几个包伙的男生飞跑着冲进饭堂,在自己的饭桌前围好,然后由大家公选的剑来分菜分饭;我还能看到吃不饱的博,敲打着饭盆踅摸着去到女生桌去蹭饭。一切是那么地熟悉,那样的鲜活,明明就在我的眼前,但是这故事里的主人公却长大了三岁。

我把目光移向饭堂东面,围栏背后是排球场和篮球场,我的目光穿过围栏,就定焦在参天大树围绕的这个篮球场上。三年以前,在高考完的那个七月,我们班曾经是有过一次返校的,那是在知道了高考成绩之后。那天我来的格外早,实在是闲的无聊,索性来到这个平素因为围栏紧闭而很少过来的篮球场里,篮下有个篮球不知道是谁遗忘在这里的,我就上前捡起来,刚投了两个球,却看见围栏尽头的小门开了,云走了进来。我定在那里,做声不得。云这天穿的极简单,上身穿着一件圆领白色文化衫,套了条宽松的七分裤而已。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讷讷地道,云,你来得好早啊,一起投几个球吧?云抿嘴一笑,好啊,他们应该都还没来,现在还早呢。

平素的篮球场和相邻的排球场,是运动队占据来训练的,永远不会闲下来,但是在那个七月的那一天的那个早上,高中时一向踩着上课铃进门的云,破天荒地来得那么早。我把球递给她,自己走到篮下,等着她投篮以后我好给她捡球,然后再把球递给她。我们就这样沉默着,相对着,在一起着;有了一个篮球,便不用感觉只是她和我两个人独自面对而必须要找些什么话来说,大可把注意力集中在手里的篮球上;但是我明明又是和她在独处着的,我想云当时也能体会的到,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和云的独处,而空旷的篮球场,替代了密闭的教室空间,我想象不出如果只是我和云两个人在教室里独处面对,那将会如何。不论之前在这个学校里发生过什么,不论我当初如何胆怯而自卑地从云的身边退缩开来,不论在高考第二天返校时我在云给我写留言本的时候心里如何地向往事告别,此时此刻,我只知道,在这个静谧的早上,在这个我和她成长的地方,在这个我们互相守望三年的中学里,在这个空旷无人的篮球场上,天地间就只有云和我两个人,这段时空便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之后再发生什么,它也是在那里那时那刻镌刻在我们生命中的了。

在大三第一学期临近期末,面临新年来临前,我的心情忽然灰暗。也许是无尽的英语复习补课让我畏难,也许是本科繁重的课业让我心生疲惫,又或是别的什么?快到年终了,又到了给同学朋友寄贺卡的时候了吧?

印象里,我在大学收到的贺卡可以说是与日俱减。我的大一非常特殊,因为是在外地军训一年,而那又是高中毕业后的第一个新年,高中同学此时分开也才半年而已,昔日同窗的旧情尚且炽热,那一年收到的贺卡最多,其中也有云写给我的,给这个中原小城陆军学院里孤单的我带来了很多慰藉;而在其后几年回到大学本部开始正常学业生活之后,每年新年的贺卡便不再回复往日荣光,对此我也不当回事儿,毕竟由此及彼,我自己首先就是个懒惰的家伙,回忆起高中的班集体,当初的欢喜大多是因为每天去上学能坐在云的右手边,而这个班集体烟消云散之后,大家各奔前程,我也没了去和同学一一叙旧,甚至是各个大学串门的动力。至于云的大学,因为不在本地,我更是没有去过,但是终极原因还是我知道,去云的学校,难道说是去看她么?我在高三分别之前便已知晓,云这样的人中龙凤会在大学里成为男生的目光聚焦,会有一个真正配得上她的真命天子伴随左右,那我再去见到这一幕,亦只不过是为我当初高三时候就已预见到的事实平添注脚罢了,何苦呢,何必呢?

但在这个1995年的年末,我忽然之间就想起了云,想起了她高中时候令人艳羡的英语,想起了她家里父母和美国千丝万缕的联系,想起了她终究必定是要出国的。云会比我提前一年毕业,因为她的学校不用去浪费那一年军训的时间,那么她此时此刻,该考的这些托福GRE考试,都已考完了吧?按照正常的时间安排,此时此刻她应该正在弄大学的本科成绩单,推荐信,联系美国的学校,这些我一年之后要做的事情?我又想起了不久之前的十月份,我们的中学庆祝校庆35周年,我去了,当初班里很多同学也都去了,可是却没见到她,也没人提到她。很久没有云的消息,云,你过得还好吗,你知道我在想起你么?

我买了张贺卡,找了个晚上无人的自习室,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听着随身听磁带里面Phil Collins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流行曲,破天荒地第一次写了很多给云的文字。之前在大一的时候,在云给我寄了新年贺卡之后我也曾回复过她,但是写的内容无非是些军训琐事趣事,末了再加上些鼓励好好学习准备期末考之类的话,使得这个贺卡看上去再正常不过,就是要好的同学之间的联络感情。之后在三年的时间里,其实我再无主动写信或者寄贺卡给云,一方面知道了自己亦有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心里已然为那三年的美好画上了句号,想起云来不过是淡淡的怅惘,但是也知道她会过得很好,自会有人照料,亦不用我担心。但是,这次的贺卡却不一样,我觉得有很多的话从心里往外涌起,只想说给她听。

我在感伤三年大学时光流逝得如此之快,而对比从前我和云共享的那三年,身在其中的时候却又感觉时间走得如此之慢,留给我们的记忆是那么厚;此时此刻,距离云毕业也只剩下区区半年,是不是半年以后就要飘洋过海远走他乡?我又说起现在的我也在重复着云之前的老路,而当自己身在其中,每天机械地背单词,做模考,练听力等等的劳作,让我不禁想起当年我们一起走过的高考前的日子,但是不同的是,现在的我有时会恍惚,竟不知自己身在人生长路里的何处,在为什么而奋斗?这封贺卡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的小字,因为想说的话太多,因为太久没和云说话,因为从来没和云吐露过真实情感,哪怕这情感与感情无关。

寄出去以后,很快在年末收到了云的回信,却不是贺卡,是个棕色牛皮纸的普通平信。拆开以后,里面是三页对折起来的白色横格纸,边上还有三个打孔,就是那种很常见的活页纸张,挺厚的,云满满地写了三面。我小心地打开,很久没见到的一行一行飘逸的蓝色钢笔字就向我冲过来。原来这三年多以来,云的字体一如高中时候,未有丝毫的改变;看到这些笔划之间的抑扬转承,就仿佛看到了坐在我左边那个洒脱得如同男孩子的云。

在信里,云一如我想象和期待中的,给我很多鼓励,让我知道我这只是典型的阶段性的彷徨和失落,而她自上了大学之后,就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确定了目标就开始为之努力,一切行动都为了实现学业,深造和未来就业的一系列远大目标,感到的只是做出人生选择后的充实和责任。在信的第三页也是最后,云写道我的消沉压抑她都看到了,可能也只是一盘带子引起的旧事回忆,可能只是疲惫的发泄,而她相信我仍会走出去,做回真正的自己。云写了很多这样的文字,我知道她确确实实是看到了我的问题,也知道这也是临时的,可能她也曾经历过,因为读起来有的地方不甚连贯,我觉得云在写信的时候可能是想起了以前的种种旧事,大约也伴随着我的贺卡里面的回忆,因此有的话欲言又止?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知道云还是高中时候那个熟悉的云,还是那个大方、正直、善良、聪慧、勇敢、敏锐,直面问题的云;最重要的是,我读着她的信,能感觉到她对我的信心,她是真心的为我好。我把信叠好装回到牛皮纸信封里,带回了家里,和我大学这几年收到的高中同学们陆陆续续寄来的信和贺卡一起放在我书桌的抽屉里。

时光很快地转到了1996年,在4月,我考完了GRE,而在10月,我又考了专科GRE,综合来看,几个留学美国必需的英语标准考试考得还可以。此时我的身边已有了上了大学后交往了几年的女朋友,而她不是旁人,却是高三时候坐在我右边的玉,其实准确地说,她本该坐在我的右手同桌的位置,但在我处心积虑把座位慢慢向后移到靠墙,并且把我这一个男生列的间距打乱,从而我可以坐在云的右边之后,玉就变成了坐在我的右前方。在大三大四准备托福和GRE的这段日子里,未来的留学计划也顺理成章变成两个人一起的设计,而我的父母也早已见过了玉,她也到家里来吃过饭。对于未来留学美国的长远规划,因为是两个人一起备考和准备材料,历来保守的我爸妈也认可了我们这几年的交往。

对于我的高中同学们,我的爸妈其实大部分是不太熟悉的,除了和我从小学一起长大,一直一起读到高中的那些发小们;其实我中学回到家里以后,也不会和他们讲太多班里发生的事。从小到大,我爸妈参加了无数家长会,而每次的家长会都是我提心吊胆的日子;小学的时候因为我在班里太闹,平时也不好好用功,都是到了考试再突击,历届班主任没少在我妈面前告我的状,到了初中也是如此;而到了高中,因为我偏科的特点终于表露无遗,算是开始给父母挣脸,虽然老师们知道我还是那个爱上课说话爱胡闹的我,看在竞赛成绩突出的课代表的份上,坏话开始变少。高中时候的家长会,一般来说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肯定是要参与的,而云是班长,玉是学习委员,我爸妈来家长会的次数多了,肯定早就认识她们了。

我家其实离我的大学很近,许多北京孩子在京上大学,如果离得近的话,完全可以像上中学一样走读,而不用去和大学同学一起挤着住那个一间宿舍六人的逼仄空间,但是我自打从一年军训后回到大学,就打定了主意住校,和军校里结成了深厚友谊的同学们一起住,而只是在每个周末回家住一天,然后又在周日晚上返校去住。就在这个1996年下半年里,我已经大四,明年便要毕业,现在业已走上了和一年前云考完试准备资料申请学校的同样的路。有那么一次,在周末回到家里和爸妈吃完饭,我妈在厨房里收拾碗筷的时候,我爸过来和我聊些学校里面的事情,问问我申请学校的进展,问问我当年高中的同学们有谁出国了,有谁在和我一样准备着出国,但是后来话锋一转,不经意地说了一句:“你应该去看看云。。。”

我当时很是诧异,不知道我爸为什么提起云来,不过大四的事情那么多,回家又是每周一次,还得赶着回学校,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找学校的申请资料复印,找任课教授厚着脸皮让帮助签推荐信,去知春路的中国银行用美元买汇票用作一些学校的申请费,同时还得准备毕业论文的工作,大四的课程其实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这次在家,我爸和我提起云,我也只当作是和其他他们很熟悉的高中同学一样的打听和问候而已。我告诉我爸,高中同学们最近一次聚会是有人提到过云的,听说她有了个特别出色的男朋友,她也在准备出国,不知道进展得怎么样了。

一两个月之后,在我又一次回到家里的时候,在我晚上呆在自己小屋里整理东西的时候,我妈在大屋看电视,我爸走进来和我聊天,聊天的末了,他放慢语速,和我说道:

“你也该抽时间去看看云,啊?唉。。。”

他说完,就背过身走了。我愣怔在那里,在他这第二次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了同样的话之后,我终于起了疑心。

我拉开书桌的抽屉,找到我当初整整齐齐叠放在里面那些高中同学们在我上大学这些年寄给我的信和贺卡,从中翻到那个棕色的牛皮纸信封,抽出里面叠好的三页纸。我拿着这三页纸,展开捋平放在桌上,从头到尾开始又读了起来。读完第一页,我拿起来,反扣在桌子另一边,准备读下面的第二页,但是就在这一瞬间,我看到,反扣过来以后,这第一页的背面竟也写满了字!我的手脚冰凉,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急忙拿起第二页纸来,背面亦是写满了字!

原来一年以前我在自己宿舍里看云写给我的这封信,右手拿着三张纸,看完一张就放到左手,整封信看下来,虽然当时觉得完全读懂了云的意思,看到了她想要给我的鼓励,但也觉得句子有些地方不甚连贯,现在看来,不甚连贯的地方全是在断页之处。云给我写的信,三页纸里第一二页是正反都写满了的,只有第三页是写了一面;我当初读的是第1、3、5面,漏掉了第2、4面。

我拿着三页纸的手在抖,转身把小屋的门关上,在灯下把这封信完整的读完,翻来覆去地读了三遍:

 “侃:

若不是你的贺卡,我几乎是遗失了这一段记忆。是的,我现在实际的要死,环绕在我脑中一年多的只是专业、英语、申请、推荐、成绩、考试。。。但我真的未感觉到失落,空洞。我觉得太满了,太忙了,但又未觉得难以喘息,因为这些事全是自己的事,为自己的将来,为自己的前途,即使是围城,也是为自己在奋斗。因此我只觉得充实,充实到必须忘掉过去的事,忘掉过去的感情。,而并没有茫然,也没有倦怠。

我不知你是否领悟(但我想是没有),我已领悟到,每一段时光给予一个人的一生是不同作用的。小学以前的生活是我们沉于其中的文化,血脉,它塑造我的性格,对生活的理解,对人的态度,塑造基础的我们,人的根性。而中学6年的时光是为了我们在成长,成熟中领悟、感受。我们有权嬉戏,浪费时光,幻想。。。因为这就是它这一段的目的!从中其实我们并未浪费,而在一刻不停的领悟世界,人,及感情。想到这,我不禁想起我自己那时的感情世界,真是非常细腻,易感,又易受伤的,完全不象我的外表。(现在想想也许是用外表的阳刚掩饰内心的自卑与温柔吧。)

我现在终于可以坦然地告诉你:我心中曾有一个男孩子停留近三年,而他就是你。我想告诉了你,你一定会很惊讶,但它对于我已经是一个久远,尘封的秘密了。那时的我们就是这样,那种喜欢就是对周围世界的领悟,感知,绝没有一丝拥有或将来的念头,却只是想如何矜持的隐藏,不要泄露一丝一毫才好。友情在那时也一样,没有一丝一毫目的性,仅仅是到时间了,到那里了,就发生了—这就是我们现在为什么仍留恋那一段时光,因为我们随意,我们自由,我们无需面对责任,最重要的—我们无需为自己打算,象现在必须面临的一些三叉,十字,甚至多叉路口作些抉择。抉择是很痛苦,因为我们不知哪条路是对的,是却一定要作出一个选择,而且无法后悔。

而大学,甚至是以后的时光,其目的,就是选择。我们进入大学,就立即成熟到想自己实际的将来,所以我们开始选专业,选有用的课程,在课外继续自习,学习计算机,英语。。。一切认为会对我们的择业有用的东西。我们选择朋友交往,如都要出国,就可成为朋友,相互交流资料,甚至婚姻也不得不实际,感情自然而然要让位给理智。但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对这些抉择应是自豪的,而非被动!所以我有强大的动力,我有还未实现的愿望,我不容许自己松懈或倦怠,或厌烦,更没有时间去回忆,甚至伤感。

我不认为我们的梦想流失了或不再有,而是不断创新,不断改变,因为这个世界在变,我们也在长大。怎么会有不变化,不流失的梦想?

Adhere to your new dreams!人生只不过是围城,无论城里,城外或任何一种选择,都没有可比性,没有对错可言。最重要的是你实现了你的目的,你冲出城外,或冲进城里,这就是人生的意义。

对不起,我说了这么一大篇,回头看看,正经地吓死人。咳,这就是真情流露的结果,请别笑话我,真的感受或看法一旦写出来,就是这种效果。

我写这些,只是为让自己相信,也是为让你相信,你信中的消沉,压抑,只是出于一盘带子勾起的回忆,只是一时间疲惫的发泄,而你仍是那个骄傲,敏感,聪明,自由的男孩。

祝96年顺利,心想事成。

云  1995.12.25”

上面的斜体字,就是我漏读的背面。

我的心里又是甜蜜,又是哀伤。

原来我真真切切是和云错过了,原来我竟然和云在高中的三年里真的是在彼此暗恋着对方,原来她在课堂上朗读的作文里面写的我,是真的因为她喜欢我,原来我是如此留恋三年里每一个和她同桌的日子,不仅仅是因为我在暗自卑微地喜欢着她,而更是她也同样回报以自卑着的喜欢着我。只可惜云在写这封信的时候也还不晓得,之所以我那么留恋沉迷过去的时光,只是因为那时候我是多么地喜欢着她,而和我同样自卑的她,被我的面具所骗,不知道这些。她会知道这些吗?

我在自己的小屋里,在离开高中,离开云三年之后,终于独自饮泣,心痛如绞。云在一年前给我写的信,里面彻底打开了她的心扉,把她曾经包裹得柔嫩敏感的内心全部对我敞开,然而粗心的我居然没有看到这最关键的两页背面。我也没有给她回信,她在给我写了这么多心里话之后,一年之久的时间里,那些话就像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任何回音,她会难过吗?她会后悔告诉我这些吗?

我只知道,如果我在一年前看到这封信,那时候我的脑海里只会是和今天同样的唯一的一个念头:我要去找你,我想现在就见到你;之前我错的太多太深,或许已经太晚,改变不了什么,但如今你还在这里,还在这座城市里,你还没有走,我有很多想和你说的话。你等一下我再走,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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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 2020.6.3

刚刚梦到云,她在梦里原谅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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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15)

在二十几年前,北四环路还没有开建,那时候的中关村还是电子一条街的概念;由南向北的白颐路走到中关村这里,向东拐了个弯分支出一条向东的大道,叫做中关村东路。320路公共汽车便是在这里向东拐弯,最后一站终点是保福寺,而保福寺的前一站名为中关村东站。这条东西向的大道南面和北面很多都是中科院的宿舍楼,在方圆几公里的范围内分布着中科院各个自然科学研究所,老一代的知识分子家庭也就遍布其中,而他们的孩子们很多都去上了中关村一二三小,然后又成为了我的中学同学。

虽然我家不是这个系统的,但我对这一片极其熟悉,是因为我家在八十年代曾经在这里住过六七年,而住的26号楼就在临街的中关村东路站旁边。白颐路上原本只有一趟332路公共汽车,是从动物园开到颐和园的,其间穿行整个由南向北的白颐路,然后在中关村这里向西拐弯,沿着北大南墙朝向海淀镇继续。320路是后来才有的,小的时候每天天蒙蒙亮,迷迷糊糊之间能听到最早一班的320路开到我家楼下,那个站就在这片老式小区的大门口西边不到三十米的位置,售票员播报站名的声音清清楚楚地能钻进我的耳朵里:“320路,开往。。。白云路,请先下后上。”我那时候在被窝里还能去想一下,站名之前那个停顿,说明售票员还没完全睡醒,还要想一下这班早班车到底是往哪个方向开的。

26楼很老,整个楼中间部分有四层,然后两边的两个配楼只有三层。中间部分是筒子楼,两边的配楼是单元式的楼道,和中间部分是通过配楼三层的顶楼连到中间部分的四层过道的方式相连通在一起的。我以前很喜欢没事儿的时候去我家住的那个西边的配楼的楼顶上玩儿,在上面扶着楼沿往下看看门前中关村东路来来往往的汽车,春天的时候可以捡到很多掉落在楼顶上完整的杨树毛毛虫树种。在整数年国庆节的时候,这个楼群东面灯光球场的位置会有庆典仪式放礼花,有时候可以在楼顶捡到不完整的礼花弹皮。

26楼临街,然后往东是28楼,然后再往东就是30楼,是整个这片老楼小区的东南角,30楼本身也在这里拐了个弯,一面挨着东西向的中关村东路,另一面靠着这里丁字路口向北的分支道路。这条略窄的柏油马路,是我小时候每天上小学的必经之路,低年级的时候还要爸妈骑车送,再长大一点以后就和小学同学一起三三两两走去上学,然后放学后排路队回家。这条路承接了中关园和中关村、科学院,虽然路并不宽,但却是那个年代千千万万知识分子家庭们的平凡之路,也承接了我无尽的记忆。

这条路的两旁有座平房建筑,是早年的合作社,那个年代的专有名词,其实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便利店和菜市场。合作社隔着马路对面是中关村礼堂,这也是科学院这片儿的地标建筑之一,有着沉甸甸的历史。再往南一点,路西是福利楼和中关村茶点,曾经是中科院高级知识分子和国宝级专家们的桃花源,在这里可以买到这些归国专家们在海外习惯的西式点心;中关村茶点的门脸儿很小,但是橱窗很大,里面经常摆放着几个做好的奶油蛋糕,橱窗临街,那蛋糕就施施然盘在橱窗里向着路过的我微笑。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回家的路上走到那里要绕开走,因为蛋糕上面的奶油花太诱人了,不但眼馋,而且明明白白地知道我爸爸妈妈买不起这么奢侈的好东西给我,那就躲开些不要去看到,省得自己难受。中关村茶点的街对面是粮店,这个倒是经常去,然后粮店的旁边就是一个新华书店。这家新华书店是从小到大去得最多的新华书店,不但因为在这里能够找到从小学到中学语文的教参,而且这里音像部的磁带卖的是最便宜的,相对来说比海淀镇里面的那些外文书店摆放的引进版磁带,每盒会便宜几毛钱。

我买的第一盘赵传的磁带,他的第一张专辑“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便是在这家新华书店里买的,而没有在海淀的书店买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这里卖磁带不一定要搭上内附的歌词歌篇儿一起卖,而没有歌篇儿的磁带可以省几毛钱。这盘磁带就是云后来有一次借去听过,但是又随口问我为什么没有歌词的。

这条路由新华书店再往南,便是临近中关村东路的丁字路口了,在这里路东是灯光球场,是个很大的标准足球运动场,而靠着街角是个旱冰场,早年是个露天电影院。路西,在30楼拐角的旁边,多年以来一直就是个报刊亭,在我印象里这个报刊亭一直都在,甚至几年前还矗立在那里,只是早已斑驳不堪。我家在我上六年级的时候从中关村搬到了北边的圆明园附近不远的地方,而上了中学之后,大部分上下学的路线不再经过这条小路,而是骑车走白颐路,和白颐路向北的延长线;只有很少的场合,比如我去中科院那些密密麻麻的宿舍楼群里面找我的中学同班同学小伙伴们玩儿,会从中关园骑车穿行过来,沿着这条旧路一直骑,骑到这个报刊亭旁边的丁字路口,穿过中关村东路向南,沿着内部道路继续向南进入到中科院家属区的腹地。

而在高考完的那个暑假里,在我们班集体已经不再名义上的存在之后,在那么一天我恰好没有骑车走白颐路去中学的时候,在我从小到大长大于斯的这条小路,这个街角上,我遇到了云。

这是八月的一天中午,我和几个我们班还有隔壁班的要好的同学,准备继续去中学附近或者是学校里卖书。大半个暑假都快过去了,我们几个把每个人手里成堆的教材,习题集,复习提纲,历届考题和答案汇编等等整理了很久,捋出几百本可以拿出来当二手书甩卖,而这个时候中学已经有暑期培训班开始上课,可以把书卖给未来一两届的毕业生们,而附近中科院庞大的小区街道上也会是个卖书的好地点,因为在这个方圆几公里的地面儿上,好学的孩子们实在是太多了。

我骑车从家出来,大概是因为天很热,决定从中关园里面走,而不去走白颐路接受大太阳的洗礼。这条小路经过中关园,骑过化学所旁边的一个小门,就来到了面向中关村东路的大直道,不久就经过了科学院礼堂,新华书店,马上来到那个丁字路口拐角处了,却看见熟悉的报刊亭北面的方砖平地空场上,有个熟悉的背影坐在那里,面前摆放着整整齐齐的几大摞书。这,这不是云么?

我离着很远,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跳下车来推着,慢慢来到云的身前。只见云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无领T恤,胸前的大字我却没敢看;一反常态的是,今天没有穿中学时雷打不动的长裤,而是穿了一条浅绿色的裙子,裙子不长,因为云的个子很高,相对来说腿就显得很长,而裙子便显得格外的短。她坐在一个小马扎上,裙子堪堪只到膝盖,露出小腿和半截大腿。

我结结巴巴地和云打招呼道:“云,你怎么在这里,今天也太巧了。。。”云抬起头来,看到是我,眼里闪过一丝窘迫,双手下意识地把裙子的下摆往下拉了拉,然后双手互握,就那么坐在那里:“嗯,对啊,我来这儿也卖书,习题集应该还挺好卖的,不过今天才刚开始,还没开张呢。”

我从来没有见过云穿裙子的样子,以前三年一次都没有。她一直是短发,一个大男孩子的样子,个头高挑,腰挺背直,头永远是扬起,如果英姿飒爽是可以用在女生身上的话,那么不会有第二个女生比云更适合这个词。她的个性爽朗,大大咧咧而又活泼不羁,像极了她的偶像张国荣。她平时穿的衣服也从来没有女孩子喜闻乐见的那些带有花边的衬衣,百褶裙斑点裙长裙短裙,而最多的便是T恤衫,夏天便是随随便便的一件美式无领文化衫,春秋天在外面加上了校服或者其它运动服外套的时候,里面是大翻领衬衣,白色的领子会翻出来潇洒地分开,而冬天穿的最多的是棉质套头衫;她从来便是穿长裤,极少穿紧身的,而各种仔裤和萝卜裤倒是最常见的。这些衣服和她的气质极搭,我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眼中的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假小子。

而今天,这个穿着裙子的云,就在我的面前。她的头发好像最近刚刚修剪了一次,显得比高中时更短,但是额头前的卷曲刘海儿还依旧是我熟悉的那个样子,恍惚之间能看到她和我刚刚讨论完习题,对完答案,潇洒地下嘴唇往上吹一口气,额头上刘海儿飘逸开去的样子,那是我至今闭上眼就能在眼前像静静地河水流淌开来的清晰影像。云的眼神此时此刻却不似在课堂上坐在我旁边时候那样,而是有着几分不自然,但是和我相比,我更加窘迫。和云说着话的时候,她那要命的裙子下,大腿在阳光下白光耀眼,让我眩晕。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云,我在高中是那样的喜欢云,却从没有把她当作一个普遍意义上的女孩子,和别的女生一样的女孩子那样去喜欢,但是今天让我没有丝毫思想准备之下遇到的云,却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

我眼睛看着云的眼睛,说了几句自己其实是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话,但是这不怪我,因为我的眼睛根本不敢乱看,不敢移到别的地方,我只能看着云的眼睛,让她知道我只是在看她的眼睛,而不是去注意她身上的其它。我怕她注意到我的眼神不自在以后,会不好意思,会觉得我不是个正经的男生。云的长腿实在是太夺目了,我用了极大的克制力才没有把眼珠子乱转,但即使是这样,余光里云的大腿仍旧白得刺眼,让我心惊肉跳,如坐针毡。

这应该是我在活到了十八岁以后,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女性的魅力。对我而言,之前的三年,因为有了念兹在兹的云,不怕去学校投入到疲累的高考总复习当中,反而每一天都在期待着去学校可以见她,那样的喜欢实际上是在男女爱情之前的稚嫩的萌芽,是更加纯粹的喜欢,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下的朴素的喜欢,是见到这个人便欢喜,却从不知为何欢喜的喜欢。

我是多么盼望能够回到那个下午,我在遇到报刊亭旁端坐的云之时,可以把我的自行车支在一边,和她聊着暑假的琐事和高考后上大学前的种种感受,坐下来坐在她的身边,距离不用很近,也可像之前那三年一样,就像我们还是同桌,我们还是每天到学校上课,云还是踩着上课铃走进教室在我的身畔坐下,我不用扭头看她就能感受到她的微笑我的欢喜;我只需坐在云的小马扎旁边的方砖上,还是像那三年一样故意说错话逗她笑让她开心;遇到有经过的行人呢,我就装作粗声粗气地吆喝着帮着云叫卖那几大摞书,然后遇到带着孩子来看习题集并犹豫不决的大人呢,我就故作豪爽,喊着多买一本的话这几本也送您了,然后惹得云在顾客走远了以后故意埋怨我说都像你这样可怎么做生意,怎么这么便宜就卖给人家了,然后我就会哈哈乐着说,云你都卖了这么多钱了,要请我吃冰激凌!。。。

。。。

这些都没有发生,实际发生的是我在和云说了几句之后便互相道别,我去继续会合我约好的哥们,去中学附近继续摆摊儿。这些场景都是我想出来的,都是我在那其后的十几年间,在我辗转反侧之时,在我的生活遇到挫折困顿之时,在我犹豫彷徨之时,我便会回想起那一天。不敢去想之后的故事发展,也只是去一遍遍地折磨自己问自己,如果我当时再勇敢一点,如果我不是个懦弱的孩子,那会怎样?但想到最后,多半是认了命运,于是在下一次回想到来之前,重复着以前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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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14)

在九十年代初,高考为期三天,是在七月流火的月初进行的,而不是到了后世改回在相对凉快一点的六月初。我们的高中是在教学楼里呆了三年,从高一的四楼,到高二的二楼,最后停留在高三的三楼,习惯了楼道台阶和大玻璃窗,习惯了课间冲下楼去抢楼下的乒乓球台,习惯了站在过道靠墙边聊天边用余光打量面前经过的别的班的女生,而因为高考,我们需要和别的学校互换考场,不得不离开了这些熟悉的教学楼氛围,因为我们的考场,是位于海淀镇西南的八一中学。

八一中学也是个历史悠久的学校,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没有教学楼,都是平房教室,这倒是和我的小学很像。这里的平房教室极为宽敞明亮,屋顶挑得极高,大概前生是哪个晚清王府的府邸所在,在这里应该是冬暖夏凉吧。房前屋后是连片的参天大树,夏天可以遮荫,几排平房教室之间有石砌的长廊相连,上有顶盖,在这样的环境里读书,简直就是身处大观园中的学堂。

我们那三天,北京极热。上午考完,中午回家吃完午饭,骑车回来,同班同学三三两两聚在教室边上的大树下乘凉,折扇打开使劲扇,也扇不走透过树叶间隙洒下来的炙热日光。知了在树尖拼命地振翅儿,“vi..vi..vi..viiiiiiii….”一轮儿一轮儿的颤音。都盼着赶紧开考,至少能坐到高大通风的教室里头去,胜过在外面守着地上蒸腾冒起来的暑气。

那三天,我的精力极其集中,之前一年之久的总复习,越到后来越是心无杂念,自信心也在心里生长了出来。离开了生活了三年的高中楼,也离开了最后一排我的座位,离开了身畔的云。既然云已不在身边,既然高考前要好的高中同学之间都已道过别握过了手,既然我心里已经下决心将三年的暗恋画上休止符,既然我已认定云离开这个高中会有更美好的前方在等着她,我也就能心无旁骛。高考的三天我没有见到云,因为在新的考场座位全部打乱,我也没有让自己的目光去寻找云坐在哪里,我知道我们各自在为自己努力奋斗。

最后一天的下午,最后一科生物试卷交到督考老师手里,我们走出了考场,和在外面焦急等候的家长们见面。我和爸妈简单说了几句话,无非是告诉他们,我觉得我考得还行 – 其实从小到大,考试完以后我都是这个感觉,算是实话实说;然后我跟他们说,晚上我要和同学一起玩儿,就不回来了。那天晚上,我和几个男生去了剑的家里,在他家的地板上几个人坐着聊天,竟聊了一夜。现在过去了这么多年,当时聊的是什么已经无从追忆,但是当时心里的感觉很清晰。我们都不相信高中这难熬的三年,就这么着结束了,画上句点了。我们这是要毕业,真的马上就分道扬镳了么?

第二天7月10号,是返校日,也是我们高中三年最后作为一个完整的班集体回到学校,过了这一天之后,高三3班便不复存在,将来的再次相聚就将是毕了业之后的重逢而已,不管再过一星期,一个月,一年,十年,都是如此。高考虽然考了七门,经历的三天对很多人来说像是经过了三年那么长,但是真正迈过去的时候回头看,只觉得这三天和之前的这三年,度过得那么不真实,如白驹过隙,如晨雾朝露,如暮霭烟云,没有享受足够,尽头便已仓皇来临。

一直坐在我左边的那个女孩子,那个像男生一样的女孩子,那个我单独面对便会不知所措,人群之中却又能满不在乎若无其事地和她随便说笑的女孩子,随着班集体的解散也要离开我了。将来去坐在她的旁边的另有其人,却肯定不会是我。这便是我能光明正大和她在一起以同桌同学身份随随便便说话的最后一天。我曾经无数次地去想,这一天的到来会是怎样,我盼着高考总复习一直都不要完,我们就不要长大,就那样没有希冀,没有梦想,没有功利心地每天上学坐在一起,放学之后暗自思念而又盼望明天继续去上学,重复前一天,那该有多好!可最终它还是来了。

大家坐在座位上,每个人都拿到了一本高考答案汇编,如果想知道自己前三天考得怎样,马上就可以知道,甚至还能预估一下自己的总分。我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这个,宁可做鸵鸟,一眼也不去看答案,也要换来从现在直到将来知道分数这之间半个来月的心灵宁静,否则按照我给自己的心理压力和谨小慎微的性格,这半个月我的日子是过不好的。但是,云和我截然相反,她坐在旁边,手里哗哗哗地翻着那一本厚厚的考题集,看得特别仔细,我不得不和她说道:“别和我对题啊,我不想听。”云大大咧咧的性格一向如此,也一向好奇,也不会怕面对的问题;有了问题她一定要解决,不像我,第一选择是逃避。不过她也很照顾我,没有故意来和我对大题的答案。

班主任说的话并不多,其实大家也都能想到会是哪些话;这个班集体度过了美好的三年,如今分别在即,即将步入大学,面对真正的社会,今后的人生才真正开篇,祝大家一路顺利这样的祝愿为主的话吧。在班主任要交代的话说完之后,同学们从座位上起身,要好的同学之间开始在座位附近合影留念,有的同学拿出来事先准备好的留言本,互相留下高中三年最后想说的话。

云和后排附近的几个女生蔚,玉,阳,平时都是挺要好的,这时候她们也一起站到教室打开的后门附近合影。在我过了很久看到的这张合影里,云今天穿的很随意,但是很少见地穿了一件亮色的衣服,是一件明黄色的短袖无领T恤,上面的两行英文大字“Real Men Love Their Kids!”我想应该就是一件普通的美式文化衫。云的眼神清亮,一如平日,蓬松卷曲的短发极精神,斜靠着教室的后门,右手叉腰,左手握着卷起的高考答案集,嘴唇微微张开,看着镜头仿佛要说着什么。

我拿着钢笔,转悠在教室里,遇到其他同学拿过来的留言本,我就也把自己的留言本拿出来交换。在每个人的留言本上,我写的都是一句话,是我喜欢的英国歌星Rick Astley的一首歌名“Together Forever”。是的,我多希望这个集体可以一直永远存在下去,而不是在今天就完结。在这一天过后的一二十年里,我曾有无数次回忆起它,回忆起当年的座位排序,回忆起在后排那个属于我们的角落,那个以我和云为中心的小空间。

每次回忆到这里,我的双手又仿佛握着米黄色课桌的两角,我的双脚又在用力蹬着课桌下面弯曲的金属脚撑,桌面上摆着的是我宽大的铅笔盒,正反两面贴满了我买的变形金刚贴纸,课桌上是我用钢笔写上去的物理电磁学公式和难记的英文单词,课桌的抽屉里面放着我的蓝黑色墨水瓶和草稿本。我不用向左扭头就可以知道云是不是在看着我,更多的时候她是在和她前面的阳说着话,但是只要我察觉到她扭过头来看着我说话,我便也转过头去看着她。她的那些话音,隔着以十年为单位的四维空间里的时间维度,仍旧能清晰地传过来在我的耳边回响,并没有因为时空的变换而减弱半分:“你喜欢听Richard Marx的歌?比如?。。。”“刘德华是香港的一个演员。。。”“切!我就知道你是这么想的。。。”“你也会有面具么?。。。”我仍旧能看到云向上推了推鼻梁上的细边金丝眼镜,歪头想着试卷上的问题,两道剑眉微微蹙起,嘴唇轻轻撅着的样子;我也能看到云在听到我故意弄错说出的笑话之后,好看的杏眼弯弯笑成丹凤眼,鼻子笑得皱起细小的波纹,嘴唇咧开,露出四颗大白兔牙的样子。

我是多么渴望这个班集体能够Together Forever,这样我就可以在这个班集体里,永远享受着我和云的角落。可是现在的我,在给别人留着分别在即的留言,而再过一会儿,大家便要陆陆续续的拿着手里的高考答案集回家,在这个教室里面发生过的一切欢笑和眼泪,便会永远地留在这个教室里。沉默的教室是我和云三年的见证,虽然我因为卑微,觉得配不上云,从来没有向云流露过哪怕半分的真实心意,但是如果教室有生命,它不会说谎,它见到了我做过的一切,它留住了三年以来的声音,图像,味道,只是它不会向别人诉说。

我在教室里给许多的同学留了言,眼神的余光却在偷偷跟随着云。我在逃避着,不想走到云的面前,向她讨要她给我的留言,同时又不得不在她的留言本上写下分别的话。她也没有主动来找我,我转到教室里的不同角落,有时候云可能是出门一下,我见不到她,心里便会打鼓,她是不是已经回家了?我们就这么告别了吗?

班里的同学已经有人三三两两地回家了,我们作为班集体,离散的仪式感却也没有那么强烈,我想可能大家都是在疑惑和惊讶中,就此告别了这三年。教室里的人少了起来,我在同学们的留言本上把该留的话都留了一遍,不知不觉地来到了我的座位,我直起身来,看着教室前方。云正在第一排的附近,好像也是刚刚给别的同学写完留言,直起身来,望向教室后排的我这边。她站的位置离门很近,我的脑海里电光石火地翻出一年多以前那个元旦联欢会临走前的画面,她挨了学校老师的批评,低着头委屈地快步离开教室回家,那时候的我也是一如此时,追了上去。如今,她是不是要走了?

我脑子里突然一片清明,我拿着自己的留言本朝着她走了过去,走到她的身前,平时在教室后排我俩随便说话的那个感觉却已荡然无存,结结巴巴说道:“要走了。。。云,你给我也留个言罢!”

云看着我走过来,眼神里忽然变得轻松,在那一刹时,我觉得云的整个眉头都舒展开了。她微微抿着嘴,分明在微笑,但是这样的微笑是那种释然之后云淡风轻的微笑。我很怕云会责怪我,至少是她的眼神里会责怪我,为什么姗姗来迟,为什么不先让她给我留言,而去满屋子地找其他人留言,为什么非要等到她马上要回家了才来找她,在我的心里她究竟是个什么位置?

我拿着本子,递给云,我看着云的眼睛,我想在那一刻我的眼神是内疚的,是充满歉意的,不是我故意轻慢你,不是别人在我的心里比你更重要,正是因为他们都不重要,我才先去给他们留言,我不想给你马上就留言,是因为我知道,给你留了言,我们就此就要分别了,我是在躲着你,我在千方百计地拖延这一刻的来临。拖得一刻,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便多一刻,你知道么?

我看着云的眼睛,心里更想说的是,原谅我一直戴着面具,我不想让你察觉到我从很早就喜欢你了,我自己觉得配不上你,你太优秀了,我在别人面前都不会自卑,可是在你这里会,而且是自卑的一塌糊涂;我能拥有的东西太少,因此我很怕因为向你流露出我喜欢你,别人包括你会不理解,会因为这个笑话我,而且我也知道,外面的世界对你来说有着无限精彩的可能,比我优秀的男生会在前面等着你,所以我现在下决心来找你留言了,我们在一起的三年会永远在我的记忆里。

云低头想了想,用笔缓慢地在我的留言本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知道你必是春风得意,只能祝你未来顺利,更加得意!

失掉黄金记忆,再得黄金记忆。”

我看着这段话,这过去的一二十年里我几次三番夜深人静时拿出这段话来,反复咀嚼,反复思量。我失掉的黄金记忆是什么,再得的黄金记忆又会是什么?失掉的是和云在一起的这三年时光,但是记忆是永不磨灭的呵,再得的黄金记忆,还会和云有关么?离开了云,从此各自走上永难相交的人生路,以后的黄金记忆,还会像这三年这么让我刻骨铭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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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13)

我们高三的这个班集体,自由散漫是标签,不管上的什么课,只要老师管的比较松,就在底下分片儿说话,座位离着近的互相说,因为说的多了熟了,也容易成为好朋友。在我和云的座位附近,因为是最后一两排,坐这附近的个子都不矮。坐在云前面的是阳,而坐在阳左手边的便是平,我的铁哥们儿。

平的家里养了两只猫,都是波斯白猫;我们几个平的男生小伙伴自从高一得着机会去过他家那个西山大院,领略过他家里面四五间大开间,甚至是通宵在他家打过魂斗罗,赤色要塞,双截龙这些任天堂红白机的经典游戏之后,就上瘾得一发不可收拾,逮着空子总想去找他玩儿。我每次去他家,总要去找他的两只猫玩儿。我太喜欢猫了,从小就喜欢,又懒又馋的也喜欢,犯贱使坏的也喜欢,见到猫基本上就走不动道儿了,要蹲下来和猫玩半天,摸个够,最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平的波斯猫一大一小,大的那只很威风,不怎么叫,但是极精明。平拿回家一条鲤鱼,个头不小,先养在大水盆里,结果白天家里没人的时候这猫不知道怎么把鱼弄了出来,鱼头啃得干干净净,鱼半截身子却丢在床底下藏起来,过了一阵才发现。平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又弄了一条暗中观察,发现这大白猫围着水盆转圈儿端详半天以后,拿爪子去水面以下不停逗鱼,浅尝辄止不让自己爪子上沾上过多的水,但是几爪子下来,鱼惊了就往起跳,一跳便跳出水盆,被猫叼走。小的那一只波斯是母猫,就没大的这么精力过人,相比之下比较乖,性格很温和。

这一天是语文课自习课文,正好课文里提到有猫,我们几个在后面说话的时候就说起猫。我的座位前面是谦,谦的前面是琨,琨的家里也是部队背景,家就住在平的大院对门的小一点的另一个大院。说到平家的两只猫,琨就回过头来,得意洋洋地说道,平的小波斯已经送给他养了。我听到了就隔着云向着平说道,啊,小的送给琨了啊,上次去你家玩儿的时候两只都还在呢,不过也有一阵儿了。平说道:“是啊,也就刚刚送给琨。哎,上次云来的时候,那只还在呢。。。”

平说话的语气很平常,别人听了也没什么反应,但是这句话在我的脑子里,不啻是炸雷响过。

原来云去过平的家里了,应该是她一个人去的吧?否则的话平就会说“上次云她们一帮人来我家玩儿的时候”而不是“上次云来的时候”。对,应该就是云一个人去的,去找平玩儿,他家那么大,那么多好玩儿的呢,而且他身世显赫,请要好的女生来家里玩儿应该是很有面子的吧。云平常那么活泼好动,精力充沛,喜欢的东西又是那么时尚潮流,不知道平会给她什么礼物,会是港台最新出的唱片么,或者是录像带甚至MTV的CD?不知道云会不会喜欢平的猫,喜欢玩儿他的任天堂游戏?不知道平的父母会不会喜欢云,看着云这么英气勃勃的女生觉得顺眼?平一定是喜欢云的吧,哎我为什么以前没有看出来呢?我真的是太自作多情了,不能想的太多,平的条件那么好,我拿什么去和他比啊?

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好象没有听见平那句话,还是继续和大家在后面你一言我一句地说着平时说的话,但是我自己知道,过了这么多年仍然记得,那个时候心里缩紧的感觉。平素因为和云经常说话,长时间里内心形成的那种见到云就不知从哪里来的亲近感,在这个时刻一丝丝地抽离,仿佛走在海边下午四五点的浅滩,潮水从身旁从脚底飞快褪去。

我无法去问身边的云,你去过平的家里了吗?他家好不好玩?肯定好玩吧。我为什么要这么问,我凭什么去问啊。从高一开始,从我军训见到云开始,从第一次划分班里的座位开始,我一直想着的就是我想坐在她旁边,离她近多一分我便有多一分的欢喜;和她坐在一起了之后,每一天去上学,只要来到班里坐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那一刻开始,我便期待着她在上课铃前的出现,她来了坐下,坐在我的左边,我不用扭头去看她,心情便是平安喜乐,和她说话的时候更是如在春风里,温暖阳光照拂身上。她送我手写的歌词,送我手绘的飞机画,作文里以我作为主人公,是不是我的自作多情?我有哪里好了?我是如此的自卑,卑微,平时需要用插科打诨来逗得大家一笑来掩饰和转移大家对我个人的注意力与好奇心,因为我给不了别人能给的东西啊,我什么都没有,只是个兢兢业业努力希望能考上个好的大学,上个自己爱好的专业,将来争取为父母争口气,为他们暗淡的人生添些色彩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人家的孩子而已。

云是那么的优秀,那么的光彩照人,她出现在哪里,都会引起众人目光的聚焦;她明眸善睐,语音清亮,剑眉杏目,英气勃勃,性格却又是如此活泼,如男孩子一般,能和身边的男生打成一片。她家的经济条件很好,还有个大好几岁的哥哥,比我们普通的同学手头零花钱多很多,平常说起想买什么喜欢的东西就买了,唱歌极动听,舞跳得好全年级都知道;在校外一定有她自己个人精彩的世界,那是不为我所知的世界,一定也是根本不属于我的另一个世界。

我可能只是和云要好得能打成一片的许多男生之中的一个,却一定是最自卑的一个,也一定是没法给她任何好玩的东西的那一个,因为我自己也没有过这些东西。

之后不久,一堂体育课,我们和二班打篮球。在一次争抢中,我和别人不小心撞在一起,身体没事,但是我戴的眼镜被手肘碰到,飞了出去掉在地上,镜片碎了。这副眼镜其实是不久以前我爸妈骑车和我去宣武门附近的一家眼镜店配的,为的是准备高考,所以爸妈给我特意配了一副好一些的镜架。

我很小的时候视力就不好,我爸家里的基因,几个叔伯和我的堂哥堂姐近视眼都很多。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戴上了眼镜,那时候是二三百度的度数。我小时候太爱看乱七八糟的杂书了,跟着爸妈去到别人家里第一件事一定是去翻别人家的书架,找些历史书通俗演义来看;去到姥姥家的话就要去姥爷的书架上去找《收获》,《十月》,《当代》这类小说月刊,坐在小马扎上一看能看一下午也不出去疯玩儿。我爸妈看我太喜欢看书,怕我视力越来越差,就放我下楼去玩儿,因此和别人家的孩子不一样,我小学时候放学回家以后往往还能得到恩典,再出家门玩儿个一两个小时直到天黑回家吃饭。

尽管能休息眼睛的努力都做了,在上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的视力还是差到不得不配上六七百度的眼镜。和别的同学相比,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我这辈子的视力从此都不会变好,只会变差,离不开眼镜了。去打篮球的时候都刻意避免直接的身体对抗,足球也因为这个就基本上不踢了。最难受的是我最喜欢的游泳,在游泳池里必须摘掉眼镜,换上泳镜,但是从小时候开始去北大游泳池开始,其实我一直在泳池里面对的就是一个模糊的世界。我不用去分辨身边游过的是谁,因为根本就看不清;也因为看不清,生怕别人和我打招呼,和我说话,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努力眯缝着眼睛却还是看不清的样子,于是便闷头游,自己一个人游,游完了散场,低着头去更衣室里面换好衣服匆匆地戴了眼镜出来。

上了高一,我才换掉那一副小学六年级配的黑框眼镜,而此时的近视度数变成了七八百度加散光。高一配的这副眼镜,也是在上一副眼镜摔碎之后才不得不去配的,那是个深秋的傍晚,我一个人戴着那副只剩下一个完好镜片的黑框眼镜,吃力地骑到语言学院南门外的一家个体眼镜店,在那里现场等着师傅磨好厚厚的镜片,然后嵌进一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硬塑料镜框。那个年月眼镜框都很粗线条,我的镜片度数又厚,镜片边缘就显得尤其的厚,这就是所谓眼镜度数深的酒瓶底绰号由来。我戴着这副眼镜,直到高三才换上一副金属镜框的新眼镜,可是现在新眼镜也碎了一个镜片,必须拿去配新镜片,而新镜片要一周才能做好,在做好之前我只得去拿出高一配的那副笨重的酒瓶底,重新戴起来。

戴着酒瓶底,坐在最后一排,其实黑板上的字是略有些模糊看不清的,可能因为这两年散光度数又加深了吧。因为面临高考,有一步必经的步骤是毕业升学前的体检,而因为我多年的高度近视,我特意早早就研究透了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简章里对于身体条件的硬性规定,里面写着如果是数理化等自然学科,任何一只单眼裸眼的近视度数不能超过八百度,否则的话是上不了那些一等重点线的名校的,而我的近视度数,两只眼睛都在这条线的左右,如果算上散光,就很可能达不到要求,那么我上不了想要报考的学校里面的专业的话,我能去哪里上大学,我的前方在哪里?我不敢想,也不敢和爸妈说,他们应该也不知道这个具体规定。尽管我从高一开始拿过不少竞赛的名次,但是现在不得不回来加入到备战高考的班集体同学们当中去,就算我准备得再充分,考试难不倒我,我就能顺利地通过体检那一关么?

在等待眼镜片修好的这一周时间里,我每天戴着旧的度数不太合适的眼镜来到教室,坐在最后一排自己的座位里,只是低头看书本,习题册,机械地做题,上课的时候也尽量不抬头看黑板,因为黑板上的板书看不清,抬头怕任课老师看到我,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的旧眼镜戴起来很丑,再加上度数不对,我在这一周的时间里尽量不去和云说话,而云几次三番和我搭话的时候我都显得逃避,内心自卑到了极点,只是哼哼哈哈,惜字如金,生怕云逮着我,要我扭头像以往那样的面对她看着她。

我听到云和坐在她前面的阳小声说道,你看侃这周怎么了,会是不舒服么?怎么不理人了呢?阳转过头来说道,我也不知道啊,可能是心里有事儿吧。她们的这些话我听在耳里,但是我还是怕和她们说话,露出我局促的样子。我不用扭头看也能想象到云此时此刻,秀眉微蹙,杏眼圆睁着又黑又亮,眼里充满着问号的样子。我没有抬头,心里想着因为自己高度近视而变得充满不可知因素的未来,想着我以前戴着度数合适的新眼镜和云无忧无虑地说话的那些神采飞扬的日子,又想到不久以前平说过的那句话,我觉得我在自己心里暗自喜欢很久很久的云的面前,卑微得无以复加。

高三的第一学期很快地就来到了年底,快要元旦了,这是我们高中毕业前最后的一个元旦,除了往年会有的班级联欢会以外,还有一个项目是同学之间互赠留言,当然不一定是给每个人都必须写,而是看自己的偏好,给谁写的留言纸条通过班级委员的统一整理转交到对方手里。

此时此刻的我,眼镜已经修好,我又恢复了以前那个自由散漫,精力充沛,和同学肆无忌惮地上课说话,复习功课的时候又能专心致志的一贯的样子,只是我自己心底里很清楚,这大概就是最后的狂欢,在元旦过去,联欢会开过,笑过闹过之后就必须忘过,接下来的一个学期将是高考前最后的冲刺,心无旁骛,冲刺过终点线,然后就将天各一方,各自长大,各奔前程。

云给我写的纸条如期而至,我对她给我写纸条并没有太大的意外,真正让我意外的是她写给我的话。纸条是我们写作文最常用的北京电车公司的稿纸裁下来的下面三分之一,在惯常的可以预见到的诸如新学期加油,争取高考如愿以偿之类勉励的话之后,云另起一行,中间又空了一行,写道:“。。。另外,你真的没有面具么?”看到这里,我的心里悚然一惊。云察觉到我平时戴了面具的么?那么,她是不是知道我其实对她一直有特殊的喜欢呢,是不是把我平时和她什么话都说当作了我想要对她有亲近的表示呢?是不是看穿了以前我的那些小把戏,看穿了我内心真实的心思呢?她这样问我应该还是不确定我的真实想法吧,那我要是再不加小心,流露了我对她真实的情感,她会不会瞧不起我,因为我们明明客观条件差得是那么悬殊?我平时装作无所谓地和好多同学都嘻嘻哈哈的啊,从来不和任何同学的目光直接接触超过两秒,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不会让人误会到有超出这个年龄以外的想法,我是不是和云也太作正经,她是不是觉察到了什么?

我没有给云写任何回复的纸条,我不敢写,觉得写些什么都不合适,索性逃避。

元旦联欢会是个晚上,大家把教室布置装点得格外有节日气氛,女生们用彩纸将日光灯管缠绕起来,有同学又搬来音响和电视,还有人拿来了便携的摄录机,在九十年代初,这可是个稀罕物儿。教室中央的桌椅被搬走清出一片空场来,开始是同学们轮流诗朗诵,演小品,卡拉ok,然后是两个男生和我们班与隔壁班的两位女班主任在配乐下翩翩起舞,跳着慢节奏的交谊舞。最后等到气氛都慢慢热烈起来的时候,音响里开始放起炽热的电声迪斯科音乐。

整个晚会过程中一直站在前面班主任的身旁,一直相对安静的云,随着迪斯科音乐突然弹起来,像是打开了身上的开关,欢跳着在同学围成的圈子前一个个地拉人进圈子里来跳舞。外面是数九的冬季,云今天上身穿得是一件全棉的青绿色套头衫,上有白色的英文字,套头软帽旁边的两根白色系带垂到胸前,随着她的身体在跳动。下身一条藏青色水洗牛仔裤,脚蹬一双白色胶皮运动鞋,整个人显得特别的精神。

我没有亲眼见过云在初中时候参加全校艺术节节目选拔跳霹雳舞的那一幕,直到今天才是第一次见到云跳舞的身姿。云在圈子里跳着舞,如鱼得水一般,像流动的篝火火焰一般绚丽夺目,却自始至终没有走过来我这边。我在靠墙的一把椅子上坐定,呆呆地看着圈子里的云,但是不敢多看,我怕别人见到我定睛看着云的样子,总是看几眼就装作若无其事地转头看别人跳舞,然后再偷偷扫过来看上几眼。我一点都不会跳舞,性格里懦弱和自卑太强大了,做不到在别人的目光里大大方方地打开我自己。我宁愿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在直击肺腑的鼓点里,强做镇静,面色沉静如水,心里却已沸腾。

我告诉我自己,珍惜这眼前的一刻吧,在这个联欢会开完以后,不久便是期末考试,然后便是寒假,然后开学,眼前的这个如痴如醉的时刻将如白驹过隙,便要在备考的临战节奏里一去不复返。今天的时光将会是永久的记忆,于我而言,已经有了这三年的黄金记忆,有了和云坐在一起的难忘经历,高考完将会是天各一方,学业里将难再有交集,人生里亦将互道珍重。我太卑微了,条件太不好了,而云的条件太好了,我能想象的出来,任何一个在课堂之外的场合,面对她我只会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去追求心里一直喜欢的女生是怎样的情景,是怎样的过程,是怎样的感觉,但是我怕如果我去面对云,她对我的情感若是不如我对她的情感,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自作多情,那可如何是好,我这么一点点的卑微自尊,怎生经得起那样的打击?而如果云对我亦是一如我对她那样的情感,在外人眼里看起来,我们条件差得如此之远,又是多么的不相配?我连高考体检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合格,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如愿报考理想的高校,爸妈没有任何的资源人脉和背景,从我小时候记事起,家里的一切都需要艰难的奋斗才能获得,这样家境的我,怎么能够拖累云,怎能在别人说起我们之间的巨大差异的时候让云为难?

我觉得,云在上了大学以后,必是和高中一样,轻而易举地就成为大家的目光所聚,她这样优异的条件,大概也只有真正优秀的男生才配得上吧,也只有那样的男生和她在一起,才真正称得上是人中龙凤,相配的一双。我应该去祝福他们两个,我应该知道这样的命运并不属于我。

高考前不久的一天,我心知离别的日子不远了,在一天晚自习相对自由活动的时间里,在大家都在底下七嘴八舌讨论的时候,我和周围的同学们说道,来,让我们临战前大家互相握个手吧。说完我和前面的谦,主动地和两边的女生挨个儿握手。大家不以为意,毕竟仪式感还是要有的,但是我真正想握的,是云的手。我之前从不曾和她接触过,可能在此之后,也再不会有。

在依次握了身边的玉,蔚,阳之后,我略一踌躇,终于身子转向云这里。我怀着道别的心情,破天荒地直视云的眼睛,眼神不再躲躲藏藏,伸出了手;云的眼睛一亮,伸出手来给我握着。

我握住云的手,开始用力,像和别的男生掰腕子那样地攥紧,可以感觉到云的手在微微发抖;她的眼睛睁大,黑亮的眼神看着我,眼里有流过一丝的痛楚,可是更多的是不解和惋惜。我将云的手都捏得发白了,松手后留下一圈白印。我不敢再看云的眼睛,目光掠过,仿佛看到云的眼中涌起一线泪光。我低下头,身子转回来,不再说话。

因为我知道我将在高考后和云分别,告别这三年的暗恋,也知道云马上就将在她的大学里打开一段更加精彩的人生乐章,而她的身旁也将出现比我好得多的人,会是个比我更加配得上她的人。我想要她将来在和那个真命天子在一起的时候,想到高中的这些过往,回忆里有我。

幼稚的我,只想让云记住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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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12)

我们的化学老师张老师教了我们班整个的高中三年,我一直是他的课代表;张老师本人是个慈祥的老太太,并不带化学竞赛的教学,但是很喜欢我这个偏科化学成绩很好的学生,每堂化学课只要是涉及当堂演示化学反应,需要我先去高中楼一楼的化学实验室拿配好的试剂,溶液,瓶瓶罐罐之类的,一般是一个长方形的木头托盘里面放着,张老师会在备课的时候先把试剂溶液配好,我帮着她放到托盘里去,然后端上楼,放到讲台上准备好。

这一天上午课间操后的两节课是化学,我们课间操完后,会有十来分钟的课间时间,我们一般会抓紧这段时间在操场上打会儿篮球。我打得正热闹,忽然响起上课预备铃,坏了,我把去实验室拿药品试剂的事儿给忘了!撒丫子就往楼里化学实验室跑,跑进去看到张老师正在等我,我慌慌张张端过托盘,没想到手滑,抖了一下,一瓶稀盐酸洒了开来,弄到托盘上和试剂瓶的表面,星星点点的都是。我一下子懵了。再重新配一瓶等浓度的稀盐酸,时间来不及了,张老师说,没关系,算了,就这个样子拿上去吧。

那堂课上得我精神极度不集中,以前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课上张老师给大家演示的化学实验倒是按部就班,同学们并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但是下课以后我帮着收拾好托盘往楼下走的时候,张老师在前面回头和我说道:“以后不能再这么不小心了啊,我这两堂课胳膊和手都被盐酸烧得生疼。”原来稀盐酸洒得托盘里外都是,瓶壁和外表也沾了很多,她在演示实验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沾了一些在手上胳膊上。我是知道稀盐酸掉一滴到身上的感觉的,心里特别地内疚。

进入高三一个明显的区别就是晚上开始有晚自习了,然后开始有任课老师占用晚自习的时间给我们加课,语文数学是大课,高考重点中的重点,话语权自然也比数理化强一些,至于政治和生物,加课基本上没它们的份儿了。哪位任课老师都想加课,那么课时怎么轮,老师和老师之间如何协调,就成了个问题,一般是老师之间先打好招呼,然后通知课代表告诉班里,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这一天晚上的晚自习,按照预先的安排,正是化学课的加课,可是当我们都在座位上做好准备,张老师正准备在讲台前开讲的时候,数学老师蒋老师进来了。

蒋老师兼任我们的年级主任,本人是老北京,说话一向强势,喜欢听话的学生,看不惯早熟的小男小女,在年级老师里颇有威势。张老师一看是蒋老师进来了,就不解地问我,是不是没通知到大家,或者是安排错了?我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站起来回答道,没有,原先应该是我们的化学课,我也告诉班里了。蒋老师非常不悦,拿出上一次测验的卷子,说道,上午的数学课还有几个要点没讲完就课间操了,你们看看测验成绩,你们班考得都是些什么!这节课就上数学。

张老师的性格一向是和蔼可亲,与人无争的,看到这里,叹了口气,卷起讲台上铺开的备课本,出了教室门。我还傻站在教室后面没有坐下,忍不住多说了一句:“蒋老师,这节课本来确实是定好了化学,张老师上午和我说了,我没告诉错大家。。。”话没说完,蒋老师就挥手打断我:“你还说啥?你看看你们坐后面的几个这次测验考的分数!成天上课说话少不了有你,就你这数学大题做错,还不赶紧复习?前头参加那么多化学竞赛,花了那么多时间,漏了多少功课你知道么你?”

我呆呆站在那里,心里百感交集;想到了面慈心善的张老师上午因为我的过错,忍受着手上皮肤的刺痛上完了两节演示实验课,想到了她一番热忱想帮助我们班补习化学,课时却被别的老师要走,想到我自己落下了那么多的复习内容,确实是漏了很多的功课,又想到了我那些早出晚归风里雨里放弃寒暑假,只为追寻我心里的热爱和梦想的奋斗。。。心里别扭,又惭愧又内疚,鼻子一下子就酸了,大颗的眼泪滑落下来。

在我小学三年级以后,我就不记得在同班同学面前公开哭过鼻子;从小到大我在自己班里的形象都是耍小聪明,顽劣不堪,哗众取宠,逗闷子接下茬儿惹大家笑的闹将一个,历任班主任都拿我挺头疼的,虽然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习惯成自然了,但是关键的时候考试成绩还可以。一直到上了高中,都高三了,还和过去的本质保持一致,没什么区别,但是今天,这样的一个场合,我竟然为着看似不大的一件小事,被老师说了两句不轻不重的话,就给说哭了。

全班鸦雀无声,我还站在那里抽泣着,也没坐下。我在模糊的余光里,没发觉坐在我左边的云转头看我,可能身边的人都在震惊之余强做镇定吧。台上的蒋老师也吃了一惊,挥挥手说,坐下吧。

那节加课后来讲了些什么,我已经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唯一有印象的,是平时每堂课都和我时不时说话的云,一句话也没和我说。我当时低着头看着自己的书本习题册,勉力把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习题上来,觉得面皮发热,回想起刚刚的哭鼻子,自己怎么会那么没用,以后云还怎么看待我这么个没用的家伙!不过高三的课业繁重,这样的事情只是小插曲,每个人一忙起来,被题海所淹没,大概就无心再去注意留意这些旁枝末节的花絮了吧。我自己呢,更是转天就把前一天的出丑抛在脑后,上课该说话说话,该贫嘴贫嘴,不长记性。

有一次,我们在后面因为一篇语文课文引发的争论,话题已经不限于课文本身,渐渐地讨论到了别的身上。我大概是发了什么奇谈怪论,说完就洋洋自得,为自己能够镇住大家而得意。云在旁边听了许久一直没说话,但这个时候插话进来,说,你的本意肯定不是这个意思,而是。。。

二三十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在记忆的长河里面褪色风化成粉,随时光流逝,随青春飘走。那天我和云在讨论什么话题,这段记忆早已湮灭,我曾经在往后的岁月里无数次地回想,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回想,两个人一起的时候追忆,但都无济于事,不管心里是多希望能够忠实地还原那个场景,找到那个话题。但是,在云说出那句话之后,我当时心里的感觉,和我接下来说的话,还有说完话后周边的情景,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仍旧在我的脑海中深深镌刻,没有随着岁月褪掉哪怕是半分颜色。

我听到云对我说的话,一时间只觉得我整个人从里到外,心底里那些埋藏最深的东西,最耻为人知的想法,最需要长久以来手忙脚乱掩盖住的情感,都被我身边的这双眼睛看透,看得明明白白。从胸膛深处往上涌起一股又酸又热的东西,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是这么想的!?”

在我这句话脱口而出之后,我们这片教室后面的小范围空间,刚才还在叽叽喳喳的,忽然一片死寂。每个人都不再说话了。

我一时间觉得我犯下了大错,脱口而出的一句话,把我的伪装打得粉碎。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会不会听到我这句话对我改变了印象?她会不会知道我在喜欢她,别人会不会也察觉到我在喜欢云,那可怎么办啊?

我低头再不敢说一个字,假装专心学习,偷偷用眼角余光向左飞快扫了一下,云好像并没看我,但是我觉得我仿佛看到她的嘴角抿起,微微的笑意。

高三第一学期过得飞快,总复习的气氛和平时各种课内外试题集让我们每个人都不堪重负,好在我一向爱玩,上课的时候除了和云说话,手里也没闲着,有空就画苏-27飞机的三面图。

我从上中学一开始,就迷上了军事天地,国外的飞机舰船我如数家珍,苏联在八十年代国土防空军的骄傲是米高扬设计局的主力中型战斗机米格-29,以及苏霍伊设计局的主力重型战斗机苏-27。这两家在几十年里,设计出来的几代战机横贯了苏联的整个天空,具有红色帝国典型的暴力美学。这两架战斗机虽然来历迥异,但殊途同归,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双发双垂尾,两个发动机舱分置吊于机腹下,大型方形进气道的气动布局,无论是从正面,侧面和背面的三面图哪个角度看,都是力量和流线的完美结合。

我家自己的小小卧室里,贴满了从各种军事杂志上剪下来的彩色画页,两面墙上尽是军舰和战机。在我的铅笔盒里面,也被我用钢笔画上了苏-27的侧视图。直到今天我仍然记得画苏-27的侧视图和前视图的诀窍,其实对于我这么个从小学起,画画水平就极差,也没耐心好好学画的人来说,能够用不多的笔触把战斗机画得和我印象里的实物战机非常接近,已经是很难得的成就了。

我在课上无聊的时候,就在草稿纸上面画苏-27的前视图,侧视图,画了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在我印象里,这些都是男生才感兴趣的东西,女生们每天看小说,交流影视剧里面的情节,交流港台流行乐歌星的靓照,这才是她们的兴致所至;云也不例外,她经常戴着随身听听音乐,衣着打扮潇洒,舞跳得又好,迷恋张国荣,但是说起其他的歌星影星来没有她不知道的,无论港台还是中外。MTV录像带只有我们没看过的,没有她没看过的,磁带买了一盒又一盒。每天上学都是踩着上课铃才来,但是放学却是第一个离开教室回家,从来不在学校多呆一分钟。云在学校外面的世界一定很大,一定很精彩,却不是我的世界。

然而这个印象最终证明是有偏差的。在那件事过去不久,一天下午下课放学之后,云从课桌里拿出一件叠好的厚纸卷交给我,说道,这个送你。说完她就和往常一样,离开了教室。

我拿着这个挂历纸大小的厚纸卷,有些不知所措,呆了一阵之后,在座位上捱到同学们大多都已经离开教室回家,在课桌下慢慢打开了这个厚纸卷;随着纸卷徐徐展开,一架由铅笔素描成的米格-29战斗机就跃然纸上,展开在我的眼前。

真是一架英姿飒爽的战斗机!云没有采用前视图的角度,也没有用侧视图,而是把自己放在机头处45度角的位置。两个硕大的标志型垂尾高高立起,并且微微外撇,这是米格-29和苏-27的重要区别,因为苏-27战斗机的两个大型垂尾是完全垂直于机身的,真难为云了,她一个平时根本不爱好军事武器的女生,怎么能观察得这么细?垂尾过渡到机身,流线型的机身又过渡到机腹下一左一右两个黝黑的方形进气道,在这里,云用了很多笔来细描出进气道内外的阴影差别,笔画勾勒之际依稀可见进气道内壁黑色的金属叶片光泽;进气道上方,机翼根部和机身一体化,拱起硕大的透明玻璃气泡式座舱,是米格-29的又一重要标志,而再向前过渡到机头的圆形整流罩,这里笔划紊乱却又明暗分别得清清楚楚,把大型圆锥体整流罩的质感表现的一览无余。机翼下分别是左右两个副油箱,未有外挂导弹,副油箱的前端锥体突刺竟也一清二楚,副油箱角度微微向上抬起,感觉像做好了战斗准备。三点式机轮,机头下一个双联式的机轮加上左右两个大型起落架下的单轮,立在寥寥深浅几笔的地面上。。。

这幅画的左上角用英文大写字体写着“MIG – 29”,右下角写着“Thank you for your ‘Ciao ’”。看到这里,我想起来了,Ciao是1990年世界杯意大利之夏的吉祥物,我爸爸给我带回来的钥匙串,我在上一年元旦联欢会开完以后,送给了云。那么,这幅画应该就是云为了答谢我给她的小礼物,用心给我画的,知道我喜欢战斗机。可是,画这么一幅画,得用去了她多少时间和心血啊。我拿什么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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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11)

在这个高中的头两年,时光如同指尖的杨絮,稍不留神就随风而去;那些朦胧的感情像和煦春风里从湿润土地里悄悄冒头的嫩芽,生长得是如此之快,让我在惊觉之后本能地第一时间想要藏起来,不能任它自由生长,因为美好的日子向来短暂,高三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就降临了。

我一上高三,就迎来了一个重大挫折,那就是在我寄托了无限希望的化学竞赛里,没能取得好名次,从而失去了保送名校的机会。

从高一到高二,拿了不少市级化学竞赛的名次,成为化学课代表,年级公认的化学学习尖子,定期去上校外的奥赛班,同班和同年级的同学们都知道我在竞赛上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努力。那时候的我对于化学也有着天然的兴趣,觉得在形形色色的分子式和实验室的瓶瓶罐罐之间,有着无穷的魔力,为了对付将要到来的高中化学竞赛,把一本北大化学系大一的普通化学基础教科书看得滚瓜烂熟。在高二结束后的那个暑假,通过层层选拔的我终于有了资格参加北京市高级化学奥赛班的培训,于是那个暑假的记忆便都被一天天的骑车所占据,因为上课的辅导地点在南城长椿街的一所中学里面,而我每天需要早上骑车从北大一直向南,骑行15公里来到学校,培训一整天,下午四点再往北骑行15公里回去。

那个长长的暑假并没有因为我每天如此的奔波而变得凉爽半分,但是心里怀着对竞赛取得个好名次便可以争取个高考的免试资格的憧憬,炎热和疲惫也被抛在了脑后。然而,开学不久后全国化学竞赛初赛,我没有取得期盼之中的一等奖,而是只得了个二等奖。如果得了一等奖,马上可以获得参加全国化学冬令营的机会,而高中部每年在高三都会有个编制外的特殊班集体,那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理化竞赛尖子生,专门备考冬令营的,进入这个班,意味着不用再备战高考,就算参加完冬令营最后没有进入全国奥林匹克集训队,也已获得了保送北大清华的资格。

我在获得了差强人意的二等奖之后,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自古华山一条路,在前面两年已经付出那么多的课外时间准备化学竞赛的前提下,继续参加位于清华附中的补强班,这个是专门为二等奖获得者设立的,未来将从二十人里面抽出三四个加入一等奖的那个班集体,也就等于是二次资格赛;二是就此和我心爱的化学竞赛道别,打破幻想,回到我本属于的班集体当中去,一心一意地和大家总复习,准备高考。

在高二的第二个学期,我对于化学竞赛的投入已经让我战略性放弃了其它不重要的科目,尤其是高考理科不包括的世界地理,世界历史。课上我基本上在低头看化学教材,班里同学对我的这些行径早已熟视无睹,见到也一笑了之,但是仍然闹了个大笑话。在世界历史的期中考试里,我平时不听讲,考前不复习,结果考了个25分,百分制的。当得分宣布的时候,班里哄堂大笑,历史老师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也知道我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学习优秀的学生,但是25分显然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任何一个老师就算想捞我都没办法捞,哪怕高考不考,我高中还得结业,不能挂一科在成绩册上,于是老老实实去重新复习补考。从小到大,我考了那么多的考试,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补考,空前的也是绝后的。

我的奇葩世界历史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云的座位并不在我的左侧,她没能第一时间瞪圆了眼睛,黑亮的眸子看着我,眼里掩饰不住的笑意,剑眉却是攒起:“你看你。。。不好好学习,搞糗了吧?哈哈哈”。。。这一幕没有发生,因为她当时不在我旁边,但是我能想象出来,如果她在的话,一定会是这样。

我的旧欠太多了,功课需要补很多,才能跟上云,才能跟上班里其他的尖子生们。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比所谓的前十名差多少,也相信自己能够凭自己的真实水平考上理想的大学,那个我从小在校园里长大,既是我的百草园又是我的三味书屋,和我有千丝万缕联系的那个学校。但是现在我面前明摆着是个困境,继续硬磕化学竞赛一条路,前途艰险无比,如果不能超过至少四分之三的其它高中的尖子们,到最后我再不得不撤退,回到班里和大家一起备考,我就会落下得更多。

我做了无奈惋惜的却是最明智的抉择,放弃了化学竞赛补强班的名额,回到了班集体。大家好像都知道我的回归是因为什么,并没有人嘲笑我没有取得好名次,我想,也可能是高三一上来的学业繁忙已经让大家无暇顾及这些小细节了吧。其实我终于回到班集体的那一刻,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一刻的存在,别人是不知道的,因为是我心里终于真正地把化学放下了,把冬令营放下了,把高考保送名额放下了。自始至终,我没有一天真正地离开过这个班集体,也没有一天真正地离开云。

高三有高三的新气象,其中一个对我来说很重要的变化就是重新排座位。之前高二的时候,班里的每一列座位,男生和女生是间隙着排列的,而每一横行看过去,男生和女生也是间隔着的,于是每个男生的前后左右是四个女生,每个女生的前后左右也是四个男生,像是围棋里面的连环劫,互相吃住一个眼,轮流提子玩儿。现在到了高三,班里来了新的班主任,也迎来了全新的座位顺序。新的坐法极其简单,男生一列,女生一列,交互着,这样男生的前后都是男生,但是左右均是女生。

整个高二的第二学期,我虽然坐在最后一排,但是云已不在我的左手边,而是隔着我三列的最后一排。现在按照新的排列,我坐在我这一列男生的最后一个,而我的左边女生列的最后一个,便是云。但是可恶的是,我这一列居然比左边的女生列少一人。按照正常的顺序,我的左边是阳,右边是玉,而云在我的左后方静静地坐着。我能听到她清亮的声音,想要看到她却只能扭过头去,那样太突兀,逃不过聪明的阳和玉的眼睛。

我想要回到高二第一个学期,我想要云坐在我的左手,这样便可以每天上课的时候和她一直说话,并且借着和她说话的时机,在转头的一刹那偷偷地去看她的侧脸。

我们这个班是有名的自由散漫,上课的时候底下七嘴八舌,按照不同的地域分成几块儿分别交头接耳;另外,班里有几个油嘴滑舌的男生,也包括我,总是喜欢在老师说话的时候接下茬儿,逗贫,以此为乐,逗全班哈哈一笑。老师们倒也见多不怪,而且高三本就课业繁重,也能理解我们不是存心捣乱,活跃气氛罢了。对我来说,贫嘴是从小到大的一贯习惯,很难改,如果能用任何方式逗全班都乐了,那才是本事。

我由于实际座位是倒数第二排,后面有很大的一个空档,后墙上有一排挂衣钩,每逢秋冬天,同学们的各色外衣大衣都往上挂。我把椅子慢慢往后移了半尺,桌子往后悄悄移了两寸,在课上和身边的同学说话的时候,很随意地身体后仰,让椅子翘起来,只靠后面的两个椅子腿儿支撑,就这样大摇大摆地和身边的同学说话,该接下茬儿还是接下茬儿。

当天下午放学了,我把书包往桌子里一塞,像平时一样出去打篮球。打完篮球天已擦黑,我没有像往日一样去车棚骑车回家,而是回来教室里,看到同学们都已经回家了,于是我把教室的前后门都关上,来到我这一列,从第一排的桌椅开始,每个椅子和后面的桌子拉开一两寸,这样到我最后一个的时候,我的桌子椅子的位置就比之前正常时候退后了些许距离。这样做,第二天同学们来教室里的时候,每一个人应该不会发觉这一两寸的差别,但是积累到我这里的时候,就会让我的座位往后不少,更靠近左后方的云。

再隔了两天,我故伎重演,下课熬到同学们都回了家,回到教室里,把我这一列男生的桌椅再次松动,向后微调。桌椅的间距更大,这一列看起来也更加松散。我排列完了桌椅,回到讲台上看看是不是和旁边的列差别太大了,太大的话还要微调,不能让老师和同学们发现动过的痕迹。其实大大咧咧的他们哪里会发现呢?

第二天是一节英语课,老师向来不拘小节,我们在下面说我们的,他在上面说他的,从来不管我们,相安无事。这节课上的时候,我再次把自己的椅子向后挪了十公分向后翘起来,并且把脚抬起来端在前面的课桌上,一晃一晃地,身体尽可能地向后倾,终于肩胛骨的位置将将够到了后面的墙。成败在此一举,我一边像平时一样接着老师下茬儿,一边脚上暗自用劲儿。“啪!。。。”

在其他同学眼里看来,我经常翘着椅子得意洋洋地随便说话,这次终于玩儿砸了,往后拍倒,摔了个屁墩儿,闹了个大红脸。全班哄堂大笑,前面的同学回过头来看我,两边的女生乐不可支,我羞臊了面皮,低头爬起来扶起椅子,往后靠墙放好,老老实实坐着,把桌子拉到跟前,低头看书不再说话。

在这天放学后,我最后一次回到教室里,把我这一列的桌椅间距调松,尤其是我前面的谦的座位,看起来不能离我太远;先把他的座位调好,然后往前顺次等间距调整过去,直到整列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

从这一天起,云回到了我的左边,直到高考完毕业,天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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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10)

高二的第二个学期,我们班重新打乱了所有座位顺序,我仍然坐在最后一排,可是云已经不再坐在我的左手边,而是坐在离我相隔两列的地方,虽然还是她那一列的最后一个,但是已经无法和我像前面的一年一样那样随心所欲地说话。我的左手边,是我一直的好朋友平,那个个子比我还要高的的来自上海的大男生。

刚刚上高一的时候就听到一些关于平的家世的传说,当时的我对这些没有过多的概念,只知道平是来自于一个正统的革命军人家庭,父辈依旧身居要职。他们家住在西山的军队大院中,每天平上下学需要花费很多时间骑车奔波在黄庄,中关村,西苑,颐和园乃至香山这样一条长长的路线上。我和平都酷爱打篮球,他的个子比我还要高上两三公分,最喜欢硬切敌人的篮下,走的都是内线,而我因为眼睛近视,戴眼镜打篮球很小心,不轻易往内线切,所以从初一起就喜欢上了中远距投篮。我们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间玩儿的最多的就是篮球,到了中午,因为在学校包伙,吃完饭无所事事,到下午上课前有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时间可以打篮球。只可惜他放学便要骑车回家,否则如果家住的近的话,不知道还要多出来多少和我一起打球的时间。

高一的时候,有一次平和我的好哥们刚,在一个周末骑车去他家玩儿,回来和我说起平家里的样子艳羡不已:“他家真大,一层就俩单元,进门跟进了一胡同儿似的,两边都是屋子!”然后就说平家里的任天堂游戏机是多么多么的好玩儿,那些游戏从来没见过,跟街上游戏厅里的不可同日而语。到了下半年我终于也得着机会去平的家里玩儿了。这个周末他的爸爸妈妈都出去了,我和另外两三个要好的男生骑车骑了快一个小时来到他家大院,门卫放行进去以后一直向里走,走了很远,路过了操场,办公楼,作训场,几排普通的单元宿舍楼,最后走上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马路,延伸快到尽头的时候,出来一座三层的小楼,这便是他家住的楼了。

我们一进到他家里,就眼花缭乱,看见的尽是些新奇的玩意儿,游戏机自不用说,那个年代正宗的任天堂红白机尚且是个稀罕物,才刚刚进入国内,能接触到的人有限。除了游戏机,平带我们到他的书房,又给我们展示了他小小年纪就赖以成名的古钱币收藏。我们在他家流连忘返,几个人轮流打魂斗罗,双截龙,赤色要塞,沙罗曼蛇,竟玩儿了一个通宵。

和平在一起无忧无虑地玩儿的时候很多,虽然我心里知道我和他的家庭背景差之千里,潜意识里自然而然会产生一些对于与生俱来的优越感的敏感和提防,但是平是一个爱玩爱闹的大男孩,我们在性格上一拍即合,他也很少显出和他的身世相符的优越感来。

从高二开始,我不再每天中午骑车回家吃饭。以前从初中直到现在,中午放学以后我就骑车十五分钟回到家里,然后我爸爸差不多的时间回来,给我做饭。我妈妈在挺远的地方上班,中午是回不来的,因此家里做饭的重担都落在我爸爸的身上。我们小户人家,吃的是极简单的,我爸每天中午最省事的便是下一锅面条,然后再炒一碗西红柿鸡蛋,浇在面上,我们父子俩一人抱了一碗唏哩呼噜的吃完。时间长了,那西红柿炒鸡蛋我都自己会做了,感觉同年龄的同学未必有我会炒菜,心里很是得意。不过每天中午都赶回家,毕竟耽误时间,吃完饭再要睡上一个午觉,很可能刚刚睡醒便要起来上学。到了高二,我就索性和平和其他住的离学校远的同学一样,留在食堂吃包伙,然后在学校里打发漫长的一个中午。

从初三到高二大概是长身体最快的几年时间,我们又每天打球锻炼,放学后又持续疯玩,运动量其实是很大的,随之而来的是不断增大的饭量和胃口。我几乎不记得有过吃东西吃得撑的肚皮似要胀破的情形,更多的时候吃饭也就是吃个七八成饱,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都没东西吃了。在学校包伙的时候,一群男生围着一张桌子,桌子上一盆菜,如何分配均匀是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最后不得不选出个头最壮貌似最公正的剑来分菜。可是不管如何分,相信每个人都是不够吃的,于是便有胆大皮厚的去女生桌子要饭。

在东西不太够吃这一严峻的现实面前,平想出了他的办法。他悄悄告诉我,他拿来了军需食品– 午餐肉罐头。他向我挤眉弄眼,让我别声张,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等到中午饭完毕已经有一会儿,我们俩使个眼色,一前一后地从教室里溜出来,他藏了一听罐头在衣服里,我跑到楼下的小卖部去买北冰洋汽水。然后我们俩溜出南校门,往南走五十米,来到土马路边。这里是后来的知春路,当年还只是个雏形,中间破土刨坑地挖了很深一道渠沟,看起来以后应该会是条路的样子。我们俩就蹲在这路沿,一人一个勺子,把军绿色的罐头打开了,轮流一勺勺地吃,就着小卖部买来的汽水。

在夏天的时候,我带着平,骑车直奔北大里,一直向北骑过了水塔,未名湖,来到朗润园附近的平房院落里,这里有我再稔熟不过的几棵桑树,每到这个时候树枝上便会生出许多累累垂垂的紫红桑椹来。我摘桑椹是久经考验的老手,这附近哪些桑树是结果的,哪些只长叶子喂蚕不结果,我多少年前就已经摸得清清楚楚。紫色的桑椹是甜的,紫红色的则是酸甜并济,我觉得吃起来的味道比纯紫色的还要好些。如果是全红色的,那是没熟的,还要放一放,下次来的时候再说。除了紫桑椹树,附近小石桥对过,还有一棵歪脖子桑树,那棵树上结出来的全是白色的桑椹,没有酸味,但是不如紫桑椹甜。我最喜那棵傍着人家院墙生长的桑树,手脚并用往上爬的时候可以借助墙头,上去的很快。平就在树下接着我扔下来的桑椹。

高二的这第二个学期很快就在这样的节奏里慢慢流逝过去,虽然留给我们的课余时间还是很充裕,让我们还能尽兴地打篮球,骑车出去玩儿,但是随着高三不断向我们一步步逼近,不知不觉中高考升学的压力在自己尚未察觉的时候就已经到来了。

中午在学校的一个半小时空闲时间里,慢慢地每个人都自觉增加了自习的时间,有很多时候,干脆就是拿着发下来的测验卷子答案和教科书一遍遍地对照,划重点,阅读课外辅导。大概是大家都不愿意把中午的宝贵时间弄得过分沉重,当鹏从学校不远的家里扛来一台单卡收录机的时候,大家简直要欢呼了。于是每天中午,那台收录机就静静坐在一把椅子上放在教室前台,谁有现成的音乐磁带就拿出来放。

有那么一天,我从音乐台调频FM的节目里,听到这一期的节目正在介绍一支名为“天堂里的又一天”的歌曲。我觉得这个歌名很有特点,就上了心。主持人介绍这是英国流行乐手菲尔柯林斯的著名单曲,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他的名字。主持人还说,歌词尖锐地反映出社会现实,有力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陋,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词曲,才可以轻易地进入到人们的心里和人们的心灵共振,等等。

乐曲前奏响起,好像走过教堂边上空洞的过道,头顶上方的一声一声乐音在敲击着心里,仿佛在不解地质问着麻木的人们。突然之间主旋律就已奏起,宏大震撼,和心跳回应,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我去海淀图书城的音像商店,找了许久,居然找到了引进的正版带,是Phil Collins的精选集。我毫不犹豫地就买了下来,然后迫不及待地带到学校,中午的时候就在班里一遍遍地放着。等到下午上课铃响起,我在一片忙乱中跑上前去,把收录机关掉,里面的磁带拿出来,走回自己的座位。

两天以后的一节课上,我收到了从后面同学传过来的一个作业本,拿在手里很奇怪,不知道是谁传过来的,指明是要传给我。我打开它,中间夹着一张对折起来的熟悉的北京电车公司400字稿纸,隐隐透出里面深蓝色圆珠笔的字迹。打开对折的稿纸,云的标志性的飘逸挥洒的字在向我微笑。

“Another Day In Paradise”

下面是抄写得整整齐齐的全曲歌词。在歌词的最后一句和声“Oh Think Twice, It’s just Another Day For You, You And Me In Paradise” 的后面,还有着另外一行字:“歌词抄给你,予以理解词意”。

我心里一喜,把云抄的这一张歌词前后左右读了几遍。我抬起头来,向几列之外云坐着的地方望去,点点头,表示收到了,很感谢。低头又读了一遍,确认没有额外地多加什么句子掺杂在歌词之中。云的英语非常好,看来就是抄歌词给我,希望能让我加深理解这首歌的意思,而不是只听着旋律本身不顾歌词,我这样想着。

这个时代,流行乐已经在国内生根开花,港台和欧美乐坛排行榜已经是电台电视台里非常热中的话题。在电视里越来越多地出现欧美的MTV,和我们刚上高中时候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变化。这一日,在一个介绍欧美乐坛最新动态的电视节目里,播放了理查德马克斯的“Right Here Waiting”。如同两年前的介绍台湾乐坛的专题节目“潮”里面的童安格的“忘不了”,刚刚听到的时候,我就完完全全地彻底沦陷在里面。

云夹在作业本中的稿纸在某日又悄然而至,传到我的手里。我拿出来展开,看到“Right Here Waiting”的字样,心就有些发慌,嘴唇发干。云这次的笔迹更加工整,字体虽然依旧飘逸不已,转寰钩捺之处却收敛了几分,不似一贯的洋洋洒洒。我把歌词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来,自己却不知道自己是在盼望还是害怕读到最后出现点什么额外写给我的话。然而这样的话终究是没有出现。整张纸就是干干净净地全首歌的歌词而已,再无其它。我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如果这首歌歌词和那一首“Another Day In Paradise”对调过来,她上首歌词后面写的那些话放到这里来写,那该有多好。

我这样想着,不禁抬起头来,朝她的方向看过去。云这次却没有远远地看我,像上次那样。她此时此刻在和左手边的男生飞在热烈地说着什么。为什么每次调座位,飞总是能够坐在云的左边呢?

我低下头,细细咀嚼着这歌词。我心里很祈盼这并不是寻常的一首歌,云抄给我应该有她的深意。可是我不敢去想不敢去承认,云想要说的话,便是和这歌词紧密相关的。大概用不着再给我说额外的任何话,这歌词本身难道还嫌不够明白么?可是,可是,这怎么能够,怎么会是我?

“Right Here Waiting”

 

Ocean’s apart day after day

And I slowly go insane

I hear your voice on the line

But it doesn’t stop the pain

 

If I see you next to never

How can we say forever?

 

Wherever you go

Whatever you do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Whatever it takes

Or how my heart breaks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I took for granted, all the times

That I thought would last somehow

I hear the laughter, I taste the tears

But I can’t get near you now

 

Oh, can’t you see it baby

You’ve got me going crazy

 

I wonder how we can survive

This romance

But in the end if I’m with you

I’ll take the ch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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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9)

我们高一和高二的语文老师吴老师,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老头。远远一看就知道这肯定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平时喜爱穿一件灰扑扑的夹克,戴一顶鸭舌帽,有时候帽子摘下来,露出稍显谢顶的稀疏头发。他戴着一副深深的俗称酒瓶底的高度近视镜,镜片圆圆的,有着粗大的黑色边框,益发显得一轮一轮的,将他的深邃抑或狡黠的眼神藏匿起来,很难读出他的真实想法。我曾经仔细观察过吴老师的眼镜,暗暗地和我自己戴的眼镜做对比,想着或许我目前的近视程度还没有吴老师的深,因为我照照镜子,看起来我的眼镜还藏不住我的内心。

高一的下半段,有一次吴老师出了这么一个命题作文题目,让每个人描述给自己印象最深的一个同班同学;这是典型的写人夹杂记事的记叙文,但又是向议论文过渡的一个步骤。对我来说这类作文很容易写,从小学起练就的描写某人某年某月学雷锋做好事,夸大其词一番交上去的这种文章做的太多了,再往远里说,小时候看多了历史通俗演义,拿来里面的桥段生搬硬套到与我同一个楼的孩子们身上,把我们小孩儿之间打逗玩耍的场面加以修饰,使其看起来像是城下敌我对垒两阵对圆,这样的日记我没少写。当然,现在是正经八百的高中生写记叙文,我还是工工整整地记述了一个和我初一就在同一个班的好朋友柬。

柬一直是班里年级里数得上的学习尖子,难得的在男生里面不偏科,不但数理化精修,而且文史哲同样了得,且喜钻研老庄,意识形态超出我一个段位。难得的是他和我同样喜欢军事,对现代舰船战机的兴趣在班里和我并肩,此外他身体素质亦是极其出色,肩宽胸阔,除了球类项目不是长项以外,田径各项都可以拿得出手。这样一个特点鲜明的同学,摘一些事儿来对付这样一个命题作文再容易不过的了。

作文交上去,打了分数以后很快发了下来,有的作文还在同学之间互相传看一番。上语文课的时候,云和我们说话,说道她看到洁的作文了,洁写的这个同班同学便是云自己。云对阳说:“你知道洁怎么写我吗?她说,云看上去什么都是大大的,就是脑袋小小的。。。”我在旁边儿听到了差点笑出声来,心说这个洁的观察还真是独到。云的个子很高,手长腿长,加上一头微微打卷的短发,浓眉大眼,爱说爱笑,性格洒脱,本来就是一个大男孩的形象。如果不是齐颈短发而是像别的女生那样留着一头长发的话,大概就不会有“脑袋小小的”这样奇怪的印象了吧。我又想到,其实这样的作文,目前就我看到的几篇,写的对象都挺集中的,像云,柬这样,要么是班里的主要班干部,要么是各科老师心中的学习尖子,还有很多写的是男生班长长跑健将谦,要不就是家世背景独特家境优越有着古币小收藏家称号的平,这些同学都是大家心目中的佼佼者,都是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积极突出的代表,也应该是对付这种命题很容易想到的对象。

我又想到我自己,大概没有什么同学会拿我来写。我不是什么体育尖子,不像谦,柬那样突出,虽然自初一开始就狂热地迷上打篮球甚至会每天放学打到天黑,但是毕竟受近视眼戴高度近视镜的限制,不可能去参加什么篮球队,而且我的个子虽然高,但是身体单薄,何况平的身高比我还高,篮球打得也比我好。另外,我的学习成绩虽说不差,也是班里的化学课代表,但是对待学习的态度一直是被动怠懒,平时仗着小聪明应付作业测验,到了期中往往被差强人意的成绩警醒,然后到了期末之前突击得个好分数,寒暑假大多就直接放羊,到了下一个学期再重新循环。这个模式自我上中学以来一直延续至今,被证明是成功的,也没有耽误大事儿,我爸我妈看到结果也还满意,所以在学期的中间也不会给我太多压力,什么不准看电视啦,不能出去玩儿太长时间啦,一概是睁一眼闭一眼。不过在老师的眼里大概我怎么着都不会算是刻苦用功的那一类好学生,而且我偏科偏得厉害,对化学那是兴之所至,看的书比别人多些,对于这个多看一本书就多见效果的学科来说,肯定是成绩比别人好,自不消说;但是别的学科比如史地生政治,一看便头大。总之,那时候上上下下从同学到老师家长都崇拜学习尖子,写在作文里的这样的人怎么也不可能是我吧。

另一方面,我自由散漫惯了,这是从小养成的好习惯,历届我的班主任都对其知之甚详,家长会也没少提醒点名,好在我爸我妈回来以后倒是不太计较。我上课说话是一个改不了的毛病,这个毛病因为和云坐在一起,倒行逆施得更厉害。和云说什么都是好的,我有什么都拿出来说,只要是我喜欢的,舰船知识航空知识,足球世界杯意甲联赛,随便什么拿出来我都能滔滔不绝说上半天。我下意识地避开那些我不太了解也没有好办法能了解得更多的话题,而类似港台影视欧美乐坛这些云非常喜欢的东西。我帮不了我自己,更多的时候是听她的,脸上沉静地没有表示,不敢随便插嘴,怕讲多错多。我觉得我平常在班里习惯性的胡说八道插科打诨,很多时候是在掩饰我自己那些不知道的东西,因为自己的无知可能会带来别人的嘲笑,如果我自嘲惯了逗大家开心惯了,别人就可能习以为常,对我的印象就能定位在一个很普通的不起眼的位置,这样我说错了什么也就不会因为别人露出惊讶的神情而自己心里感到受到伤害。

我敢肯定,像我这样的心理的肯定还有别人,因为有一次中午的时候,吃完学校的包伙从食堂回到教室里,我们一群中午没有回家的同学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逗闷子,然后另一个和我一样的男生博,说起他拿手的模仿别人的山东快板儿,故意做怪相,逗得别人前仰后合。坐在后排的女生荔便说道:“你说得逗死了,怎么学得那么像呢。”我接过话来说道:“这就是本事。我跟博儿都是,有时候我们觉得自己在班里就像是舞台上的小丑一样呢。博你说是不是。”博拼命点头:“没错儿,我们俩当小丑当惯了。”文艺委员欢在一旁不爱听了:“你们怎么这么说你们自己呢。”我回道:“那怎么了,小丑有什么不好的,大家觉得好玩儿哈哈一笑,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你说是不是博儿?”

我把思绪渐渐地收了回来回到这节语文课上,我没有指望谁会在这样的命题作文里写我,那么这也就会是和其它作文课一样的一节普通的课罢了。语文课一般是很少让同学朗读自己的作文的,可是这节课例外,吴老师评价了几个同学写的作文之后,问道:“有没有哪位同学愿意站起来朗读自己的作文给大家听呢?”问了几遍,见无人应答,就说:“那好,我来点几个,云,你起个头吧。”

云站了起来,拿起放在桌上的几张稿纸。听云的声音听习惯了,大都是平时在后面上课的时候小声说话的样子,要不就是每节课老师一进来喊道“上课”作为班长的她对答“起立”然后全班起立致意的时候。在全班面前的讲话也都是开班会,团委会这样正式的场合做简洁的开场白这样的场合,煞有介事一板一眼的时候,真正像现在这样站起来朗读课文的时候并不多,因为吴老师爱叫另外几个喜欢朗读的同学来读,而朗读的是自己的作文的时候就更加罕见。

我正在胡思乱想,渐渐思绪跟上了云朗读的内容,我才听出来,原来她笔下所写的这个同学竟然是我,此时此刻正在念道,她对我的所有印象,除了爱说笑爱闹之外,还有我对兵器知识和足球的痴迷。我的脑袋嗡地一声,感觉全身的血液一下子涌到脸上,平素让我骄傲不已的厚脸皮和刻意打造出来的保护我自己的面具在一霎那间荡然无存,脸上特别烫,不用看也能知道红得厉害。当初老师给出这个命题,我想也没想过自己有任何的可能会去写一个女同学,即使我能通过自己的观察总结出很多很多可写的方面来,我一直觉得,在我们这个成长的阶段敏感的时期,怎么好意思由一个大男生的笔下写出对一个同班女生的细细密密的印象来,老师和家长知道了,还不定会生出些多少想法来,还不定会生出多少不必要的麻烦来。就算让同班同学都知道的话,那背后的议论肯定是免不了的,即使没有议论,那么别人以后看自己的眼光必定有所不同。抛开这些都在一边,如果我写了云,那么要是她不喜欢我这样呢?就算自己没有任何额外的意思,也诚心希望她看到了不会多心,可是谁又能够保证呢?。。。因为这些藏在心里的理所当然的想法,自己根本没有想过要去和另一个自己辩论,所以写一个男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可是在云的笔下,她终究是把我给写出来了。我心里那些缠绕交错的想法,她也曾有过么,她可曾问过自己么?

云此时此刻就站在我的左边,还在读着自己的作文,作文里还在叙说着对我种种的印象,写着她的同桌是一个如何如何有特点的大男孩儿。我把头埋到最低,脑门贴着桌子,两个胳膊肘撑着膝盖,看着地下,恨不得有个洞能钻进去,根本不敢抬起头来看看四周的同学,也不敢看讲台上的老师。我不知道在害怕什么,可我知道这种感觉就如同我自己内心最隐秘最不能被问到的想法最不敢为人所知的东西,忽然之间就轻而易举地被展了开来,平平地放在阳光下的平地,让众人都看得到,而展开这隐秘的,竟然就是这隐秘的主人。

云读完了,轻轻地坐下,把手里的作文还放回到桌子右上角。我不敢像平常一样扭过头来看她,不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像平时那样和她马上说话,保持那一个僵直的姿势半天没动,等到吴老师又叫起来另外的同学读作文很久以后,我才无声地舒了口气,缓慢地悄无声息地直起身子,轻轻靠在座椅后背上,可是头还是低着。我眼睛的余光在试探性的找着左手边云的侧影,很想知道她是不是此时此刻在看我。我很想问她,你怎么会想起来写我啊,可是这话根本问不出口。我潜意识里很期盼的回答是我根本不敢希望能有的,因为如果反过来我在作文里写了云,那么原因只可能有一个。我不确定云是不是出于和我一样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才写的我,但是我决绝的判断告诉我,那应该是不可能的。

我自己知道我心里喜欢和云坐在一起说话,喜欢见到她被我逗得前仰后合的样子,喜欢看到她的灿烂的笑靥。可是我的心里又很怕被她觉察我这样的心理活动,有的时候说笑得忘形了,便会自己下意识地矫枉过正,赶紧回到正经八百好好学习的正路上来,生怕给她留下能对想象的空间有所帮助的任何理由。在那次作文事件过去之后,平时上课做作业做卷子,云一点儿也没有表现出来任何异样,至少是我所感觉不到的。我暗笑自己的多心毫无理由,因为云一直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性格外向满不在乎,对于这样细致的小地方根本不会像我一样,瞻前顾后反反复复疑神疑鬼,肯定是我自己心里有鬼才会觉得那样的不好意思。她应该就是和别人写的一样,记述一个同班同学能给她留下印象的事儿而已,是来自她的观察,而我坐得离他最近,恰好这个同学就是我,仅此而已。

我在书包里摸索到那个我爸爸给我从意大利带回来的两件套钥匙串之一,印有大大的足球的那一个,无数次地攥紧了它,手心里都捏得渗出汗来,却无数次地找不到把它送给云的理由,而又把它轻轻放下,留在书包的死角里。我很想找到这样一个合适的场合,自己可以做得若无其事,走到云的面前,拿出来递给她,然后呢?好像应该说点儿什么吧。说什么呢?。。。“云,这是我爸爸给我带回来的,我觉得挺好玩儿的,给你也带了一个。”—不行,为什么只给云没给别人呢?。。。“嗨,看这个,意大利世界杯的纪念品,拿着吧,是我特地送你的。”—也不行,太煞有介事了,我把这么个小小的玩意儿这么当回事儿,云家庭条件那么好,她会和我一样当回事儿吗?如果要是我趁着上课的机会偷偷在座位上拿出来塞给云呢,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也不好,干嘛要弄得这样做贼心虚呢。我心里很纠结,一面安慰着自己,不就是送一个没几块钱的钥匙串给同桌么,至于么,这么瞻前顾后的;另一方面,我自己知道,我从来没有送过东西给别的女生,那样的解释其实根本就过不了我自己这一关。

年底很快就到来了,伴随着高二年级第一学期的期末,我们也正式分成了文理班,年级里各个班选读文科的同学合成了一个新的四班,而原来四班选读理科的同学被分配到其它的四个班里去。我们班只有三名同学去文科班,是年级里变动最小的。在年底的时候,照常是元旦联欢会,各个班自己举办,同学自己出节目,由于这一年分了班,这就成为了老的班集体最后的一次联欢会,要走的同学们都恋恋不舍,但是大家对行至半程的高中也充满了新的期待。

元旦联欢班会是在十二月三十一号上午。班会开得很热闹,到中午的时候,曲终人散,同学们渐渐散去回家,教室里留下的人渐渐稀少。我们不愿意这么早就散伙,云和支书梅还都在,还有几个平时的活跃分子,大声说笑着,在讲台边上放着的一台从鹏家搬来的录音机还在放着摇滚乐。就在此时,教室前门探进来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学校南门保卫科人事处的负责人老张,一个平时不苟言笑,有些刻板的一个老头。我们每天从南校门进出,有的时候便会看到他站在一旁监督的身影,如果离开学校很晚了,学校已经静校,那么此时看到的绝对是一张充满怒容的脸。

我还在后排的自己座位上鼓捣着什么,忽然之间前面传来大声的争吵之声。我抬头看去,惊讶地发现竟然是云站在讲台前和老张在激烈地辩论着。老张的意思很明确,各个班的班会都已经结束,学校明天元旦放假,中午就要开始静校,唯独你们这个班的教室还在一团嘈杂,这不行,马上就把录音机给我关掉,要不我就要没收。

云的脸涨得通红,黑亮的眼睛圆睁着,柳眉倒竖,喊道:“我们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下学期就分班了,这么一会儿也不可以,怎么这么讨厌!!”我吃了一惊,从来没有见过云这个样子,平时和我说话的时候都是浅笑盈盈的样子,在老师同学那里主持班会都是大气得体的典范班干部形象,从没有见过她发怒失态到这个模样。我惊在那里竟然一时间动弹不得,傻傻地看着,站在云身后刚才还有说有笑的梅显然也惊住了,但是很快就回过味来,帮着云说话。老张气得须发尽竖,没想到在两个看起来落落大方的女生前面碰了这么大的钉子。他怒喝着:“你们这都是怎么和师长说话呢这是?我要向你们的班主任汇报!”一面甩手,转身竟走了。

我再看云,也气得面孔涨红,从讲台上下来,走过来拿了自己座位上的书包,一言不发转身便走,转眼间已经出了教室不见。我目送着她的背影出去,仿佛觉得她的肩头微微耸起,似在低头饮泣。我的胸口一热,这样的云亦是我从所未见过的,从来没有见过她为任何事难过伤心生气如此。我心里一时间只转过一个念头,我不想见云这样的难过样子,如果我能让她破涕为笑,那么让我此时此刻做什么也可以,如果!我伸手到书包里,摸到那个已经在里面放了一个多月,每天被我带来学校,又被我背回家里的钥匙串,站起身来,冲了出去。

云出去已经有一会儿,我顾不上去高中楼南侧的车棚取车,径直跑出了校门,沿着学校南墙,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云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追了上去。我这时才意识到我每天看到的竟都是云上学的背影,从来没有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过同样的她的背影,只因为我放学下课过后便去和小伙伴们操场上打篮球,而云一下课便不再在教室里流连,每天都是直接回家。我追上了前面那个披着熟悉的橙黄色大氅的背影,叫她的名字:“云!”跑到她的身边,看到她转过头来,一时间很多话涌上来,却一个字也说不出。

云的脸色有些发白,眉宇紧蹙着,看了我一眼:“什么事?”我从书包里掏出来那个从未开过封的钥匙串,递到她的手里,停了一停,呐呐道:“给,这个是我送给你的。”她用手接了过去,眼睛一亮,可是眉头仍然紧锁着,显然还是深深沉浸在刚才的不快之中。她低下眼帘,说了声:“谢谢你。”

我不敢再看她的眼睛,小声说道:“你别再生气了。”她嗯了一声,然后又说了声再见,转过头来继续朝前走去。

我迟疑了片刻,慢慢往回走,去学校里拿车回家。我的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没有想到我犹豫了一个月的难题竟然就这么解决了,有些怅然若失,一切都发生得太快,都没有给我大脑足够的思考时间,就这么发生了。在云冲出教室的那一刻,我只知道,如果我一直珍而重之的钥匙串对她来说就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纪念品,就算我这样的举动让她觉得很奇怪,甚至说不定会改变对我的印象,但凡她能有片刻能将教室里的不愉快忘掉,那么我就会去这么做,因为我想看到的,是云一直就有的开心的笑容。只要她可以开心,我就会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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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8)

在高一那一年,家里来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我爸爸公派去意大利做为期一年的教研。

在八十年代末的中国,物质相对还很不丰富,对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来说,出国还是件很大的事儿。家里有家长出国,意味着能在回国的时候得到弥足珍贵的可以用于购买进口家电的配额指标,意味着有外汇来换取和人民币面值相等然而购买力严重不对等的外汇券来购买那些家电;而这些是一直没能获得出国机会一直呆在大学院校教研机构事业单位的人们通过正常途径所得不到的。

对于我们这些成长中的孩子来说,去到谁家玩儿,如果家里大屏幕彩电,音响,录像机一应俱全的话,很容易得出结论这家父母多半出过国,然后还买回来很多东西。我们对这些音像视听器材的初步印象也是这样慢慢养成的。那时候一盘录有好莱坞或者港台最新动作片武打片的录像带,可以吸引一大帮人在中午午休的时候或者是下午放学以后去附近的同学家看,如果是一盘MTV那就杀伤力更大。我曾经有一次陪我爸妈去一个我爸的同学家里,我还记得那是中科院南麓的两排不起眼的红砖单元楼中间的一座,走进他家门,客厅里一面墙都是崭新的组合柜,正中央摆放一台24寸的平面直角大电视,电视的下方还有两个格子,靠上的格子里放着录像机,靠下的格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台比录像机更厚重的功放,纯黑色的金属表面在灯光下熠熠发光。电视旁边摞着三四层的音响,然后在组合柜的顶部,横躺着放置着一边一个音箱,通过功放这些视听器材全都连在一起。作为对我们的招待,他就拿出一个音乐MTV录像带来放,然后那声音就从两个音箱里流了出来,充满了房间。

我非常羡慕家里有这样的组合音响加录像机的同学,每次去到别的同学家,看到这些东西总是会眼前一亮,如果能有机会去摸一摸的话,就已经是很大的享受。但是咽口水归咽口水,我知道我爸爸妈妈的难处,断然不会表现出来一分一毫对这些东西的渴望,不能让他们知晓。小的时候,当别人家的孩子能够向父母要零花钱买零食的时候,我就开始自己很注意,不要给爸爸妈妈添麻烦,不要开口去要这要那。我很小的时候,便已懂得家里生活不易,自己想要的喜欢的东西未必能招之即来,非但如此,越是想要的东西大概越是得不来,因为这样的次数太多了,所以越到后来,得不到应该是常态,而我也养成了从一开始就知道抑制对好东西的渴望,先去想一想确认得不到以后自己的心情,这样就能把心情平复下来,从而没有了任何期望值,到真正的后来结局出来的时候,就不会伤心失落,反倒是因为暗合了调整下来的期望值而会有一种果然如此的如释重负。

对于音像器材来说,如果我爸爸没能出国,挣不到国外科研机构给予的外汇,那么我心底里的对它们的渴望大概就会永远隐藏着,被我藏得好好的,不会露出来伤到我。其实大到这些家电,小到平时穿的衣服鞋子,在那个青春快速成长的年代,又有多少人不会和别的同龄人去有意无意地相比较呢?对我来讲,不是我自己不会和别人去比,而是我已经在从小到大很长时间里养成了习惯,不会在这些穿着上花不必要的时间和心思。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的衣服都是我妈妈给我改的。我妈有一双巧手,在我们家物质条件极端窘迫的岁月里,她收集起来的针线和家里的缝纫机是她最大的财富。她在这台缝纫机上,把旧的衣服裁剪开,重新拼凑改小,或者是把我淘气摔跤蹭破的裤子膝盖上衣胳膊肘打上棉布的补丁,然后给我穿上。我从小到大没有买过一件毛衣,我和我爸的毛衣全是我妈去百货商店买了几斤毛线,回来一件一件织起来的。在我上了初中以后,偶尔买的新裤子,我妈会细心地买大一两个号,然后把裤腿向内折起来一两寸,然后用线缝好,这样的话,因为我开始长个子,就不会因为长得太快而使买的新裤子很快就显得太小。

我妈甚至还用缝纫机给我缝补过球鞋,那是在我还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的白球鞋还很单薄,鞋帮很低,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高帮球鞋。鞋底也没有那些错综复杂的厚厚橡胶纹路,显得很薄;鞋面是厚棉布的,只要下雨蘸了水便会变得沉重许多,干了以后又僵硬变形。一双这样的球鞋是没有牌子的,或者我根本不记得看到过什么牌子。穿得多了,鞋面靠近大脚趾的地方便容易磨薄,磨破,我妈妈便用缝纫机订上去一块小小的厚棉布,然后针脚细细密密地交叉缝上几层。待到上了中学,球鞋慢慢有了牌子,知道国产的回力白球鞋质量大约是最好的,但是随之而来也慢慢见到了国外的几个耳熟能详的牌子,熟悉了商标的形状,知道了那些一定是价格不菲。市场上也开始有了冒牌货。但是我一直买的还是那传统的白球鞋。

我因为从一上初中就开始打篮球,有的时候还踢足球,就一双球鞋来回穿,因此球鞋磨损的格外快些。然后打完球就去上课,大概那汗脚的味儿是不好闻的。在后来高二下半学期,其时班里座位已经重新打乱过,我就被前面坐着的玉抱怨过几次,每次我都不好意思地把脚从身前的课桌下收回来,尽量向后收,收到自己坐着的椅子底下。可最后有一次忘记收敛了,她大约是再也不能忍耐下去,回头问:“你家什么时候给你买新球鞋?”

其实这样令我不能再假装对内心的自卑加以逃避或是无动于衷的时候太多了,大概同学们都知道我平素穿着是很朴素,因此我如果换了新衣服穿,应该就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吧。我一直很感激学校鼓励每天穿校服这样一个政策,在我看来,宽大的校服穿在我们这群青少年的身上,某种意义上遮掩了很多差异,尽可能地降低了我的自卑。在没有体育课的日子里,不必要必须穿校服,有些同学就会穿起自己喜欢的衣服来学校,而于我是没有什么分别的。这样的日子在我爸爸去到意大利一段时间后有了细微的变化。

我爸爸出国了以后,一个人在比萨搞他的科研,生活虽然维持了清贫的习惯可是那也是在外国的土壤清贫,物质条件要好得多。在国内,我爸爸的工资每个月由我妈去领,然后一段时间下来,加上我爸断断续续汇回来的一些钱,我妈惊喜地发现手头开始有了不小的余钱,是我们这个家从未有过的情形。我妈开始给我买了几件我最想要的运动衫,运动裤,然后球鞋也给我买了一双带有橡胶鞋钉的拐子鞋,是我看人家踢球穿过的,我一直很羡慕。

我开始偶尔换上新运动裤来学校,虽然不是校服的裤子,但是体育课规定只要穿着运动服就可以,所以我的上身还套着校服的蓝白色外套。这样穿新衣服的次数多了,坐在云前面的我的左前方的女生阳便来问我:“是不是你爸爸从意大利回来了?”我说,没有呢,还要有一段时间。其实到了此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在别人眼里一直便是这样一个俭朴的形象,如果换了几件没有穿过的衣服,别人便会觉得我不寻常的有了新衣服,那么一定是家里给新买的,说明家里有了闲钱,这不符合以前的旧况,那么一定是家里人出国回来了,有了余钱了,可以痛快地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在这一年里,我还真没有向我爸爸要过什么东西,唯一表达过我很想要的,是让他能在我上了高二那年回来的时候,帮我带件意大利之夏的小纪念品回来。

90年的意大利之夏是在我们心里留下深刻记忆的一届世界杯,在这之前的86和82年两届,我和我爸在夜里互相叫醒爬起来,在我家那台小小的九寸黑白电视上也看了几场直播;其间不乏经典大战,德国克法国,法国克巴西的渊源便是自那而始,而马拉多纳也正式成为我的偶像,德国和阿根廷的宿怨也初见雏形。90世界杯的开幕式便惊艳之极,上届冠军阿根廷11打9却0:1输掉的揭幕战更是令人预感到其后会有更多的戏剧性场面出现。随后阿根廷跌跌撞撞,第二场战不多时,在揭幕战里犯下大错的守门员蓬皮多便被自家后卫奇异地撞断两根小腿骨,替补守门员戈耶切亚刚刚上场,苏联队的一个角球就被守在近门柱附近的马拉多纳娴熟地用手从门线上方拨开。阿根廷小组赛胜负平各一,只积三分,列小组第三,在当年那个24只队的赛制里,幸运地成为战绩最好的四个小组第三之一,进了十六强,却迎头撞上巴西。在另一边厢,88年欧洲杯冠军大热门荷兰和英格兰爱尔兰分在一组,与爱尔兰平分同净胜球,抽签决定当了第三,进入十六强以后遭遇老冤家西德。

那是世界杯有史以来空前绝后的一个夜晚。凌晨十二点半第一场八分之一决赛是巴西对阿根廷,巴西狂轰滥炸三脚门柱之后,一次反击被老马一人牵扯巴西六名后场队员,传给卡尼吉亚一剑封喉。我小睡了不到两个小时,四点第二场荷兰对西德又开踢,眼见着沃勒尔和里杰卡尔德双双红牌罚下然后荷兰后腰漏洞大开,被克林斯曼和布雷默连下两城。

半决赛意大利对阵阿根廷的比赛可以说是赛前舆论一边倒的,意大利在这场半决赛之前,曾加把守的大门还未曾失掉一个球。意大利星光熠熠,大概是太有自信心了,抑或是天意,这场球安排在马拉多纳效力的那不勒斯的主场进行。那不勒斯的拥趸大概非常头疼,面对着这神一般的为那不勒斯带来史无前例的意甲联赛冠军的马拉多纳,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矛盾心理?

我爸爸后来回国以后,给我讲述了那一晚的情景。比萨这座本来清净的小城,那一晚开球前和比赛进行中,马路上人声鼎沸,摩托喇叭不绝于耳,球迷鼓噪震耳欲聋。随着比赛的流逝,伴着卡尼吉亚的头球扳平,及至点球大战以戈耶切亚的连续两记扑救结束,整座城市声音戛然而止,然后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所喜爱的阿根廷跌跌撞撞闯入决赛,最终倒在了裁判的哨音下。如果就成败论英雄,得到亚军和提前出局的无冕之王荷兰相比,大概失落的心情并无二致甚至还有过之。云是荷兰队忠实的球迷,说起黑色发辫飘逸的中场核心古力特,白净忧郁的天才杀手范巴斯滕,以及精干果敢的后场司令官里杰卡尔德来眉飞色舞。这届世界杯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话题,每天中午上学的路上我会找报摊买一份足球报,动作要快不然就卖光了。一份足球报内外大概七八页对开,带到学校,下午的第一节课基本上是什么也没听进去。先把报纸看过一遍就需要不少时间,然后和云再你一嘴我一嘴地交流看球的感受又是好一会儿。

我开始在上课的闲暇时间里,在纸上学画世界杯的吉祥物,那个拧身停球歪着头的魔方小人儿。其实这个小人儿的结构挺简单的,画起来只要立体几何学得好,透视关系琢磨对了,很容易地就能画出立体感。我和云以前没事儿的时候画过类似的东西,不过是美术字,是我看过电视里放的“回到未来”以后,琢磨着画的站起来近大远小的BACK TO THE FUTURE几个字,然后再涂上颜色。这个魔方小人吉祥物的身体每个格子的颜色都是红白绿三色中的一种,符合意大利国旗,煞是讨喜。

我爸爸给我从意大利带回来了一套小纪念品,是两件一套的钥匙链。每个钥匙链都有一个软泡沫塑料的圆环,内嵌着一个可以拿下来的印着世界杯字样的泡沫塑料软片,一件正面印着一个硕大的足球,另一件印着魔方小人。两件合起来是一套。我留下魔方小人的一件在家里,另一件我放在了我的书包里,带去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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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7)

我们高中一个年级分成了五个班,每个班有四十五个同学左右。那时候高中三年好像就是为高考而服务的,但是当我们上高一的时候,总觉得高考还是两三年以后的事情,是很遥远的。目前每天的任务就是上课学新东西,考试也没那么多,学习压力也不大。其实每个班都有学习尖子,有的是天生聪明的,不用费什么气力就能学得很快,成绩也好,在兴之所至的学科甚至还能培养出自发的兴趣,参加课外竞赛培训,但是并不耽误主科的学业;还有的是兢兢业业勤奋用功的类型,学什么新知识都力求钻透,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讨论,放学以后还经常留下做作业,做课外练习题。这样的同学是任课老师眼里的好学生,也是我们大多数人敬佩的对象,知道自己不被老师家长的小鞭子抽可能永远也到不了那样的自觉程度。

到了上高二,大家慢慢了解了,为了应付高考需要分成文理科班,那将是不远的将来要发生的事情。不管怎么分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这四科都是必考的大课,理科班将要准备考物理学化生物,而文科班要准备历史地理。我们五个班的班主任大都是任教主课的老师,而在这五个班主任之上,还有一个年级主任蒋老师,教我们班和另外一个班的数学。

蒋老师其人并不高,但是人往那里一戳,气场自然浑成一体,脸上一般情况下总是表情严峻,不怒自威。在大同军训的时候我们就已领教过,蒋老师一口京腔,只要一开口便是一副身经百战浑不吝的腔调,一股皇城根儿土生土长阅尽沧桑人间百态的浓郁气息呼之欲出,似要扑面而来。如果这是就事论事的严肃话题,又夹带了盘诘质问,谈话的对象多半会身上一凛,汗不敢出。不单单是我们年级里的学生,就连普通的任课老师,和蒋老师说话的时候,也自然而然地分了高下。蒋老师习惯了这样的对话方式,这使得她对年级大政方针的掌握调度有了很强有力的保障。

其实蒋老师对普通同学私下里是很和蔼的,只要不是让她逮着了跨界的夸张举动让人不得不大加整饬的情况下。我们班的班风活跃跳脱,自由散漫,但是并没有让人很头疼的问题学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释了她对我们班的宽容和和善。我自认为蒋老师是挺喜欢我的,像她喜欢其他的班干部和好学生一样,在我印象里整个高中三年,她教了我们班三年的数学,记忆力很少有她对我发火斥责的情形。记得清清楚楚的只有两次,两次的经历偏偏都和云或多或少地连在一起。

那次买赵传磁带借给云听引发带来的自卑情绪,其实很快就过去了,大概是因为这样的自卑不止一次两次,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我没有刻意地去仔细翻来覆去地想,因为我本身也觉得这对云来说实在不成其为一个事儿,是我自己看得太重了。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得到,这些对我来说来得很不容易的音像资源,对云来说应该是很寻常的,从她平时哼哼的歌儿,对港台欧美流行乐的了解,手头资料信手拈来的程度,我知道根本就没得比。我把这些都统统作为既成事实来从一开始就接受,就好象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是一条公理而不是能够证明的定理一样,记住了,不用去想为什么。她喜爱的歌星,其实我基本上都没有听过他们的作品,大概也难以找到可以为我利用的资源管道去接触,那么就不用费力了,我喜欢听的歌,我能接触到的歌,我就用心去听,用心去记,我只知道我听的时候心里是满足的,喜悦的,回味的时候是快乐的,那么就够了。

我又慢慢地喜爱上了张雨生,童安格,然后因为这样的迷恋他们的嗓音和词曲,又省下了很多瓶学校小卖部的北冰洋汽水之后,攒零花钱慢慢买了几盘他们的磁带,在回家做完作业之后,打开收录机,一盘听完一面再换到另一面,听的时候如痴如醉。

我发现我很喜欢童安格,他的声音浑厚,伴着悠扬的配乐,很多时候好像在和你娓娓道来一个伤感的故事。他很多的歌,词曲都是出自他自己的手笔,可算是多产才子。他的快歌不多,基本上以慢速和中速居多,因为他的嗓音富有磁性,声线质地复杂而厚实,所以在慢速节拍里更能让人有时间来仔细体会词曲小节转寰处的未尽意味。他的歌给人一种唯美的意境,即使是伤感的情歌,也能在脑海里形成一幅画卷,本来应该是很凄凉萧瑟的情绪,因为有了这样的一幅画,也好像不再那么令人彷徨。在另外一方面,恰恰是由于这样描绘出来的一个画面太过美丽,有时候压抑了本应有的情绪,在故事的角色已经无法举重若轻的情形下,觉得还能好整以暇,好像伤痛得并不够。

我和云在有一次上课的时候,在底下小声说话,讨论流行歌曲,我提到我喜欢童安格,然后说到童安格的歌,因为我很喜欢,所以就滔滔不绝说了好多喜欢他的理由。其实我因为听过的歌太有限了,所以自己能够接触到的就听的特别的细,这样就不至于和人讨论的时候无话可说。我觉得童安格的曲风应该是个完美主义者的典范,可是云不这么认为,张国荣才是她心目里的完美唯一,只可惜我没什么机会听过他的歌。议论到后来,我又说起谭咏麟,因为我听过的谭咏麟的歌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他曲风华丽,配乐美仑美奂,然后他的音色十分特别,在我看来比童安格更加富有磁性。他的情歌无一不是款款道来,娓娓动听,细腻之处如润物细雨,伤情之处亦是令人不胜唏嘘。

我们从谭咏麟的水中花说到半梦半醒之间,又说到爱在深秋。其实爱在深秋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我对他的所有感觉大都出自这首歌,因此当云说起爱在深秋的时候,我几乎是马上就打心底里认同,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说得兴起,蓦地想到,现下正值深秋,和云一个女生说一个深秋的关于爱的歌曲话题说得这么兴致勃勃,周围的同学听到了会不会多心啊,云自己会不会觉得尴尬啊。想到这里,我说话不由得打磕巴了。

便在此时,耳边传来一声断喝:“云,侃,你们两个说话还有完没完了!?”我惊得一颤,定睛一看这声音应该来自前面讲台,蒋老师的课,坏了,我们俩说得兴起,根本忘了这茬儿,这是谁的课。就算我们坐在最后一排,这也说得太久了些,说到这话题,因为都是特感兴趣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大了。不知道说了多久,老师在讲台上肯定是洞察秋毫,一直看在眼里,实在看不过去了,才出来喝止的。

我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一口。耳边蒋老师的怒喝还在继续:“我都看了你们俩半天了,一直就是说,说,说!你们俩还有个完没个完了?一个课代表,一个班长,什么好学生!带头不起好作用,你们想说到什么时候,啊?不像话!”

我根本不敢抬头,就连偷偷侧头看看左边的云也是不敢。我心里极想知道,云是不是已经快被说得晕过去了。她不像我,作为班长,被老师上课点名以前就是没有的事儿,更何况被这么劈头盖脸不留情面的一顿狠尅。而且更要命的是,是和我一起挨批的,是因为和我说话。我自己其实久经沙场,从小到大被历朝历代的班主任呵斥过不知道多少次了,早已经练就一副厚脸皮。但是云一直是所有老师眼里的好班干部好学生,她会经受不起这样的叱责么?她会因为这个怪我么?我又想到,刚才我们还在谈论着谭咏麟的爱在深秋,声儿肯定不小,蒋老师会不会听到了这个歌名,会不会展开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联想,所以才那么震怒呢?那么,云会不会因为和我正好讨论到这个歌,然后挨说,然后就全怪到我的头上呢?

我心底忽然涌上一种很奇怪的情绪。现在其实就是在深秋,现在是一个上午四堂课的最后一堂,马上就要下课中午放学。我是因为和云在说着爱在深秋的时候被老师逮到的,老师刚才第一句是“侃,云,你们俩。。。”如何如何。从来没有老师把我和云的名字放在一起,还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下放在一起拿出来说事儿。我心里忽然觉得不那么窘迫了,反而有一种很异样的感觉,仿佛心里暗暗感激蒋老师把我们俩这么单独摘出来一起一样。

多年以后,这种异样的感觉历久弥新。我在和云再次单独见到蒋老师的时候,我用了很大的气力才抑制住了自己,没有去问问蒋老师,您还记不记得二十年前的那堂课,我们两个人在后面说话,说得您忍无可忍把我们揪出来批评?我很想告诉蒋老师,其实您那么批评我,我心里很感激您,因为那其实是美妙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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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6)

这一年里,不经意地,港台流行音乐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将之前盛行国内乐坛两年之久的西北风逐之殆尽。在这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是中央电视台的两集“潮-来自台湾的歌声”专辑节目。黄金时段播出,小虎队,黄莺莺,王杰,张雨生,赵传,童安格,这些名字随着他们令人难以忘怀的代表作,毫不费力地就侵占了我们的心灵。

我几乎是第一次听到“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赵传。以前从未听过这样风格的激昂声音,在不算很快,甚至可以算得上是柔和中正,恰似娓娓道来的音乐伴奏里迸发出来那样的歌词,将一个努力挣扎在生活边缘的形象勾勒衬托得张力十足。其实我懂什么是歌名中的所谓温柔么?在那样的年纪应该是似懂非懂的吧,但是说自己很丑,这总不会有任何歧义。没有人会以自己的相貌开玩笑,何况是主打歌成名之作。这不应该是卖点,如果歌的立意和旋律本身不出色的话。毕竟这不是说相声,要拿自己开涮拿身边的人开涮才能引人入胜。

我想,大概赵传长得非常的其貌不扬是真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一直未曾得到和所作出的努力相称的回报,无论是事业,因缘,为之所累,大概要比常人付出的多出许多。可是在他不起眼的外表之下,是藏了怎样的一颗心灵呢。这样的抑扬顿挫的金属般的声音,将愤懑直抒胸臆,应该只有这样才能让别人知道,他也渴望拥有别人拥有的一切。

赵传这类的歌声,大概不算是当时在我们班之中流行的主流的流行音乐类型。如果说来自香港的歌星和粤语歌一直有如阳春白雪,是大众崇拜追随的对象,那么赵传代表的无疑是草根阶层的下里巴人。谭咏麟,张国荣,梅艳芳,以及他们的唱片公司宝丽金,百代,这些名字才更加如雷贯耳。只可惜,我听过他们的歌少之又少,曾经听到的都是那些耳熟能详的代表作,当身边的同学谈论起他们的时候,大部分时间我只能沉默。

我慢慢地发现,原来身边的云竟是张国荣的歌迷,而坐在她身前的另一个女生她的好朋友阳,以及阳左边的男生,那个来自上海的大男孩平,是谭咏麟忠实的拥趸。我在那时候每月一期的杂志《音像世界》上读到过,好像在香港,张国荣和谭咏麟都是天皇巨星,在整个八十年代中后期,都拥有大批的歌迷群,好像因为颁奖奖项的竞争,彼此歌迷的对立竞争还很激烈。大概真的有他们说的那么好吧,只可惜我听过的实在是有限,谭咏麟的还多些,因为音乐台电视台里面有时候会放,但是张国荣的歌,电影,我接触到的太少了,云是非常的迷恋他的一切,我生怕因为不知道而露怯,因此大多时候只是静静地听着他们几个的谈论。

露怯的时候的确是有的。有一次上课的时候,云在和她左边那溜儿的男生剑说话,说得不亦乐乎之际,忽然就正过身子,噗哧一下乐开来,笑得和我平时说笑逗她发笑的样子并无二致,眼睛笑得弯弯的,鼻子挤在一起,嘴巴合不拢,露出一口白净的牙齿,涨红了脸。我微微笑着看着,等她笑的劲儿过去,问:“怎么了,怎么了?。。。”一问,她又笑,断断续续说,“刚才说香港唱歌的,剑说有个马德华,我说,那是刘德华!”我恍然,“哦没错儿,马德华那是西游记里头演猪八戒的啊!”“对啊!“难怪云会乐不可支。其实如果每次露怯都能有这个效果,那么也挺不错。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说起香港歌星的时候,说起哪个男歌星更帅,哪个歌儿好听,这样的时候我没法插嘴,就只能听着。

平是谭咏麟的歌迷,他对谭咏麟出道以来的几张著名专辑都耳熟能详了如指掌,本人收集了很多他的原版专辑,而我则是连专辑名字都没听说过。云对张国荣比平更加痴迷,喜欢他的专辑,喜欢他的电影,喜欢他的演唱会,和他一成不变的华丽唯美台风。在云眼里,张国荣是一个一直追求完美主义的一个完美范例,和当时其他青春偶像路线的其他歌星,演唱组合不一样,虽然云一样地接受他们,喜欢他们那些动听的歌曲,但是对张国荣,云固执得觉得他的一切都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我其实很羡慕他们,聊起这些自己心爱的歌星,神采飞扬的样子。云和别的同学不一样,在阳转过身和云说话,说到哪首歌儿,阳没有听过,云便会说,“你没听过么?是这个调子。。。”然后便会轻声哼唱起一段歌里的主旋律。

更多的时候,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是带盘磁带来交换,然后拿回家去转录,隔天再带回来。那个年代,空白磁带大概是大家最好的朋友,也是最不可或缺的欣赏音乐的元素。谁家没有大把TDK,Maxell这些最流行牌子的磁带呢?一盘空白带子,转录好了一盘音乐带以后,再用铅笔在磁带盒子内嵌的夹页红白栏处轻轻写上专辑和歌星的名称,不用圆珠笔或者钢笔写,是因为以后还可能用这盘带子继续转录别的。如果是录像带,录有演唱会MTV的,那就格外的弥足珍贵,尤其是这些香港音乐界的天皇巨星们的,一盘带子会在班里倒手好几次,有的时候甚至会在不同班级之间的好朋友之间传来传去。

音像资料的相对匮乏,偏偏又和我们对流行音乐的如饥似渴交织在同一个大时代。最有价值的音像杂志是每月一期的《音像世界》,渐渐地,手头零花钱多的同学有的时候会在路上报刊亭买一本带回班级来,然后那本杂志在不出两三天的时间里便会传遍班里大多数同学,不论是什么课上,都会看到谁谁在桌上放上一本打开的教科书,然后这本杂志就静静地平躺在桌子下方的双膝上,对于港台乃至欧美流行乐坛所有的动向,基本上来自这本杂志,它伴随了我整个高中三年。

我几乎记不清自己什么时候买过这杂志带到班里来给同学们分享,一是零花钱有限,我想攒起来买我喜爱的和军事有关的杂志画刊,二是由于高一我家没有能够转录磁带的双卡收录机,我就算借想听的磁带也没有用,所以我暗暗想着,说不定我可以攒钱偷偷买原版。我在这以前从来没有买过任何原版的音乐带。那时候,音像商店其实是我很爱去逛的地方,因为不但可以看到很多流行专辑的样子,运气好的时候,商店里还会有挂在墙上的大幅的歌星海报,或者是为了配合新专辑的招贴画。我经常会在这样的招贴画前面流连忘返,端详很久。专门的音像店其实是不多的,海淀街里面原先是个丁字路口,对着八一中学那条窄街的一侧,丁字路口的死角曾经是一家。另外,很多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里都有音像专柜,很多时候我没事的时候骑车去书店里转悠,会花上很多时间去仔细看玻璃橱窗里一盘一盘摆放整齐的音乐磁带。

最贵的音乐带,很多是中国图书音像总公司引进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原装正版,价格不菲,没有低于十四块一盒的,大多是十六或者十八块这样的定价。各地音像出版社还没有五六年后那样雨后春笋遍地开花,有的寥寥几家,买了宝丽金,百代,滚石,飞碟这样几家巨头的版权,成为原版引进版,价格要便宜一些,大概是八块钱左右。我仔细观察过,引进版的磁带,和那些原装正版带,封页的包装上是有着些许不同的。原装正版的彩色画页翻过来是歌词,对折几次,全部都会收到塑料封盖里面,然后盒盖一关,整个磁带盒没有露在外面的画页,显得非常硬净。引进版大多折得不够彻底,会在盒盖合上之后,在外面留有一面封页,盒盖夹紧,封页就微微张着。内里的磁带品质手感也不一样,原装正版的磁带大多是不透明的硬塑料材质感觉,乳白色的材料为主。而引进版的磁带很多手感偏轻,透明硬塑料材质,可以透过去清晰地看到内卷的带子。但是就算是这样的引进版歌曲带,如果是自己喜爱的歌星,我们大多也会如获至宝。

我在一次去书店的时候,看到了赵传的大幅海报,是他的第一张专辑“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内地引进版。赵传那时候的乐队叫做红十字,封面红黑色基调,一个倾斜着的方块里有着赵传的大头侧影,以手撑头,眼睛紧闭面容扭曲,现出几分挣扎和愤懑。

我看到了,心里非常想买,但是身上的钱不够,又不想让爸妈知道,因为怕他们觉得我乱花钱而责怪我。在那个北冰洋汽水和雪人只要三毛五的年代,八块钱对于我来说需要省出多少瓶下完体育课以后去学校小卖部买的汽水啊。于是我就慢慢攒着零花钱,过了不知道几个月,在科学院的中关村书店里看到了标价七块五毛,比海淀的音像店便宜了四毛钱。但是,唯一的不同是这个版本没有内附的歌词。大概是出版方面的原因,在原本应该印着小字儿歌词的盒带内页里,是空白的,然后海淀那个卖的七块九毛的版本里,歌词另有一页单独夹在盒带里,但是这个中关村书店的就没有。

我想了想,虽然没有歌词,好在我最想要的歌曲已经有了,歌词大概以后还能再找到,我不想再省一瓶北冰洋了。我怀里揣着自己真正拥有的第一盘原版磁带,满心欢喜,回到家里以后偷偷听,把盒子藏起来,沉浸在那十首歌带来的空旷世界里。

在这以后不多久,慢慢地大家都知道了我喜欢赵传。我和云一次上课的时候说起来,云还没有听过他的其它歌,我就说,我买了磁带,明天可以带过来给你让你回家转录。云有些惊喜地说好啊。云其实除了张国荣以外,对其他的歌星很包容,只要是旋律好听,并不在意这个人本身是不是她喜欢的类型。我想,赵传那盘里颇有几首歌很好听,大概云也会觉得好的吧。这是我第一次借自己的磁带给别人,除了隐隐的几分骄傲之外,因为是云,还有莫名的欢喜。

我把整个磁带交到云的手里,然后第二天她拿回来的时候,说,还可以,挺好听的,不过有些歌词没听清楚,但是在盒子里没找到歌词。云说得轻描淡写,因为赵传不是她所迷的歌星,她经手的音乐带又不计其数,歌词找不到也没有当作太大回事。

我心里的自卑,如同暗夜雨后的竹笋,霎时疯长出来。我呐呐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买回来就这个样子,没有歌篇儿。我低下了头,心里非常难过,嘴里却岔开了话题。好在云和我有着说不完的话题。我的脸上淡淡地,看不出什么,嘴里说的热闹,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她没有觉察到我在这一霎那之间,心里的悲凉卑微已经深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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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5)

从我家到学校,骑车的话一般要十五到二十分钟。当中学六年每天都是这样的骑车上下学以后,路上花费的时间已经拿捏得特别精准,只要我不是慢慢悠悠东张西望,心里也没有在想着别的什么心事儿,车子也没别的毛病,只要一出了家门跨上自行车,什么时候能到学校门口,就是很心里有数的事儿。

上了高中以后,我忽然发现,只要能在上第一节课之前的五六分钟赶到学校,就能在路上看到云。

我是沿着白颐路由北向南一路骑过来的。过了中关村丁字路口,过了四通大楼黄庄邮局肯德基科学院菜市场,白颐路来到黄庄的时候突然有个向右的拓宽,和右边斜刺里杀出来的一条小斜街融合。街心是个圆形的花坛,后来有了著名的DNA双螺旋雕塑。每天早上晚上高峰期,自行车流会绕着这个花坛,奔向不同的方向,花坛俨然成了一个环岛。我绕过花坛接着向南,经过了332,320的黄庄车站,经过了海淀医院不起眼的两层白楼,在路中间隔离带的一个缺口向左拐。附近闻名的海淀影剧院就在这里,那时候还没有那金光闪闪的海淀剧院四个大字儿,也不像如今宏大气魄的样子,这个路中间的缺口就从海淀影剧院北边延伸开去一路向东。这是一条只能容纳一辆汽车过的小马路。路的左手是两幢家属宿舍楼的南墙,这幢南墙再往前,里面就是学校的教职工宿舍楼,然后再往前,就来到了学校的南大门。

无数次,每当我一拐上这条小路,我就开始心里暗暗盼望着能看到那个高挑挺拔的背影。云的家离中学很近,从她家出门走过来,只需要走过知春路和白颐路的路口,然后从海淀影剧院前面过去,由台阶上下来下到这条马路上,然后再往前走个一百米就到了南门。大概走在这条小路上的时间不会超过两分钟,所以这对我来说很有难度,如何能在这短短两分钟里刚好骑到学校。

如果时间拿捏得准确,运气又不太差的话,当我一拐到这条小路,就能看到不远的前方,沿着路的左手紧贴着南墙慢慢走着的云的身影。云的个子高挑,一头短发,再加上在春秋和冬季,她身上经常穿的外套的颜色和南墙的灰白色形成强烈的对比,是很容易一眼看到的。春秋天的时候,她和我们大家一样,每天穿着蓝白色的校服。校服上身是天蓝色的底,在前胸有一条一拃来宽的白道,裤子是深蓝色的,两旁是蓝黑色的宽条纹。这样的颜色搭配看起来很朴素简单却很搭配,在那个年代提倡穿校服的大环境下,我们大多数人乐得每天穿着校服上学去。到了冬天的时候,云在校服的外面会加上一件棉绒大衣。她最喜欢穿的一件是暗橙黄色的,表面由丝线勒出许多菱形的图案,到了领口的位置,棕黄色的绒毛领子大大地外翻开来,这样应该能让脖子很暖和。这件大衣看着就很温暖,然后也很长大,下沿儿能垂到大腿。她本来个子就高,穿着这件衣服很远的地方一下子就能看到。书包是双肩背的,和大多数人的一样。她右手抓着两股书包带,把书包斜挎在右肩上,这么不疾不徐地沿着南墙慢慢走。

如果我在这一天早上看到了云,然后我骑车超了过去,进了学校,右手停车的车棚里放好了车,上楼来到教室里走到最后一排自己的位子上坐下,书包里的铅笔盒书本拿出来放好,那么这个时候云就应该刚好进到教室里来。我习惯了在上学的这段路上看到这个沿着南墙走着的背影,同样也习惯了云走到我左手的这一列空隙,向后面走过来,走到我左手的位子上坐下来。这样的一天有了如此的开局,我的心情无比美好。

其实就算上学的路上遇到了云的背影,我也断断不会骑车经过她的时候和她打声招呼的,每天在班里有那么多的相处时光,座位挨着,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只要不是体育课,坐在一起的时候想互相说话就能互相说话,有说不完的话,什么人,事,物,都可以拿来当话题。但是一出了学校大门,我觉得和她就算在校门外遇到,那种在学校里朝夕相对,有什么说什么的无忧无虑特放的开的感觉好像突然就消失了。大概只有我和她都坐到我们相邻的那两个最后一排的座位的时候,才好像真正找到了说话的自由和熟悉亲近友好的空间,而不用担心那种无力的陌生感会突然从不知道什么地方袭上心头。就算快到学校这短短的一百米小路上没有遇见云,这样的一天并没有一个美好的开局,我一样潜意识里对每一天学校的生活都充满了期待。我知道从早自习开始,新的一天又会是和云坐在一起的一天,我知道和她在一起自由自在地说话的时刻又会到来,和她说话时心里的喜悦与自由又会如期而至,不用有任何的期待值,那些熟悉之至的感觉一定是属于我的。

云是一个很阳光的人,和她在一起,会不知不觉地受到她的感染,在不知不觉中调动起自己所有的积极情绪,把自己最贫嘴最能白活的本事都挖出来。我曾经很努力地去分辨,到底我这样不由自主地行为,目的是不是仅仅是为了博她一笑而已,就像其他大多数没有见过世面的情窦初开的小男生们在突然有了机会能和自己心目中的神仙姐姐们说话一样,努力试图把对方逗乐,从而达到对自己加深印象的目的。我想了又想,回忆了又回忆,最终每当我记起她和我说话时候笑靥如花的样子,有一种熟悉的喜悦感便会像冬日里的阳光照在身上的温暖一样,慢慢地由身体中心向四肢荡漾开去。我便明白了,原来我一直追寻的便是这样的莫名喜悦。让云开心,最终的目的是见到这样的笑容,从而让自己开心。而自己在这样的情形下,是一定会开心的。我终于明白了,悦人便是悦己。

我难以抵抗云笑起来的样子。

云在不笑的时候,其实是极帅极酷的样子。我们那个年代,装酷还没有像后世一样流行,但是严肃的表情永远是酷的必要条件。云的眉眼其实和大多数女孩子不一样,没有她们那样柔和的线条,温婉的神态,相反地,云的两道剑眉微蹙,衬着眉毛下一双杏眼,极黑极亮的眼神。云的鼻子很挺拔,两片嘴唇很厚,闭紧的时候仿佛也在微微撅着,显得一副很拧的神情。整张脸很干净,如果这是一幅铅笔画,大约寥寥几笔便可勾勒出非常传神的轮廓。眉目如画却又英气勃勃,这便是我一直的印象。

云做我们的班长,往那里一站,身子高挑笔直,脸上永远是这样酷酷的样子,这样的天然条件可以说别人难望其项背。可是,她一旦笑起来,那么整张脸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变化,仿佛平静湖水化冻的冰面突然就化开呈现出月光宝塔的倒影,仿佛一夜之间冬天就已经消逝在春光明媚里,光可鉴人。她其实是很爱笑的,她对着你笑的时候,咧开嘴,露出雪白的两颗大门牙,像极了顽皮的大兔子。一双杏眼忽然就变成了丹凤眼,鼻子眼睛笑得好像要化在一起,鼻梁上笑出几道细小的纹路。

在我做她的同桌的这段日子里,我其实是极有福的,因为时常可以故意说些好玩儿的事儿,故意做些愚蠢的举动,逗她笑出来,然后便可以全身心地享受在她的笑靥之中。看到她极开心开怀的样子,我心里下意识地回避着告诉我自己,这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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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4)

在高一的第二个学期,我们班重新调整了座位顺序,原有的座次全部被打乱,这使得重新排列组合成为了可能。

我一直不是很清楚,每一次班里的座位排序,到底是谁在幕后起着决定作用,是谁最后拍板许可的。可能是我们的班主任么?不像,因为班主任大概不会有时间去一丝不苟地研究,同学之间谁和谁比较要好,谁和谁不是很对付,然后根据这些去从头设计。我一直怀疑从高一到高三的大概三四次大的重新排列组合,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可能是支书梅起主导作用,或者就是作为班长的云,还有其他班干部一起关起门来政治协商会议,求同存异的结果?在我的印象里,如果谁特别想和谁挨得近,应该可以和这些干部打个招呼吧。再说,都作为一整个班集体这么长时间了,自然而然地就按照前后左右座位的关系,划分成几片儿,每一片儿里有那么几个肯定是不管课上还是课下老在一起说话的。再次排序的时候,肯定还都想互相挨着啊。

我不知道这一次是谁安排的座位顺序,反正最后定下来的时候,我看到我终于被划到最后一排了。我的左边是云。

对我来说,做到最后一排简直是太好了,从道理上也讲得通。我很喜欢说话,上课的时候和旁边的同学说话,时不时接老师的话茬儿。我知道这习惯不好,可是这是从小学养成的习惯了,历任教过我的班主任,对我是屡次轻重不一地批评,教诲,找家长,开家长会的时候点名,可是这习惯到了高中也没改好,反而因为遇上了同样爱说话的云,愈演愈烈。

我从小到大,个子一直算是班里偏高的,按说应该自然而然地坐班里的最后一排,不过还是有过几次例外。

一次是小学的时候,因为我近视,那时候根据种种医嘱和老人们的经验之谈,说是能不戴眼镜就不戴眼镜,能少戴眼镜就少戴眼镜,这样就不会把少年时的假性近视提前固化为真性近视,因为带偏高度数的矫正视力眼镜时间长了,想改也改不回去了,怎么治都治不好了。我那段时候每逢暑假,爸妈听了同事的介绍同事孩子的身体力行,让我三天两头跑去广安门中医研究院分院找一个老大夫扎梅花针,说是对付青少年假性近视有奇效云云,那时候每到暑假就买张月票,坐上一个多钟头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大老远地跑过去扎针儿。两个暑假下来,视力没见显著好转,北京城的大小公交线路被我摸了个滚瓜烂熟,因为到后期疗程将尽之际,我索性不去医院,每天做332到白石桥,换107到东直门,换109到广安门,换19路到动物园,再从动物园坐332回来,这个是基本框架,在此框架上加以细小变化微调,又会衍生出许许多多线路的变种来。不管怎么样,那时候基本上能不戴眼镜就不戴眼镜,然后跟老师要求,把我放在了第一排,也是我从小到大唯一做过第一排的时间段,这样看老师的板书就能看得清些。

再一次是初中的时候,起初我也是坐在班里的最后一排,但是那时候我和好哥们巍的座位挨着,然后我们上课说话,玩游戏,不亦乐乎。那时候的课程相对轻松,给了我们很多的空子钻。我们在地理课上,因为教材附着中国地图,由全国的到各个省市自治区的都有,我们俩开始比眼力,满篇儿的找稀奇古怪的地名然后考对方,让他在整本地图册里找出来。好多四川的小县城就是这么记住的。

手头没地图册的时候,我们俩就下盲棋,先是下象棋的盲棋,两个人不许用纸笔记,只说出来“车二进三,炮八平五”这样的路数,这样一盘棋能下好久。后来觉得这样既麻烦又不好玩不过瘾,就开始玩儿流行的海战棋,就是每个人在纸上画一个NxN的方格阵列,然后每个人分配五艘军舰,一到五号,一号占一个格,以此类推,五号占五个格,自己在格子里把五艘军舰摆好,可以横竖排,也可以斜着摆。摆好以后就不能再移动位置,然后两个人轮流开炮,一开始打五发炮弹,比如A3, D6, G8这样的炮弹落点座标位置告诉对方,对方军舰挨了炮的就在自己的格子上标出来,然后宣布打中五号舰几发,打中四号舰几发。当然,打中一号舰一发就够了,就沉了。如果被击沉一艘,下次轮到自己开炮的时候炮弹就少一发,所以军舰被击沉是很沉重的打击,炮弹越来越少,一轮儿齐射以后什么都没打中的可能性就很大。一号舰是最不容易被击中的,所以一定要藏好,但是保不齐有时候一上来第一轮浪射就能击中,所以这时候就得自认倒霉。

我们俩这么爱说话,早已引起了班主任的注意。班主任是个谢顶已久的中年男老师,一副粗黑框眼睛后面闪出狡黠的目光。他的方法是把我和巍拆开,将我的座次大幅提前到第三排。我开始很不习惯,因为个子高,觉得自己的目标很大,前后左右都是个子比自己略小的同学,再这样上课说话说下去,恐怕有被提到第一排的危险,那样的话岂不是本末倒置,面上须不好看,于是稍有收敛,熬到了中考毕业。

现今,一年多以后自己终于重新回到熟悉的班里最后一排的座位,简直有游子叶落归根的感觉。我内心潜意识里暗暗希望是作为班长的云,参与了排座位的决策,然后就算没明目张胆地要求把我从倒数第三排给解放出来,放到最后一排,而且还是在她的旁边坐她的同桌,至少,这个结果说明云并不反感和我坐同桌,不会因为我已经在新的班集体崭露头角的喜欢上课说话这个任课老师眼里的坏习惯而厌烦我,离我远远的,对吧?

其实我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很快我就发现,第一学期云给我的印象没错,她和我一样爱说话,和身边坐的近的同学说话,什么都说,和上课所学的科目有关的,无关的,只要是能引起她的兴趣的,能一直聊下去。她对好多事儿都好奇,一说起来就收不住,对不明白的东西直截了当地提问题。这和我的风格不太像。我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恨不得一直说个不停,因为我感兴趣就必然是背地里下了死功夫花时间的,所以轮到我说的时候就能旁征博引如入无人之境。但是对于我不了解的东西,我耻于在别人面前显露我的不甚了了,于是就东拉西扯胡说八道插科打诨,试图用这种把水搅浑的方式掩饰掉我的贫乏。在和云说话的时候尤其如此。

我是那么地喜欢和她侃大山,但是不知不觉地却又特别在意她会发现我其实对很多东西都不能做到像她一样的了解。我慢慢发觉这并不是我原来固有的毛病,以前的我根本不在乎听众的反应,还会不会有引申出来的别的想法看法,说错了就错了呗,我也用不着来掩饰。肯定是有些东西变了,就因为是我太喜欢这种自由自在的氛围,太享受和云在一起交头接耳,精神上无比放松的状态,还是因为有了别的东西在里面,从而让我不知不觉生出了面具来呢。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答案,也没有意识到这需要一个答案。我只知道,我现在身旁坐着的,是一个让我一直感觉很特别的女生,一个我一直想把座位拉近的女生。

我开始喜欢起上学来,喜欢每天六节课的时光。每一天下午太阳开始西斜,阳光透过楼南面的树荫透射到教室南墙,透过朦胧暖和的光柱可以看到空气里微小的灰尘在跳舞。高一的第二学期正是春回大地,百花齐放的好时光,此时此刻觉得心里好似和窗外树梢上,一样有百鸟在鸣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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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3)

高中楼一共有四层,我们上了高一以后分成五个班,正好占据从西到东的五间教室。除了一班的教室向南凹进去一块以外,其它四个班的教室都在一条线上平齐,前一个班的后门和后一个班的前门相邻,我们后来在学校中午包伙的间隙,经常走后门去隔壁的二班串。教室都是东西走向,黑板处在西面,东面是黑板报影壁墙,南面是高中楼的南墙,教室的两个门开在北面,外面是宽敞的楼道。

每逢上课之前的课间,楼道里是最热闹的,我们蹓跶出来,有的趴在窗户边看着楼下的草坪花园池水出神,有的盯着楼下一排六个乒乓球案子看看谁在赢球,更多的是站在楼道里谈论着前一晚的意甲联赛哪个进球最牛,哪个歌星最近又出了盘儿新带子,哪个歌儿好听,要么就是最近又跟谁家看了个科幻片,动作片,黑帮片,赌片儿等等。一般就是刚刚有幸买了流行音乐带子或者是刚刚看了录像带的在说,身边聚了几个听得眼睛发亮的,然后便问,你有么?什么时候借我,让我也录一盘儿。

那个年月里,物质生活尚未发达,我们这一代人对于流行音乐的钟爱,对于港台欧美录像片的趋之若骛,相对于今天资讯极端过剩的时代被惯坏了的年轻一代来说,实难想象。我们没有个人电脑,没有网络,没有掌中宝PDA,没有即时通讯,没有DVD,没有卡拉OK。那时候高级组合音响,CD唱片,游戏机,随身听,已经是非常的奢侈和稀少。就连现在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电话也不是每家都有的,因为电话的入网费动辄几千块钱,在那个知识分子拿着每个月一百来块钱固定工资的年代,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在嘈杂纷乱诱惑繁多的环境里,人很难找到能让心灵安静下来的片刻喘息之机,而在相对简单朴素的生存环境里,很容易静下心来做自己想做的事,想看的书,想听的音乐,能够有时间打量身边的环境发现自己欣赏的东西。在我们那个年代,物质条件的相对落后,反倒少了很多杂音和诱惑,可以选择简单的学校家庭两点一线的简单完美生活,可以全神贯注读书领会书的力量,可以倾注精力在自己喜爱的文史哲及自然科学从而达到偏科的效果,也可以什么也不做,只是让自己闭上眼睛放松,去想自己确定要做的事,模糊惦记的人;去仔细分辨体会惊喜艰涩酸苦甜蜜等等生命里到今时今日以前从没出现过的感觉,那些几度咀嚼回味仍然不能确定,循环往复为之颠倒仍难以罢休的感觉。流行音乐,成为了不论因为何种原因导致的心灵疲惫,需要释放需要休息的最好调剂。我们可能没有很好的物质条件,但是我们的精神世界一直是无比强大的,充盈满足的。感谢我们那个年代的流行音乐。

我一直觉得我们生在那个年代,是幸运的。我们有幸能与港台欧美音乐最灿烂时代的大师巨匠们风云际会,就算十年二十年以后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也再不羡慕后来的人们。我们和最好的音乐一起成长,我们的青春就如同被他们反复歌唱着吟哦着一般。

很有意思的是,用不了很长时间,大家就都能发现,其实每一个人对于自己喜爱的歌星和歌唱的风格,都是忠实贯穿整个年轻时代难以改变的,但是人和人之间的喜好又是如此的迥然不同。高一那个年代,港台四大天王还都分别在努力出人头地,当红的是齐秦,王杰,张国荣,谭咏麟,童安格,Beyond。在班里,谁是谁的歌迷,是非常旗帜鲜明的,尤其是唱歌唱得好的男生和女生,对于自己心仪的歌星,当哼唱起他们的旋律的时候,绝对不会让人失望。那个年代大家不知道卡拉OK为何物,但是很快地,谁爱哼哼歌儿,谁唱得好听,应该都有共识了。

在刚刚上高一的时候,课程的安排还很松,难度也根本无法和后面两年相比。经过了中考和军训,回到学校里仿佛有种解脱重生的感觉,加上老师普遍管得不怎么严,我们课上习惯了在底下说话交头接耳。这对于从小学起就喜欢在课上随便讲话接老师下茬儿逮着谁跟谁说话的我来说,自然是如鱼得水。我上课说话有个不太好的缺点,就是很容易说得得意忘形。眉飞色舞之机往往也是孕育了极大危险的时候;我在小学和初中分别经历过惨痛的教训,但是性子使然,每每好了伤疤忘了疼,下次故伎重演,再被不同的老师揪起来,要么回答问题,要么干脆就一直站着。

我很快发现,我坐的是倒数第三排,但往往说着说着,后面传来的说话声音比我还大,让我很容易地就走了神儿。很多时候,我不用侧头回过去看,就知道这一定是云的声音。其实那说话的声音也未必比我的就来得大,只是云的声音本来一直就让我觉得非常特别,一下子就知道是她的声音而已。她的声音只能用清亮二字形容,我不曾记得什么时候听到过她声音沙哑的样子。她说话吐字清晰,语速又很快,跟得上她的语速还要跟得上她的思路,因为她的脑子转的也极快,又喜辩论,一旦说到感兴趣的话题,语速更上一步,吐字尤为清澈,听起来像是一位京剧名角儿台上一大段一大段的唱词,又仿佛锦冠霞帔垂下的无数细碎金饰玉佩,有如珍珠泻地,叮咚作响,听起来繁复可是细辨之,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如果她站在人堆里,如果大家都七嘴八舌本来听不清谁在说些什么,但当她的声音一出来,就能穿透其它的声音,就能让你明明白白地知道,她就在那里。

很多时候,每次听到云在最后一排的声音,是她在和别的同学在兴致勃勃地说着自己喜爱的歌星。她的声音如此,唱歌唱起来不用说,是十分地动听。被她迷恋的歌星必是人中之杰,是很幸运的。可是相比较起来,我就没那么幸运了。我听到这样的声音,便更加想坐到最后一排去,坐在她旁边,不为什么别的,我也想不到任何别的,只想和这样的声音的主人说话,说什么都可以。我又是从一开始就毫没来由地惦记着坐到最后一排去的,因为我觉得云是班里最高的女生,又是班长,必然会坐在最后一排。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也想坐过去,但是我就是觉得她很特别,样子很特别,说话给人的感觉更加特别。

我想离这样的特别更近一些。在高一的第一个学期,我没能做到。每天上课,在不经意之间,便能听到从我左面这一列最后面传来的她的声音。我再愚钝不经事,竟也知道,不能在此时回头去看。

每一天就是这样的过去,就这样过去了整整一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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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2)

这是个我们已经熟悉得不能更熟悉的校园。记得在还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一个夏天的傍晚,我爸爸和我两个人骑着两辆车,一前一后地来到位于黄庄中心地带的这个学校里。那是我第一次进这个校门。

在这以前,黄庄对我来说的全部印象除了一个黄庄邮局是因为我爸要定期去买邮票所以记住了之外,其实就是332路公共汽车站牌上面的一个普通的站名。我以前上四五年级的时候,暑假因为要经常坐车去广安门中医研究院里面找老大夫扎梅花针治近视,所以花五块钱买张月票,北京市各路公交电汽车没少坐,也把经常坐的几条线沿线各站记了个溜儿熟。332路走的白颐路这条线因为是中关村进城的必经之路,对我来说就好像闭着眼回家上楼走楼梯不会记错每层的台阶数一样,到哪儿该拐弯,站与站间隔有多长,心里记得滚瓜烂熟。

那时候的白颐路其实是极美丽的。我一直觉得,一个城市如果正好有一条河流从中经过,或者是位于一面湖水之畔,那么这座城市也就流动了起来,仿佛有了生命,孕育了灵气。如果这二者不可得,那么就一定要有树,许许多多的树,参天大树,能遮天蔽日的样子。我一直庆幸自己生在了那个北京城还是四季分明的北京城的年代,而不是如今的只有夏冬两季的钢筋混凝土森林。

我曾经查考过海淀的前生今世,大约多年以前,这里确是一片海子,有着低洼地势,大约芦苇灌木丛生,候鸟来往迁徙不绝,西面颐和,北据福海,兼有帝王之气与山水灵气,应是个地灵人杰的所在。白颐路北起颐和园,在海淀中关村这里拐了个两个弯儿然后向南直至白石桥的这一长段,在二三十年前其实是分成东西两条单行道的,每条道有两条行车线。每天上下学上下班的高峰时段,靠右的一条线便是无数的自行车流。在两条单行道的中间,是两行参天的杨树,在每条道的右手,又是一列笔直的杨树。

白颐路因为有了这许许多多的杨树而分外美丽。春天的时候杨树会发芽开花,天空里会飘起雪花般的杨絮,然后便会掉落像一条条毛毛虫一样的树种。因为树太多太大了,这样的毛毛虫会慢慢铺满在马路上,自行车轮子轧过去,有咯吱咯吱的声音。我很喜欢专门找铺得厚厚的地方去轧。在夏天的时候,宽大的杨树叶子遮住了所有毒辣的太阳光线,任凭气温如何高悬,骑车在白颐路上,不用费力就可以一直在树荫的庇护里,有时微风吹起,树叶簌簌作响,心间便有凉意翻腾,暑气断不会侵袭上来的。

在这样的日子里,家里吃完晚饭,是断断坐不住的。如果能出去饭后百步走,自然是极惬意,但是对于成天喜欢骑自行车转悠的我来说,这样的黄昏,骑在白颐路上,路人渐少车马稀,可以爱怎么骑就怎么骑,只觉得整条路都是我的,多好啊。现在有了这样的和我爸出去骑车蹓跶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那个时候,黄庄中心地带白颐路中央还没有竖起后来成为代表性地标的DNA双螺旋雕塑,学校周围也只有寥寥几栋八十年代还尚不多见的塔楼,学校南门只有个真正意义上的传达室,传达室里面坐着的人也没有那么厚重的安保意识,没有对我们父子俩细加盘查,直接放行并不多话。

我下车推行,跟在我爸爸后面一前一后进来,充满着好奇和憧憬的心情打量这座一直心向往之的学校里面的亭台楼阁花鸟草木。

真是一个美丽的校园!从南门进来,一条十米宽的主路,两边白杨树矗立,一直通向远方的北门。右手边一座白色的四层高中楼,在西北角刻意打造出个方形缺口,连接着一座大阶梯教室。在阶梯教室和高中楼之间形成的拐角空地里,搭建了一座白色长条石为主的廊亭,有石凳贯通,上面藤蔓垂下,像是大户人家后院乘凉的葡萄架。高中楼北面是一个硕大无朋的绿地花园,两条交叉对角线全用细小的石子铺路,交叉中心处围出一个圆形花坛,其时已过初夏,里面各色花卉争奇斗艳开得正紧。花坛四周绿色草坪环绕,草坪中心栽有两株郁郁葱葱的雪松,煞是丰茂。花园的东南角,一抔碧绿色池水,环有高矮不一几座石制蘑菇亭,几人正坐在蘑菇亭下读书。花园正北便是暗红色的砖砌三层建筑初中楼,方方正正面南背北。沿着南墙用矮栅栏隔出的方形庭院里,几株银杏树和合欢树枝繁叶茂。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太阳早已落山,整个校园一下子静寂下来,偶尔有喜鹊在树梢鸣啼三两声。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来到这校园,也是在那一天我下决心要考到这里来,在这里读书成长。那时候只觉得未来无限,时间无限,长大是很遥远的事情,也是我想象不出也无暇想象的事情。

时光荏苒,一晃之间,我在这个校园的三年初中光阴就已别去。离开大同,回到了北京,迎来了金色九月,踏进了这熟悉的土地。从这一天起,每一日走进南门,不再漫步踱过校园中心草地路过花坛,而是径直向右,进到这四层白色高中楼里来。

新的生活即将在这里开始,看不清的未来正在地平线上形成轮廓,我就这样一头扑将进来。

虽然男生班和女生班已经分别在大同朝夕相处了十来天,可是大家陆陆续续在开学第一天来到高中楼四楼的教室里,真正作为一个班集体坐在一起,在七分兴奋好奇之余还是会有三分陌生。第一个问题也是最基本的问题,是每个人坐在哪里,全班的座位怎么安排,谁来安排。全班有四十来个同学,按照惯例,个子高的同学往后坐,个子小的同学往前坐。我想,按说我的个子在全班男生里不是排第三就是第四,按照一共六列座位的普通设计,我应该能坐到最后一排了吧?

因为还没有正式安排座位,我看到平坐在教室的一角最后一排靠窗的位子,因为军训时已互相混熟,就过去坐在他前面的座位上。在班里,明显比我个子高的大概只有平,一个来自上海的男生。其实我们高中中考的录取分数线对于我们本校初中应届考生还是有照顾的,应该比市里一档重点线略低了十来分,因此不少同学是一起在初中呆过三年的,彼此就算曾在不同的班,肯定多少也认识,见面叫得出名字来。从别的区考过来的不多,如果是别的城市考过来的就更加凤毛麟角。像平这样的男生,应该有着特别的背景。他面容白净,脸部轮廓开朗,个子瘦高,后背却是挺直,不像很多个子窜得太快的男生那样略显驼背,像是一个当过兵的人常年累月养成的下意识的习惯。我是后来才知道,平果然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家里父辈祖辈是为共和国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军人,他全家由上海搬来北京,居住在西山附近的军队大院。其实从家庭背景而论,我们大多数同学的家里,不是海淀区八大学院就是中关村科学院系统的知识分子,像平这样的家世确实是凤毛麟角。不过开学以后很快就发现,平和我都喜好打篮球,下四国军棋,都喜爱开别的同学玩笑,然后都能乐不可支,因此很快就打成一片,成了地地道道的狐朋狗友。

全班同学到齐,在教室里随意坐定,听我们的班主任杜老师讲话。我装作毫不在意地用目光余光打量身边的同学,然后趁着和人交头接耳摇头晃脑之际再飞快地用眼角扫过更远一些的座位。我看到了云,在远端的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和左边的男生兴高采烈地正说的起劲儿。因为十来天军训的缘故,晒黑了些,更像个大男生。

云在大同是女生方阵的排头兵,就是最犄角的那一个,通过主席台的时候第一排全体向右看,她是唯一一个不用向右看的那个,向右看的都在盯着她。在班里女生中间,她无疑是个子最高的那一个,作为班长,肯定要坐在最后一排了吧。

我的个子也挺高的,在军训站队列的时候排在班里男生第二排的第二个呢。怎么说我也应该能排到最后一排吧?全班没有几个比我高的呢,数都数得出来。

谁来排座位呢?是班主任杜老师么?还是团支书梅?要不干脆就是云自己?要是她的话,会把我也放到最后一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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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春祭(1)

我是一个活在过去时光里的人。

过去的时光大多是美好的,对于我这样一个一直习惯于沉浸在自己记忆里的人来说,如同露天电影院在夜幕降临,人们纷纷在自己带来的小马扎上落座之后,老式黑白放映机以每秒二十四格的速度不疾不徐地打在白色帷幕上的一张张画面;每张每页都是从大脑里信手拈来的定格影像,连在一起却又鲜活生动起来,仿佛当年那些伴随着这样的画面的声音和气味也难以拒绝地接踵而至。当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在记忆里都变得分外清晰起来的时候,当年沉浸在这样种种感觉里的我随之产生的心情以及对身体发肤四肢百骸带来的细微变化便会如约到来。大约应该是五味杂陈着的缘故,当年的欣喜在今天品味着好似是陈年醇酒的积淀,当年的苦涩现在咀嚼着一样地苦涩,由于岁月的流逝更加难以令人忘却让人释怀。

很难说这样的回忆是何种目的。很多时候回忆本身只是在告诉我自己,往事已不可追,一次次的回忆便是一次次这样善意的提醒,再无其它;可是我积弱的性格使然,虽然明知往事已矣,还是沉湎其中不可稍抑。重复以往经年累月,便是我的一生。

二十六年以前的海淀中关村,还没有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没有行人如鲫车水马龙,没有上班族日复一日的灰暗心情。那时有的只是蓝天白云,绿树成荫,春天杨絮飞扬,夏天知了鸣唱,秋天满目金黄,冬天北风空旷。这里是我的家乡,有我从小一起玩到大一块儿上学下学的所有发小儿死党。我们在这里年复一年地成长,乐此不疲,对于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可是对世界的悄悄变化以及时光的慢慢流逝却又浑然不觉。

初中楼的北面是四个相邻的篮球场,穿过它们便来到了学校的大操场。初中楼是个“凹”字的形状,两端伸出来的部分指向北方,包含了生物化学物理实验室和体育教研组,而贯穿东西的一横,总共五个教室,被正在上初二的我们五个班占得满满的。很滑稽的是,我所在的五班,占据着最东边的教室,但是教室只有前门没有后门。而另一端的一班,在最西边的教室,只有后门没有前门。

大约五班的同学考试作弊是相对方便些的;至于一班,他们大概是作起弊来最难受的吧。

我在初二这一年,第一次见到了云,也是初中唯一的一次见到她。

那是一天上午头两节课和后两节课中间的课间操时段。下课铃响起,五个教室的门陆续开了,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走出来,从初中楼那凹字伸出两端的两个楼门走出来,朝着大操场的方向蹓跶过去。我们班下课下得早,那时候男生流行打篮球,就算是课间操前面这样一点点时间也要把篮球拿出去,到北面的篮球场上投会儿篮。

我清楚地记得,我们几个当时在由东数的第二个篮球场靠南的篮球架子边儿上玩儿投篮。之所以挑选这个篮儿,只是因为这块篮板的弹性没有那么大,刚柔适中,对于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发育充分的身高来说,空心进网是比较难以掌握的技术,尤其当不是正面面对篮网的时候,打板进篮是每个人现实的选择。其它的几个篮球架,篮板不是略嫌松软就是太过刚硬,对于我们的打板提出了过高的要求。只有这个篮的篮网是完整的,而不像其它几个,不是篮网绳扣开了线松松垮垮地垂下来,就是干脆没有网子,看着很不舒服,影响我们的准星。所以,只要能有时间选场子,这个架子是我们的不二之选。

尖锐的下课铃响起,同学和老师已经出来了很多,该收摊儿了,我想。这时,一个篮板球弹了过来,我过去追了两步,把球从地上拍起来,回传给别人,准备去操场。转身之际,看到了这样从没见过的一个女生。

我几乎第一时间就认定了这是个女生,虽然个子高挑的她穿着淡蓝色的水洗牛仔布衬衫,没有扎到运动裤里面,这样的打扮在那个年代并不多见。一头齐耳短发略卷曲,前面显出飘逸的分头,两道一字剑眉轻蹙,眼神明亮。从任何角度来看,这似乎应该都是个典型的帅气男生,可是她如此一张眉目如画的脸却透出来一股子说不出的拧劲儿。我一呆,忽然就觉得这样的一种神情,大概只应该女生才有,但是却又从没在别的女生那里见过,仿佛是极熟的,却又哪里不对。

惊鸿一瞥,无暇细想,这样的一天便已匆匆流过,初中三年就如同这样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一天,飞快地从我身边跑远了。

拜当年那个惊心动魄的春夏之交所赐,才升上本校高中的我接到通知,入校前的暑期,将要去大同进行一场听说过没见过的军训。

在大同,我们这一届学生住在了真正的基层连队,男生女生分开在不同的驻地营房。这里是著名的三十八军某部,在我们坐上绿皮火车从北京站开拔之前,便由各种各样的途径听闻了这支英雄部队的传说,但是紧张的心情在来到连队驻地不久慢慢混熟之后,便也就放松下来了。随着一个多星期的训练作息将近尾声,在离开部队之前,按照计划我们将要排演一场晚会,而我们班当时的节目之一,便是合唱一曲“We are the world”。这个主意大概是当年的文艺活跃分子,后来的文娱委员欢,提出来的。由于是英文流行歌曲,她要找几个英文还好的男生女生,且喜唱歌的来出演。就这样,名单大致定好以后,我们迎来了第一次排练。

我便在这样的环境里,又一次地见到了云,也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云就是我们将来的班集体的班长。

其实距离上一次见到云已经过去了两年,在这两年之中,我没有再遇到她。她所在的初中二班地处初中楼的西侧,和我们班教室相隔甚远,而且我的课余时间全部放在了距离教室只有数米之隔的东侧楼门外面的篮球场上,回家也是从那里直接出校门,和二班的交集基本上不存在。我并不知道,在这两年里,她曾经以霹雳舞独舞节目代表二班参加全校年度艺术节的评选,只是在最后一关惜败于在那个年代在校领导眼里更加健康向上的健美操独舞。其时她已经在年级男女生里声名鹊起,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我对于这首1985年流行全球的非洲赈灾义演主打歌曲的全部了解,都来自于当时收音机里国际广播电台不经意间播放的流行歌曲栏目。那时候,北京音乐台还只是一个未来的梦想,而对于我来说,接触到一首好听的英文流行歌曲的机会并不那么富裕,如果不是每周日固定地守候在同一时段收听这个半小时的音乐栏目,我会和很多年以后耳熟能详的流行乐失之交臂。即便是这样,因为我的家里没有录像机,甚至连一台可以在两盘磁带之间进行拷贝转录的双卡收录机也没有,所有的只是一台买了不到两年的国产单卡收录机,和几纸盒子空白磁带,是我爸爸为在家潜心练习英文,准备在未知的将来可能有机会出国进修而买的。这些就是我所能够有的全部。

在别的同学迷恋港台欧美流行乐,互相辗转相借歌曲磁带的时候,我都自觉地走远了,因为我就算借到了,拿回家来也只能听熟了而已,最终还要还回去;还回去了,那段音乐再动听也只能存在在我的记忆里,在我的脑海里跳动,而不能当我想极了它们的时候就能拿出来听。我耻于被同班同学知道我连转录磁带都做不到,我也不想去求别的好朋友帮忙,但是我实在是太喜欢听歌了。那个年代内地的流行乐还只是在争相模仿谁学港台学得像,港台的流行乐亦是在争相模仿西方,所以每当听到一首从未听过的英文歌,甚至只是前奏响起,电声部分主旋律甫一出现,我的心灵就蓦然震颤,如醉如痴。我想把这样的音乐留住,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音乐栏目重播前几分钟,我把空白磁带倒到头放好,然后摁下暂停键以后,再摁下录音键,这样磁头就处于空转状态,但是随时可以随着暂停键的放开而马上开始收录音乐台里面的音频。如果不事先暂停而是等音乐一开始再直接按录音键,往往不够精确,而且回放的时候就会发现录音开始的一刹那静电声音很大。我为这样一个自己研究出来的收录喜爱的音乐的法子而沾沾自喜,收听了很多次这样的音乐栏目也录下了很多盘带子,其中就包括有这首We are the World。

我们班几个有份预演的同学在连队营房里第一次聚在了一起,有男生班长谦,文艺委员欢,热爱唱歌的虎,和英文流利的洁。这也是来到大同以后我第一次和女生接触,也是第一次又见到了云。我几乎没怎么费力就认出来了她,这就是我当初在初中楼篮球场畔见到的那个眉目如画英气俊秀的女生,就是她,不会错。我的心里忽然生出宝玉“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即便未曾见过,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的奇怪想法来。她个子好像又高了些,武装带扎紧军绿色制服,依旧短发,短檐儿军帽微微斜戴着,前方露出几分汗湿的卷发,剑眉依旧,眼睛又黑又亮炯炯有神,显得愈发英挺,更像一个男生。

我们说到这个合唱歌曲,分工谁该唱哪一句,如何转接,在舞台上怎样走位换位,怎样在简陋的条件下跟上伴奏磁带。我第一次听到云说话的声音。她的声音很特别,有着在人群之中能轻易穿透出来的高亢清亮,让人入耳不忘。她和你说话,很容易地就把自己的主动情绪调动起来,眉飞色舞又滔滔不绝,手舞足蹈而令人忘忧。我开始努力集中精力,去想她说的每一处:“这一句你们不记得了么?你们看过那MTV了没有,这是里面Kenny Rogers唱的。”谦接口道:“对,就是那白胡子老头儿。”“他当时是这么这么唱的。。。”几个人在回忆看过的MTV里面,谁是怎么唱的,怎么接的,而我没有看过,只听过自己录下来的磁带,对里面的高音低音印象虽然深刻,可也无法知道他们几个人说的是哪一句,甚至是连男歌星女歌星唱的某句都不大清楚,只得闭口不言,用心去记,把分配给我的那几句顺序记熟。

在大同前后呆了十天有余,其它的许多记忆,在二十五年后都渐已风化成灰随风而逝,但是这和云的初见,以及后来演出当晚和这几人一同站在舞台上面对前方打落下来的炫目灯光,恒久地刻在了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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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之二)

小的时候,海淀中关村还算是郊区,三环路离市中心距离挺远的,去趟西单王府井前门,那叫进城。那时候觉得北京城真大,要从中关村坐332路,经过黄庄,人大,农科院,魏公村,民族学院,白石桥,才能到动物园终点站。如果是去西单的姥姥家,那么有两种选择,一是坐到白石桥下,然后换105路无轨电车,二是做到动物园下,然后去坐102路无轨电车。我自己坐车去的话,喜欢坐到白石桥然后去换105,因为到动物园下车换103,开出动物园总站,要走一段回头路,向西先走到百万庄北路那个西苑饭店的丁字路口然后向南拐,走百万庄甘家口沿线,然后到了展览路拐向东,觉得这样绕了远儿,不太合算。

于是,105路无轨电车就成了我童年直到少年坐的最多的一路电车。332路在白石桥停下来靠站,旁边就是一个电车总站,共有三条线路:去往白云路的111路,去往东直门的107路,和去往天桥的105路。111在外面,107在中间,105在最里面,每条线各自有专属于自己的一条架在空中的线轨,电车的两根儿辫子就搭上头。

我很喜欢做电车,觉得电车的样子很好玩儿,两根儿辫子翘着,随着线轨的分道,合并,也在空中随着滑来滑去,像极了火车在进出铁道大站时候铁轨的分分合合。我从332路白石桥站跳下来,蹦跳着往站的最里面跑,去看看是不是有一趟105路正在上人,还没开走,最好是刚刚进站打开车门没多会儿,这样我就能坐到司机右边的位子去,看司机开车。跑过去的途中,会经过很多辆停在站里的电车尾部,抬起头来看看,有的电车辫子是耷拉下来,然后平平地放置在车顶后部的,从后面伸出来一截儿,每根儿辫子的下面还系着粗大的缆绳,拴到电车尾部的铁制扶手上打了个死扣儿。如果是准备好将要开的电车,那两根儿辫子是翘起来附着在线轨上的,这时候系着的缆绳就松松地垂下来。我觉得缆绳的作用应该不是像我在路上见过的开着的油罐车,屁股后头底下垂着根儿金属链子到地上,从报纸上从小爱科学杂志上,我知道那是为了防止静电,怕防油罐车着火。这缆绳的作用,只是为了拉下来辫子用的。

电车和332路这样的公共汽车不一样的地方之一,是司机右边的座位不是单奔儿一个的,而是两个座位连在一起的,椅背也是朝前,在我抢到这个位子坐下来以后,这是小小的美中不足,因为旁边有个人要坐,不方便我跪起来看司机开车。电车前面驾驶位子附近的空间,远远不如332和320那样的大公汽宽敞。虽然332路前面的发动机罩子庞大,鼓出来一个大包,上面还覆有一层棕色的皮革,但是周围的空间留出的极大,看得也清楚。有很多时候,从动物园总站开出来的空车,掉了个头拐到动物园路的路北侧,那里有一个快车站一个慢车站,司机把车开到站上,门一开,往上上人,司机就趁机端起放在发动机盖子上的大茶杯,喝几口茶。那种茶杯千篇一律的是,外面套着塑料网套,一般是深色暗花儿,拿着不会烫手。喝几口茶,盖上黄铜色的盖子旋紧,然后往发动机大罩子根儿上一放,有的时候再拿个包顶住。

不知道为什么,很少见电车司机拿这种大茶杯子喝茶。电车司机前面的空间相对狭小不少。最早的时候,这几路无轨电车的车身是湖蓝色的,从车窗往上直到车顶漆成白色,车头圆咕隆冬,因为没有散热器的格栅,看上去是封闭的,两个圆形大灯一边一个,表情看上去就像是紧闭着嘴只顾扇呼大眼睛的卡通人物,顽皮得很。这种电车,从前门上去,驾驶座和后面乘客的空间之间,竖着一大块长方块,漆成海军舰艇那种暗蓝色,还有一道不锈钢的横杠,弯弯曲曲的从司机座位后方的隔板横亘其间,伸展到右边车窗,从而把驾驶座空间完全的隔离开来。当司机踩下脚踏板电车开始加速的时候,方形长箱里面会传来嗡嗡的声音,从而让我猜想里面是不是装着变压器动力源什么的。

老式的电车上面的座位,有的是木质的,椅背和坐垫都是,一棱一棱的长方条木头,而不像公汽那样,大多是皮革表面。这样的位子在夏天很凉快,而那些皮革表面的位子,夏天坐的时间长了,会和汗水粘连在一起,有的时候还留下痕迹,很不舒服,尤其车子开的方向正好朝阳的时候,阳光打进来,车窗边上的位子极其晒得慌,不敢向后靠在椅子背上,就将将斜签着坐。不管是无轨电车还是公汽,地板垫都是木头制成的,上面分割成不规则的长条,大约三四厘米宽,三四厘米高,和火车上面平整的胶质地板完全不一样。这是因为火车有专职的乘务员打扫脏东西杂物,而公汽就没有,售票员不管这个,所以这些长条状缝隙就起到了这个作用,另外我琢磨着因为车子会经常刹车,这样的地板大约也方便脚踩的时候借力,增大点儿摩擦力。

售票员的座位应该是全车最好的地方,在前门上去左拐再左拐的小隔间里,垫高,前面有不锈钢的小长条桌子以供他们写车票。大多时候售票员们是坐在自己的位子里的,除了刚刚开出起点站和快要到达终点站前的最后一站的时候,这个时段因为车里的人相对少,他们可以下来走动,卖票检票。每当他们不在自己位子里的时候,我就盯着那个空出来的位子,恨不得自己也上去坐着舒服舒服。坐着舒服倒还在其次,最吸引我的是位子前面小小的控制台上开关车门的两个按钮,黑色硬塑料制成的帽子,拔出来一截,前门中门打开,摁进去,门关上。听着压缩空气驱动车门打开关上的噗哧噗哧的声音,觉得很过瘾。我恨不得去亲手开关几下。车门也分好几种,302路那种的车型,车门是对开的两扇,332路和很多无轨电车的车型,车门分四扇,细长许多,两扇两扇的对折打开,像是折叠起来的屏风。302路那样的车门一遇到乘客把车子塞得满满的情况,就不大容易关上,因为打开的车门在台阶的两侧,台阶上的人很容易地用手把住门,合不上;但是四扇对开的门相对占用的体积小很多,合上就容易得多,以至于后来的公车都是采用这样的设计,大概都因为这个。

我对于无轨电车一直觉得很神奇,尤其是不同线路公用一条线轨,然后当它们分叉的时候,像铁轨那样由两股分成四股,在分开的地方,上面会罩个长方盖儿的黑色铁皮帽子,然后司机开到这里,有经验的知道在哪儿就要减速,慢下来,然后再突然快踩一脚,这样的情况就是要主动变轨,两根儿辫子就会自动滑到支线上去,如果只是减速,然后车子溜过去,就不变轨,很神奇。不过我看到过玩儿砸了的,前面一辆电车,眼瞅着左边的辫子往左分出去,右边的辫子不跟着也分,还停留在原来的线轨上,这样就没法再往下开了,也不知道司机在这种情况下怎么知道的,反正车是停下来了,然后司机跑到车后,拽着那根缆绳把该分的辫子拽下来,再平移到旁边,松手让它吸上去。

105路由白石桥开出去,途径动物园,展览馆,西直门,马相胡同,新开胡同,新街口,平安里,报子胡同,西四,缸瓦市,甘石桥,来到商场。我就在这一站下车。那时候西单商场新修了过街人行天桥,我来到桥上,无轨电车来来往往的线轨就从桥面下贴着过去。我蹲下来,看着电车由远而近的开过来,终于看明白了,两根儿辫子的头上,各自托着一个长方形的凹下去的金属槽,线轨就在里面嵌着,我知道那必然是通了电,从而辫子牢牢地吸在上面。蹲在那桥上,看着南来北往的无轨电车,从脚下很近的地方滑过,空中的线轨微微颤动。几十年以后的今天,这个人行天桥保留了下来,周围已经面貌全非,但是如果想要找到那个时候的心情,只要走到桥上看着电车从脚下滑过,依稀还能重新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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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

八十年代初期,海淀和中关村是两个概念,是332路公共汽车的两个不同的站。海淀是海淀镇,中关村是中关村,两站倒是紧挨着。那个年代,公共汽车是马路上跑的最多的汽车,私家车的出现还要再等上十来年。偶尔出现除了公共汽车以外的车辆,是大解放,黄河,北京130,北京212吉普,上海牌轿车,伏尔加,以及凤毛麟角般的红旗轿车,每每出现都如惊鸿一瞥。那个时候的北京乃至全中国,是真正的自行车的王国。而那时年纪尚小的我,出行进城全靠坐公共汽车,对公共汽车的兴趣,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养成的。

很小的时候,我妈妈在门头沟区上班,每天一大早要去中关村东路拐到白颐路的那个路口的332路车站等车,然后坐很远,坐到动物园倒102或者103路无轨电车,然后到展览路再倒336路,差不多是从头坐到尾。那个时候,生活不易,每天她早出晚归,等到坐车回到中关村的时候,基本上已经累得没有心情再说话。我爸爸有的时候骑着他那辆二八车带着我,我坐在车前的横杠上,一起去中关村的332路车站等我妈回来。我的姥姥那时候住在西单,每隔一阵子,我们有时候会全家坐车进城去看她,而必经之路也是这从白石桥到中关村的一整条白颐路直段,所以我对332路了如指掌。那个时候,途径中关村的有两条线路,除了332以外,还有302路,但是302是从人大那个十字路口由东三环拐过来的,所以要去白石桥就只有坐332。至于320路的出现,是再后来的事情了,大概是84年左右。

我喜欢坐各条不同线路的公共汽车电车,然后观察车辆,发现它们不尽相同,甚至差异巨大。那时候的中关村的地形是一个南边的小丁字路口紧接着北边的大丁字路口,小丁字路口的一横是中关村东路,朝向灯光球场,保福寺那个方向,大丁字路口的一横是向西朝向海淀镇,紧贴着北大南墙,在大丁字路口的交叉处,挨着中关村二小校门的地方,有个黄色围裙,白色基座,红白带状条纹大沿帽式的交通岗亭。在丁字路口的正中心,是一个圆盘,也是红白条带,警察站上头神气活现的指挥交通,白手套乱飞。自人大黄庄方向开过来的332路在这里向左转,一过北大交通队的大门口,就是一站中关村站,然后下一站是才是海淀站,停在北大西南门旁边。自南边开过来的302路,则一直再向北开,过了丁字路口,开到中关村农贸市场对面,那里当年是302 的总站,在马路的右手有个空场,302路就开进去,在里面掉个头,从另一端开出来,改为向南开,总站就紧挨着农贸市场的大门。

332路和302路用的车辆,基本上是代表了当时北京公汽的两大车型。我记得最早坐过的这两路车,都是分体式的,前面是个单节的,两个车门,后面挂个拖斗,没有动力,一个车门。前面一个售票员,后面一个售票员。两个车子的中间,是铰链连起来的。我小的时候玩儿汽车玩具,还是这样的设计,并没有出现后来那种绞盘式一体的两节车厢。最早的332路汽车,大概不知道是从那个东欧国家进口或者仿制的,车子前面圆咕隆冬的,尤其是车顶,曲线圆润,漆成白色,车体是那种赭红色。我觉得这车像极了穿着有四个兜的中山装,领扣还要扣紧的谢了顶还要头发朝后梳成大背头的干部。到了后来,大概是更新了车型,332路和320路,车体显得方方正正的,不再是那种圆润老迈的造型。也由铰链分体式改成了绞盘一体两厢式的大长车,我很喜欢。

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不管是大车也好,小车也罢,每一部车子,从前面看去,车子正面的散热器,车头大灯,车头大挡风玻璃玻璃,加上辅助的小灯,整体的造型线条,就仿佛一张有表情的脸。有的是愁眉苦脸,有的是凝神思索,有的是咧嘴傻乐,有的是皮笑肉不笑,没有任何两部车型的表情是完全一样的。那个时候的332 路320路,就显得沧桑一些,散热器是扁长条状的,大灯是一边一只,拉满了一车乘客,像匹无奈的老马;而302路就不一样,散热器的条栅要短得多,两个大灯显得相对大了许多,车头驾驶座前的挡风玻璃没有332 的大,有些局促,整张脸反而显得年轻,但是像是老皱着眉头,仿佛动画片《没头脑和不高兴》里面的不高兴。

我最喜欢从起点站开始坐车,一上车我就使劲向前跑,一直跑到司机右边的位子坐下。那是个全车最好的位子,虽然椅子背是朝前的,防止急刹车乘客冲出去,但是我那时候个子小,因为喜欢极了看司机开车,有很多时候就干脆跪在椅子上,膝盖顶着椅子,两手牢牢扶定了椅背上的扶手,目不转睛地看。每一种车型,驾驶座周围方向盘左右的按钮,是什么功能,什么时候使,先后顺序,打火器在哪儿,都被我看得烂熟于心。司机和司机也不一样,不过那个年代老师傅都是受到尊重的,为了显个范儿,很多老司机打开车门,上来驾驶座坐好,第一件事是拿出一双粗面线织的白手套来戴上。大概戴白手套的都很有自豪感。有的人还偏只戴一只,是爱扶方向盘的那一只,习惯单手把把。那时候,觉得汽车拐弯儿,他们双手把着大方向盘转大圈儿,极酷,一副“宝典在手,江山我有”的劲儿。我那个时候羡慕极了司机,觉得此乃天下最好的工作,恨不能马上长大,开车跑遍北京,也就跑遍了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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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小的时候,不知道挣钱的概念,但是知道如果有了钱就可以买多一些想要的东西。在楼下那个合作社小店里,曾经无数次地想过,如果我的手心里能再多攥着点儿钱,我最想要买的东西,不是芝麻酱,不是威化巧克力,不是白瓷瓶酸奶,而是每年新年到春节前后,货架上一个特定的角落里码放得整整齐齐的浏阳鞭炮,两毛八分钱,一包一百响的小鞭儿。

放鞭炮大概是每个小孩儿最喜欢玩儿的,所以春节前后是我们小孩儿最高兴的时候。在大年二十九,三十,我就开始坐不住,借着去楼下和小朋友一起玩儿的机会一趟一趟溜到店里去看鞭炮来了没有,来了多少,然后巴巴地算着今年爸妈能允许我买几百响儿。玩完了回家,就会在我爸妈在厨房里忙着做饭做菜的时候,背着手走进来,跟他们说,我刚才在合作社里看见卖鞭炮的了。要是我今年第一次求着买鞭炮,他们就说,那好吧,你去买一百响好了,然后就给我找出毛票儿来,我拿了张绿色贰角的和一张棕色壹角的转身就颠着下楼去;要是几天前刚刚才买过放过,我妈就说,你不是买过了吗,又要买,这孩子!。。。你说说看,今年你准备总共买几百响?我就会讪讪傻笑道,就再买一百,就买一百就好了。每次我都是这么说,然后每次都拿了一张绿色的和一张棕色的票子出来。小鞭儿两毛八,再加上两分钱买两根儿点炮的香,正好。我每回转身推门跑出去的时候,都能听见我妈在后面喊我,放鞭炮的时候小心呐,别迸着眼睛!

浏阳鞭炮的包装是大红色的,那一百小鞭儿其实就是小小的一个扁长方包儿,包装纸显得既薄且脆。扯开外面这层包装纸,里头还有一层棕色儿马粪纸包着鞭炮,大概多包一层能防潮。小鞭儿是体积最小的鞭炮了,一百响鞭炮,分为左右两排,每个小鞭儿的捻儿,用一根细棉线缠绕在两排鞭炮中间的一根长长的药捻儿上。一百响鞭炮的放法其实就两种,要么找根竹竿头上挂起来,举着竹竿放,听那个噼里啪啦的连绵脆响,其实也坚持不了多久;要么就像我这样,舍不得一下子全放完,拆成一个一个的,慢慢儿放。买的次数多了,把这一百小鞭儿化零为整的手法也玩儿熟了。只要先在药捻儿头上把棉线弄断,然后右手拽着棉线头儿,左手平端着鞭炮,棉线头绕着药捻儿顺时针方向不断转圈儿,注意转一圈的时候就从下两个小鞭儿的中间穿过去,那么这两个上下被隔开的小鞭儿就会自己掉下来,和中间的长药捻儿分离开。等到最后绕线完毕,左手里只剩下光秃秃的那一根长药捻儿,所有的小鞭儿都落在下面。我把它们小心的都揣到外衣左侧的兜里。外衣右侧的兜里,是盒儿火柴。手里拿着根香,开始准备放炮仗。

当年,除了浏阳鞭炮,还有来自萍乡的鞭炮,一般就这么俩产地。我和小伙伴们一边放,一边争论过哪儿产的小鞭儿更好放,蔫儿炮更少,声音更脆。我的印象里,萍乡鞭炮,每个小鞭儿的色泽暗红,甚至还有粉红色的,但是浏阳鞭炮表面上看,全是大红色,鲜红色,看着就提气,喜兴。我能买浏阳的绝不买萍乡的。一百响浏阳鞭炮里,偶尔会出现个把粉色包装纸的,就像后来大学喝一整箱燕京啤酒,清一色墨绿色的酒瓶,但是一箱之中会有个棕色的瓶子,我们叫酒头。酒头都抢着喝,就好象这偶尔出现的粉色浏阳小鞭儿,显得特别稀奇。我放的时候还会特意比较,听听它的声儿和别的大红色的有什么不一样。

掏出印有工人阶级和手扶拖拉机的方盒儿火柴,点上香,就开始放了。这点炮的香,开始就用的那种细长杆儿的熏香,头上一缕暗红色的火点,若隐若现,风大点儿一吹,有时候就能给灭了。大人们有很多都抽烟,用烟来点炮,那自然是很飒的,可是我们根本想都别想。后来出来了一种香,像是美国超市里卖的Pocky牌儿的蘸了巧克力的细长饼干棍儿,底下捏住的部分就如同普通的熏香,上面的部分变粗,是暗绿色的混合物。这种香极好,风一般吹不灭,点炮再也不用像熏香那么困难,每次都要去用药捻儿去凑那小火点,这个香的火头特别稳健,药捻儿凑上去既稳且准,一下就能给呲着了。

我最喜欢的放炮方法,就是点着了扔出去,听小鞭儿在空中清脆的啪的一声,化作一缕青烟。有的时候,把两个小鞭儿的捻儿拧起来,放地上,香点着了,听两声儿。有不少时候,是个蔫儿炮,药捻儿烧没了,鞭炮的身子掉地上,没着。每逢大年初一的早上,我最喜欢干的,就是下楼,门前的地上,无数的花炮残骸,细细的寻找,能找到不少没捻儿的鞭炮,有的时候运气好,还能找到没响的电光炮,个子大两圈儿,药也多。还能用的哑炮是掰开了,露出黑色火药的。要是掰开了,露出来的是土黄色的粉末,那就说明是已经烧过了的,着不了了。我把收集到的哑炮们攒一起,每个对折撅做两段,然后几个码放成一圈儿,断口互相对着,然后再在圆圈中心倒上点儿黑火药,然后这个时候就用得上缠绕小鞭儿的长药捻儿来了,一头伸到圆圈中心,另一头放外面,点着了,看着它嘶嘶地烧到圆圈里,然后腾地,所有的没响的鞭炮断口的黑火药全被同时引着了,这叫呲花,对折掰开来成八字形的小鞭儿们对着呲。火圈霎时烧的灿烂,这样的灿烂也很短暂。

比小鞭儿体积大的,是电光炮和麻雷子。电光炮也是用红纸包着的,但是色泽略浅,偏粉。麻雷子的颜色就跟麻布衣服一样,浅褐色发灰发黄。这两种炮的药捻儿都很长,弯弯曲曲的,按说是不能拿在手里点着了扔出去的,因为多半儿掉地上的时候药捻儿还没点完。电光炮的响声高亢,很脆,麻雷子显得沉闷短促。那时候看到有的人家的小孩儿举着竹竿挑着一长串电光炮或者麻雷子在放,响声震耳欲聋,心里极其的羡慕。

我一直觉得二踢脚就如同俩麻雷子对接起来一样。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没想明白,就是二踢脚露在外面的药捻儿为啥设计的那么短,都快看不见了,然后有很多还是个压扁了的环形,用香还不太好点。我一直在想,捻儿长一些,不就不会出现那么多放二踢脚带来的事故了么,同仁医院摘除的眼球说不定就能少好几百。我是不敢光着手拿二踢脚放的,怎么着也得戴手套。我进城去教育部姥姥家,在大院里看见一个穿棕色皮夹克的留长头发的顽主儿,吸着烟,戴着双黑色皮手套,然后兜里一会儿掏出来一只二踢脚,左手拈了上半部,嘴里狠嘬一口烟,右手拿了烟去点,那二踢脚在他手里咚地一声大响化作一股青烟就没影儿了,然后看的人就一起抬头,等着上空几十米叭地一声散开来。那个时候觉得这种玩儿法特酷,更羡慕的是那人二踢脚管够,兜里仿佛源源不绝地拿出来。

小鞭儿放到后来,放腻了,有的时候就买钻天猴儿,一直不知道那钻天猴窜出去,滋溜滋溜的声音怎么发出来的。钻天猴儿一般来说窜得还挺远的,怎么着也能有个二三十米。专卖烟花爆竹的摊子开始多起来了,在中关村路大街两旁,有时候隔二三百米能找着一个。买过那种一把一把的呲花,长条儿,没声响,点着了在手里甩成一个圆圈儿,不过这种没什么意思。后来渐渐出现了夜明珠,闪光雷,极大地丰富了夜晚的天空。夜明珠没声儿,五颜六色的珠子打出去倒还挺好看的,但是后座力没法和闪光雷比。我攥着闪光雷的时候,心里闪过电视上看到的同仁医院手术血淋淋的照片,不由得就攥得格外紧些,而且生怕后座力太大,长管子向后出溜儿,因此拿手掌肉多的地方顶着,心说,要崩的话崩手也就得了。不管当时心里有多害怕,一个个的雷子随着低沉的噗噗声放出去,在远方的树梢间爆炸开来,那种喜悦大大地胜过了害怕。

从1983年开始,中央电视台开始有了春节晚会。每到除夕钟声快要敲响的时候,外面的人早已等不及,满天的花炮声响作一团,分辨不出哪个是麻雷子,电光炮,二踢脚,闪光雷。推开阳台门走出去,外面硝烟弥漫,烟雾缭绕。屋里的电视机晚会中也会不失时机地传来主持人让全国广大观众一起倾听外面花炮的声音,内外交织,觉得这才是新的一年开始,和过去的一年说再见。就在这个时候,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是长大了一岁,这种感觉甚至比起自己过生日还要真切还要自然。

每个大年初一的上午,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去到中关村大街上,那个时候街上没车,机动车和自行车都没有,行人稀少,很多人还在晕晕忽忽地补觉。这个时候就可以在大路中央大摇大摆地走,脚下烟花爆竹残骸满地,踩上去咯吱咯吱作响。沥青铺的大路中央其实并不是特别平直,因为大路两边靠近人行道,会倾斜下去,方便道边的井盖儿排水,所以路中央是凸起的,有一个明显的坡度。这条路西起中关村丁字路口南端,东至保福寺东侧接近清华园火车站铁路的地方。在楼前神气活现地走,贪婪地闻着空气里淡淡的硝烟味道,觉得这条路好像永远也走不到尽头。长大,好像是将来很遥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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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饮

在小时候住在中关村的那段日子里,最喜欢拿了爸妈给的钱去楼下合作社买的吃的,其实并不是威化巧克力,而是酸奶。大肚子小口白瓷瓶上头用一张方片儿蜡纸封口,粉色橡皮筋儿扎住。白瓷瓶里头的酸奶很浓,插进吸管去,要使劲嘬着腮帮子吸。有的时候,我把酸奶整个儿的捧回家,放在家里桌子上,坐好了,拿个小勺儿慢慢的挖着吃。如果是冬天或者是冰冻了一下的酸奶,那就更好了。最喜欢的是已经开始冻上,却又没有完全冻瓷实的酸奶。完全冻瓷实的也碰到过,感觉是在吃冰,少了那股浓郁的奶香。刚刚冻起来一点儿的正合适,一勺子下去,动作慢的话,仿佛能感受到勺子前缘碰到酸奶中悬浮着的冰碴儿的质感。然后一勺子挖起来,看得见冰碴儿,囫囵吞到口里,冰碴儿激出来的蚀骨的凉意却又不夺走酸奶本身的奶香,实在是令人吃得说不出话来。

不知道为什么,慢慢长大以后,这样的白瓷瓶酸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鲜有见到。大概是因为长大了,更多的喝汽水吃冰棍吃雪糕的缘故,少了很多端着白瓷瓶好整以暇慢慢品酸奶的时间。中学的时候开始流行那种小塑料瓶小吸管的乳酸菌饮料,号称是营养品,我一直不认为那是酸奶,心里格外地念旧,还是一直惦记着小时候的白瓷瓶。在我的心里,白瓷瓶就是酸奶,酸奶就是白瓷瓶,没有之一。等到上了大学,街头卖冷饮的铺子里才又出现码得整整齐齐几溜儿的白瓷瓶酸奶。可是热天,那些酸奶也就那么摆着,不放起来冰着,偶尔买一瓶尝尝,没有小时候那么浓了,然后温温的,找不到原先的冰碴子,仿佛失掉了魂魄。等到来了美国,吃到美国的所谓酸奶,里面淀粉和水果粒比奶多,还不如那个形似的白瓷瓶呢。在美国这些年找遍了小时候那种味道的酸奶,一直殊不可得,直到发现了Pinkberry,以及东西海岸各自不约而同出现了作坊式自制的老酸奶以后,才总算找到了三十年前熟悉的感觉。虽然浓度相差甚远,可是毕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凑合惯了,能形似而神未似,就不错了。

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勒白瓷瓶口的粉色皮筋儿,看起来感觉起来比小时候那种常见的棕色半透明的猴皮筋儿要单薄。那种棕色猴皮筋,小时候能派上很多用场。女生们能用它来扎辫子,售票员用它来在红蓝粗铅笔上绕了一圈儿又一圈儿,勒成个粗头儿,然后用它来处理票夹子上夹着的三四排车票,每当乘客买走一张车票,售票员就熟练的用绕着猴皮筋的铅笔这头儿,在票面上一蹭。猴皮筋摩擦力大,手劲儿熟练了,大小力度正好蹭出一张车票起了皱,售票员就手撕下来递给买票的人。至于我们怎么玩儿猴皮筋,那就多了去了,不过大多是和制造进攻性武器有关。最简单的就是一张纸,叠子弹,叠出最后一个V形的紧实的样子,用一根猴皮筋搭在张开的食指和拇指上弹出去,子弹越紧越小,走的曲线就越直越远。大孩子们用很多根猴皮筋相互打结在一起,加上一个铅丝的支架就成了弹弓,可以弹射小石子儿。而我最喜欢做的,是用一根半雪糕棍,和一根冰棍棍儿,用三根猴皮筋做成的简易弹弓枪,和真正的发射纸子弹的弹弓枪不一样的是,我这弹弓枪源自冰棍棍儿,子弹用的也只是冰棍棍儿。在小学回家的路上,原材料俯拾皆是。

大概是由于有胃火,我从小就很能吃冷饮。小学四年级的一个周日,和同楼的冯则辰两个人去中山公园玩儿,一路走一路买冰棍儿,一天干掉二十来根儿。那时候的冰棍,三分的只有红果的,而且是颜色偏粉,很淡的那种,五分的就多了,小豆的,奶油的,巧克力的,红果的。一毛的是雪糕,还有一毛二的。在我们上小学的那段日子里,主要的就是这些。三分的在中关村这片儿不多见,城里就多了,所以我那时候看到五分硬币就倍感亲切,觉得仿佛看到了冰棍在向我招手,上面的那个国徽也显得格外的圆又亮。

在我从中关村穿行中关园,一路蜿蜒走到附小上学的这一路上,如果特意去找,不走弯路的话,能遇到四个地方有卖冰棍儿的老太太推的小白车。那四个地方都被我记得死死的,经常是一拐弯儿,路口能够映入眼帘的第一时间,就去看看老太太在不在,然后走过路过的时候就算兜里没钱也要伸头踅摸两眼。那个小白车很有意思,有的是推着走,有的在车后面安上个车轮,还有自行车把手,车座儿,链条,脚蹬子,能骑着走,还是面对着白车的那种骑法,就是大头朝前。白车表面是木板,老太太套了套袖的胳膊颤颤巍巍地掀开盖板,放在一边儿,露出里面的大棉被,然后掀开棉被,露出底下的冰棍儿盒子。那种方盒子的材质低劣,大概都是回收再利用的纸做的,浸透了冰水就很容易撕。方盒子的盖儿一掀就开。也有的不是方盒子,棉被下面的,是几个广口保温瓶式的容器,冰棍都头下脚上地藏在里头。我一直印象里,觉得这种从保温瓶里拿出来的冰棍儿口感更好,更不容易化。要是甫拿到手的冰棍都快开始化了,就亏了。方盒儿的化的快,附小开的运动会每年都在五四运动场,都坐看台的石阶上,然后运动会开到一半儿,每班出两个代表去领冰棍。捧回来的就是几摞方盒子,得赶紧吃,不吃就化的很快。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小豆冰棍,最上面飘浮着的都是小豆;巧克力冰棍,那巧克力的味道之纯正,直透到咬开以后断面儿的每一丝儿冰碴儿里去;奶油冰棍,奶味地道,绝不是后来人工添加剂能比的;红果冰棍,嚼上去就觉得和山楂糕一个味儿,更酸,更冰凉,更脆。一毛二的大雪糕里面黄油的味道更浓些,但是这都不如北冰洋小蓝碗。那个蓝色的小圆盒儿,上面印着头北极熊,一个硬纸盖子深深地嵌进盒子,纸盖儿伸出一个小提手儿,揪住了轻轻一拉就起来,第一个动作是去舔碗盖儿背面粘连的奶油冰激淋。一般随盒儿附送一个软木片,一头大一头小,仿佛保龄球的纵切面。用着软木勺儿把蓝碗里的冰激淋刮得干干净净,最后还要含着木勺回味。这大概就是那许许多多个北京夏天的最美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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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食儿

在26楼旁边那个小小的合作社里,我除了买过家里用的油盐酱醋鸡蛋芝麻酱,还买过空心豆,米花儿糖;再高级点儿的,山楂饼,鱼皮花生豆;最高级的,威化巧克力。

在那个国庆35周年之前的年份里,空心豆和米花儿糖都还只是几分钱就能买一小包儿的。那种米花儿糖并不是爆米花,而是大米加了糖分稍稍膨化而来的。不知道是真的蔗糖还是糖精,我估计很可能是蔗糖,因为早年糖精还不流行,以至于后来刚开始听到糖精这个东西的时候还觉得很神奇。膨化以后的米花儿,每一粒都忠实地保留了大米的形状,甚至连米粒儿尖端那一点微微的凹陷也被放大,显得比大米更加轮廓分明。装米花儿的是个细长筒塑料袋,很薄而且很脆。我那阵子看《从小爱科学》,看到里面说食品的包装用塑料袋是聚氯乙烯,而不是聚乙烯,说什么一字之差,一个有毒性一个无毒,然后说聚乙烯的塑料袋发脆,搞得我老去琢磨这米花儿糖的塑料袋不会是偷工减料用了聚乙烯的吧。

最早的米花儿一袋是四分钱,我上附小一年级的时候,一分钱可以在中午放学时校门口的投机倒把的小贩车子那里买到一个麻球儿,两分钱可以买一根儿拐棍儿糖,所以四分钱一袋的米花儿自然是好东西。那时候嘴小,按照最爽的吃法儿,解开米花儿袋口的塑料结,食指和拇指伸进去迫不及待的两边撑一撑,把袋口撑开,仰脖儿把米花儿往嘴里倒,倒满一嘴,吃干净了还能再来两三次。到了最后剩一个底儿的时候就格外吝啬起来,开始一粒儿一粒儿的吃。都吃完了,攥着袋口把瘪了的袋子放嘴边一吹,吹饱了成一个直筒儿然后用手一拍,喜欢听那爆裂开来的一声儿。

空心豆儿和鱼皮花生不一样的重要区别就在于里头不是花生仁儿,而是个炸过了的大米粒儿,这是在我很小心的咬开以后发现的。空心豆儿的壳也厚一些,有时候要用到后槽牙,像嗑榛子那样。我从小就有忧患意识,吃空心豆的时候不用门牙咬,怕把门牙给锛了。不过当然,嗑瓜子儿就没辙,日久天长嗑得多了,门牙中间会出现一道小凹陷,这时候我就会自觉的换一颗门牙嗑,然后等那颗门牙也嗑出凹陷来了,没地儿躲了,总不能用虎牙嗑吧,我就会想办法不让瓜子儿落到那个已经成形的凹陷里头去,争取让凹陷周围的也一起匀匀,显得凹陷就没那么明显。这是后话,那时候这儿还买不到成包儿的葵花籽儿,要馋瓜子儿得去中关村路口往北的农贸市场买散装的。空心豆是我喜欢吃的零食儿,当然也便宜,五分钱一个小纸包,是用那种棕褐色的带毛边儿的牛皮纸包起来。

我曾经很仔细观察并试图复制那包的手法,没学会,不如人家售货员的熟练,当年电视里播过模范售货员张秉贵的事迹,顾客要买花生糖,大白兔奶糖,牛轧糖,他一手在装满散装糖果的格子里一兜,拈了一把上来往磅秤上面圆形托盘里一放,手指头拨动秤锤儿,和要买的重量相差不过一颗糖去。然后左手扯下一长长方形牛皮纸,比划两下,对折起角,手里就虚托了个纸壳子,托盘往里一倒,两手捧住,不知怎么地三窝两窝,对折再对折,最后长出来的一绺儿被麻利儿地塞到纸包缝儿里头去,刚好折住叠实了,然后再从柜台边上的一个滚轴扯下半尺牛皮纸搓成的绳线来,纸包上三绕两绕打个十字花,系个活扣儿,这包就算齐活了。

相比全是散装的空心豆而言,山楂饼就方便得多,全是小圆柱形,一片一片儿垒起来,然后外面是粉色的纸包紧了,上书山楂饼三个大白字儿。八分钱一个这样的小圆柱体,拿到手以后慢慢撕开上表面的纸,然后再顺着一条从上撕到下,露出侧面的一片片的横截面,有时候还看看压得紧不紧,数数是多少片儿。暗红色的山楂饼很酸,当然还是没直接吃山楂酸,里头应该加了不少糖,不过比起更加暗红的山楂糕,也叫金糕来说,那个应该加的糖更多。山楂饼很好吃,小时候老惦记着,以至于看到小圆柱体就会联想到它。那时候男孩子们全都热爱看的电影“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最后的高潮,是瓦尔特,吉斯,苏里三个人在山坡上用空档滑下山的火车头,撞毁了给保卫德国最后的二十个师运送油料的货车,比肖夫少尉和他带领的押运货车的党卫军们全都和货车上的油桶们翻入山谷,燃为灰烬。那个时候知道电影里这些爆炸的镜头是用的道具,那些小个儿油桶全都做得倍儿逼真,在火焰中乱翻乱飞,就像极了这山楂饼小圆柱体。

在那个年月,吃上一整块威化巧克力,不知道是多少孩子心里的梦想呢,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看到货架上摆着的整整齐齐红黑相间包装纸包着的扁长方块儿,就会心跳加速。拿到手里,那锡纸的包装很容易打开,打开了鼻子去闻,能闻到一股特有的浓郁巧克力味儿和锡纸味儿相搀杂的味道。放手心里,一时却舍不得便吃,那种心理很奇特,就是明明知道the pleasure is all mine,不再有期待,特别地安心,知道这样以往经历过的享受即将重来只是个时间问题。当咬下第一口之际,齿畔那种威化饼层特有的沙沙作响的口感和巧克力的甜香夹杂在一起,这样的独特触觉听觉味觉的三重组合在以后很多年的零食生涯里无出其右。我想,如果能让那个年代的小孩子们打分儿评选心目中印象最深最值得期待的东西,这威化巧克力大概算得上是零食之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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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八十年代早期,这个城市还没有那么多的汽车,豪华饭店和商场,也没有那么多的人,除了几条规模不大的商业街。想想看,当年无轨电车105路,由白石桥开到天桥的那一趟,在西单之前的几站分别是:平安里,报子胡同,西四,缸瓦市,甘石桥,商场。这个商场便是指代的西单商场,那时候像我们这样住在海淀区的人们,去趟西单叫进城。

多数大街只有零星的几家食品店和百货铺子。不是逢年过节,货架上的商品都很单调,大都都是凭票供应的基本生活用品。平常人家居住的由集体宿舍,筒子楼,小面积单元楼为主的小区,往往周围方圆一里地,才有一个所谓的合作社,这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沿用到当时的带着浓烈大跃进和文革色彩的称谓。

在我小时候住的那个中关村东路居民小区里,奶站的旁边便是这样的一个合作社,在那里买日常生活必需的油盐酱醋,白糖香油,黄酱芝麻酱,大概比鸡蛋再奢侈的东西这里也不会有。买肉得去专门的副食商店排队,走路十分钟往中科院化学所那个方向走,有个科内副食商店,那里可以买到肉。买米和面粉得去中关村灯光球场北侧中关村书店旁边的粮店里。在这个小小的便民小店里,摆在货架上的,都是老百姓平日过日子最最基础,最离不了的东西。正因为和我们的生活如此紧密,因而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就最深。

那个年代,流行一种说法,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夏天炎热难当之际,在学校课间口渴了,可以撒丫子疯跑到附小北墙根儿的自来水房,一根长管子接出来一排水龙头,低下身去,拧开一个,侧着脸对嘴儿灌,灌得身体里外被凉意沁透,直起身来,袖子一把抹了嘴,往教室方向颠儿着回去,惬意之极。从来没有因为喝凉水拉过肚子。同样的,那个年代里,不知道食品污染,造假为何物,掺和了劣质成分进到食物里的黑心种子,一旦有对景之日是要被绳之以法的,背上个投机倒把的帽子,再被一根筋的人民群众打翻在地,人民民主专政,踏上一万只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副食商店里买到的能进嘴的,想当然认为那是干净的,吃多少也没事儿的,不会在吃之前还要琢磨琢磨,卫不卫生。

酱油,香油,醋,家里的吃完了,我就拎着空瓶子去到楼下,绕过奶站转个弯儿,进到合作社里,一抬头,师傅认识。踮了脚尖儿把酱油瓶子香油瓶子摆上柜台,跟师傅说,打满。在那个不大的房间里,一溜儿货架的尽头,地上摆着黑不溜秋的三两个汽油桶似的容器,分别装的是酱油香油和醋。香油桶的盖子上加装了类似打气筒似的玩意儿,似乎还带着刻度。师傅拿过我递过去的空香油瓶子,摘下上面透明的塑料塞子放到桶盖子上,然后瓶子里插上个铝质漏斗,桶里伸出来的皮管尽头有个金属嘴儿,插到漏斗里,然后拎起那个打气的手柄,慢悠悠提起来到头,无声无息地推下去。

我很喜欢看刚刚灌满香油的瓶子。香油很粘,里面因为打气的缘故充满了气泡,那些气泡一时却不都浮上来,有时候挂壁粘连很久,我左晃晃右晃晃,想把顽固分子们都晃上来,它们才老大不情愿的慢悠悠浮上来,到了表面以后要过很长时间才和别的气泡融合,最终胀破。酱油和醋就不这样,它们被由桶里打出来的方式就和香油不一样,是被一个铝制大马勺一瓢一瓢舀起来的,然后由漏斗里灌下瓶子里去。那醋是熏醋,和酱油一个色儿,黑不溜秋的。我很喜欢熏醋的味道,相比较起来,米醋是淡淡的颜色,有一些发黄,但是味道偏甜,不够酸。熏醋够酸,在我很多年以后在纽约商场里买到正宗山西老陈醋之前,我一直觉得,那才是最正的醋味儿,醋就应该是这个味儿。从小到大,哪会在家肉吃多了,便会偷跑到厨房里去,拿不锈钢勺儿舀一勺熏醋,一口咽了,帮助消化。我觉得那样胃才不会因为吃肉吃多了不舒服。

合作社里也卖鸡蛋,盐,白糖红糖。那时候家里没盐了,我妈从零钱罐里数出四个一分的,然后兜里摸出一角钱,我拿了厨房里装盐的一个有盖儿的大广口瓶,下去买盐。盐是一毛四一斤,所以钱刚刚好。鸡蛋是一元钱一斤,我小的时候我爸妈怕我把鸡蛋打破了,不放心我买,后来买了几次没事儿了才好。小时候物质紧缺,人们普遍身形瘦削,营养虽然未必不良可也绝不过剩,连鸡亦是如此,下的蛋不多不少一两一个,一斤一般就是十个整。早年肉需要凭票供应,只有鸡蛋可以不受限制。那时候每天早上起床,有的时候会惊喜地发现爸妈给做了碗鸡蛋羹,然后里面放了海米,蒸得老些,显得实在,表面横三竖四划了几道,洒上勺酱油,再滴了几滴香油,顺着那纵横的缝隙向下渗,颜色味道都有了。

香油真是个好东西。在合作社里打到的零散的副食,数芝麻酱最为珍贵。偶尔也打黄酱,大个儿马勺抡圆了盛上来,往大海碗里拽。黄酱做炸酱面当然好吃,但是小时候最馋的还是芝麻酱拌白糖。那个年月的芝麻酱可真香呵,一小碗盛满了诱惑的芝麻酱,捧回家里,滴几滴香油,所谓原汤化原食儿,拌开了,加了白糖和匀,我爸从北大食堂买回来的大白馒头,对半掰开大部分,勺子蘸了这芝麻酱细细抹在里面,正面抹完了抹反面,最后还要舔干净。小的时候都爱吃甜的,这芝麻酱拌白糖,算得上是无上美味了吧。我有时候在回想,当年那个朴素的脑袋瓜里头,曾几何时,有没有蹦出过念头,将来有钱了,想吃多少芝麻酱就吃多少芝麻酱,想蘸多少白糖就蘸多少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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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牛奶

人越长大越想回去。小时候的记忆难以磨灭,好在记性尚好,那些脑子里鲜活的影像声音尚在;暗夜独处静思,不用自己努力,它们就会像打在白布上的幻灯片儿纷至沓来,可以帮助逃避掉现实的种种。

过去是有过好时光的,虽然物质生活匮乏甚至有时艰难,但是平淡的生活也容易满足平凡的人们。

小时候住在中关村东路临街的26楼里,门前便是320路车站。这条后来成为了北四环的道路,在那时候觉得宽敞无比,从路的北头横穿到路的南头,去中科院那些灰扑扑的宿舍楼里找认识的小伙伴玩儿,还嫌路太宽,过马路得过一会儿。

26楼的西面,是小区的大门,旁边有个奶站,以及一个合作社,卖油盐酱醋的地方。七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人,除了特别不爱动或者是家长特别宠着的小孩儿,应该都有过拿牛奶的经历。每个月到了月末,奶站会换发一张新的取奶证。一张巴掌大小的纸,上面四到五行,每行打印着七个格子,里面是周一到周日的日期。我爸妈拿了个长方形的胶合板,把取奶证用合作社里买的大肚子广口瓶的浆糊粘在这块板子上。到了下一个月换新的奶证了,有时候划满了红色对勾的旧奶证撕不干净,就随它去,在上面再覆盖上新证。

那时候小学生放学很早,回家以后不用做那些做不完的习题,在外面和临近几个楼的小朋友玩儿到天色擦黑,被爸妈在阳台上喊回楼里,放下单肩背的军绿帆布书包,拿了奶证,蹦跳着下楼去取奶。奶站其实很简陋,小小的房间,对着小区这面儿开个带窗户的门,窗户的下面开了个小门,小门后顶着张小木桌,上面摆只红色圆珠笔。我把奶证从小门里放到桌子上,门后坐着个大妈,两个胳膊上都戴着蓝色套袖的,拿过奶证,红色圆珠笔比划着找到了今天的日子,就在那个小方格里打个钩儿,然后一瓶牛奶就和奶证一块儿从小门里递了过来。

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是很喜欢喝牛奶。我住的那个单元,是三家共住的,我们家和邻居公用一个厨房,厨房北面通着阳台。厨房里空间逼仄,放着两个煤气灶,相对着每家一个,然后那时候都用的液化石油气罐,半人多高,上面有个阀门,通着皮管,接到煤气灶上,供着两个火眼儿。经年累月,这个煤气灶养活着一家人,黑黝黝的十分油腻,连带着煮牛奶的小铝锅,竟也觉得黑咕隆咚的。一整瓶的牛奶倒进去,开了火煮。牛奶煮开的挺快的,在家里房间看电视的时候有时候就会经常听到我爸叫一声不好,奶扑了,于是就赶忙冲出去关火。牛奶煮沸的时候,锅里乾坤颠倒,声势甚是庞大,沸腾震怒的白色泡沫在一秒钟前还是不安地酝酿,倏忽就腾地溢上来,大泡儿裹挟着小泡儿争先往小锅的开口涌。牛奶煮扑了,顺着锅外沿儿往下流,遇到明火就滋啦一下,久而久之那小铝锅锅底漆黑,便是拜它所赐。

奶瓶是玻璃的,盖子是白色硬塑料的。每天取奶的时候,要拿着空奶瓶去换新的牛奶,如果打碎了,便要赔钱。旧的奶瓶的塑料盖子,却不必还回去,奶站里面一箱一箱的空奶瓶,没几个有盖子的。我们把盖子挑出好的留着,到了冬天的时候,去北大未名湖和小伙伴滑冰,玩儿大本营,更多的时候几个人每个人拣了根木棍,头上带拐弯儿的,经常就是湖边灌木的枝杈撅了下来,然后用两个奶瓶盖儿背靠背粘起来当冰球几个人打着玩儿。在那个简朴的年月里,这便是我们冬天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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